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2020〕4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8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考察時關于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發揮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以下簡稱“聯系點”)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市委部署,現就進一步加強聯系點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關于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的要求,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充分發揮聯系點發揚民主、匯聚民智、普及法律三重功能,打造民意“直通車”,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和上海城市治理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一是立足基層。確定聯系點要貼近基層,到聯系點開展工作要注重聽取基層群眾、中小企業和基層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聯系點接地氣、察民情的優勢。二是廣泛覆蓋。確定聯系點要在區域、行業、領域等方面拓寬覆蓋面,到聯系點開展工作要注重聽取所在區域、行業各方面人士意見。三是科學統籌。要根據法規規章項目的主要內容,科學安排參與立法的聯系點,并平衡好各聯系點的工作量,防止給基層增加過多負擔。四是全程參與。引導聯系點有序參與立法計劃編制、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以及立法后評估等立法全過程。五是注重實效。聯系點工作要以有利于匯聚民意、民智,提升政府立法質量和效率為根本工作目標,堅決防止形式主義。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聯系點工作任務。聯系點是市政府根據立法工作需要,在基層設立的協助收集和反映基層人民群眾對立法及相關工作意見建議的單位,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組織征求對市政府年度立法計劃草案的意見建議,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立法前期調研,提出制定、修改、廢止相關法規、規章的建議等;
2.組織征求對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建議,協助市司法局組織開展立法調研,應邀參加立法調研、座談會等;
3.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法規、規章施行情況的評估工作,征求對法規規章施行中的意見建議;
4.通過多種方式,協助做好法律法規在本區域、行業或單位的宣傳普及;
5.根據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參與法治建設相關工作;
6.對市政府立法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二)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任務。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聯系點參與政府立法及相關工作,具體負責編制聯系點年度使用計劃,組織開展年度立法計劃草案、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立法調研等活動,組織開展聯系點工作成效評估,提出聯系點調整建議等。
聯系點所在地的區司法局負責對聯系點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支持,統籌相關法律資源,支持聯系點做好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等各項工作,協調解決聯系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完成市司法局交辦的聯系點相關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聯系點設立調整機制。設立聯系點,一般由司法行政部門聚焦為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等立法實踐需要,根據有關方面推薦,結合建點條件、設點意愿、合理分布等因素,選擇法治建設基礎較好、具有較強代表性的單位,提出建議名單報市政府審定后,市政府向聯系點頒授統一的聯系點標志牌。聯系點應當將聯系點標志牌懸掛在辦公區域的顯著位置。聯系點的設立期限一般為五年。市司法局根據聯系點自身制度建設、年度工作開展頻次、意見征集數量和質量、意見建議采納情況等,對各聯系點工作進行年度評估。市司法局可以根據立法工作需要和聯系點年度評估情況,提請市政府適時調整聯系點設置。
(二)建立立法信息采集網絡。聯系點要根據實際,以村居委、社區、樓組、企事業單位或單位部門等為單位,設置立法信息采集點,統籌所在區域、行業、團體、單位的基層群眾、員工、會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官、檢察官、律師、基層執法工作者等各類人力資源,組建立法信息員隊伍。有條件的聯系點還可以設立成員單位、顧問單位等,以便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立法相關活動,廣泛征集立法需求和意見建議。
(三)健全立法意見征集機制。根據立法任務需要,聯系點可以采取座談會、現場調研、印送法規規章草案、使用即時通訊軟件等方式,征求基層群眾對法規規章草案和其他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在征集意見階段,要對法規規章內容進行解讀,梳理法規規章中群眾特別關切的、可能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條款內容,把法言法語轉換為群眾語言,以便基層群眾更全面精準地把握條文內容和重點;在意見整理階段,要在保證原汁原味反映群眾意見的基礎上作適當歸納整理,把群眾語言轉換為法言法語,以利立法部門更好地吸收采納。
(四)建立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市司法局要對聯系點提出的立法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吸納,并在法規規章公布實施后,對采納情況進行分析整理,及時向聯系點反饋。聯系點反饋的其他方面涉及法治建設的意見建議,市司法局要認真分析,對應當由其他部門研究解決的,及時轉送相關部門并向聯系點反饋。
(五)更好發揮聯系點功能。要把征求立法意見建議與反映群眾呼聲、培育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識、參與社區治理、優化營商環境等結合起來,把聯系點打造成基層人民群眾和社會組織參與政府立法活動的重要渠道,發揚民主、匯聚民智、普及法律的重要陣地,人民群眾參與法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的重要平臺,展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司法行政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部門負責聯系點工作,加強對聯系點參與全過程立法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工作指導。聯系點單位要明確一位領導負責聯系點工作,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市司法局要主動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在地方性法規起草和審議階段,可以聯合組織聽取聯系點的意見建議。聯系點要加強與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爭取各相關方面對聯系點工作的支持配合。
(三)加強工作能力建設。市司法局要加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通過安排聯系點工作人員參加立法工作培訓會、經驗交流會以及旁聽法制審核會議等方式,努力提升聯系點參與立法工作的水平。
(四)加強服務保障。市司法局可以安排年度工作經費,為聯系點購置或印制必要的法律書籍、法規規章草案背景材料、法制參閱材料等立法工作相關資料,提高聯系點聯系人民群眾的信息化水平,并為聯系點開展立法調研、意見征集等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和物質保障。
(五)營造良好工作氛圍。要通過多種方式,宣傳聯系點在實現立法全過程民主、法治宣傳以及推進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擴大聯系點參與政府立法工作的社會影響力。
附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名單
1.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發展事務協商促進會
2.上海臨港新片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3.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4.上海現代服務業聯合會
5.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街道順天村居委會
6.上海市虹口區北外灘街道辦事處
7.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市楊浦區新江灣城街道辦事處
9.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10.上海市徐匯區法律援助中心
11.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12.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
13.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辦事處
14.上海市普陀區桃浦鎮人民政府
15.上海市企業聯合會
16.上海進出口商會
17.上海市閔行區七寶鎮九星村村委會
18.金領谷科技產業園
19.上海市寶山區工商業聯合會
20.上海市松江區泖港鎮人民政府
21.上海市金山區山陽鎮人民政府
22.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人民政府
23.上海市青浦區朱家角鎮人民政府
24.上海市奉賢區青村鎮人民政府
25.上海市崇明區城橋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