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規〔2020〕15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2015年6月26日,市政府《關于延長〈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5〕23號),將《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滬府發〔2010〕27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7月20日。經評估,《指導意見》還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7月2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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