上海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2003-08-15
上海市政府決定建立發言人制度。由發言人代表市政府對外發布新聞,發布各種政務信息,發布和解釋政府的政策,并就國內外媒體和公眾關心的問題作出回答。
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目的是在上海努力營造公開、透明的信息環境,為中外媒體記者提供規范的新聞服務。正在努力建設成為一個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上海,需要更多地采用國際通行的做法,建立與新聞媒體、與公眾溝通和聯系的渠道。同時,這也是市政府更好地為公民服務的一個實際舉措,上海市民和國內外人士都可以通過發言人,經常聽到來自市政府的聲音,了解政府對許多問題的態度和看法,及其工作情況。有了這項制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可以更充分地得到保證,從而更好地實現對市政府工作的監督。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將起到溝通政府和新聞媒體,并通過新聞媒體溝通政府和廣大公眾的橋梁作用。
市政府領導對建立發言人制度高度重視,6月2日上午召開的市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專門聽取了市政府新聞辦關于建立這項制度的匯報。建立市政府發言人制度,是在市長韓正同志的關心下推進的。
根據韓正市長的要求,市政府已經明確了兩位發言人,并決定建立規范的新聞發布會制度,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市政府所作的重要決策、通過的重要決定,都將及時地在新聞發布會上進行發布。由于市政府常務會議一般在每周一舉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就定在周二舉行,以增強發布的時效性。
除定期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之外,市政府還將通過下列途徑向新聞媒體發布關于市政府工作的消息:一是通過政府網站發布新聞,如市政府通過的一些法規、通告等,可能較多地通過這一途徑發布,當然,必要時也會通過發言人進行解釋;二是通過舉行通氣會向記者介紹情況;三是對媒體發表談話或接受記者采訪發布新聞、說明問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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