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辦理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號、12號代表議案的有關情況 2018-08-20 來源:市政府建議提案處
一、關于制定《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的議案(第10號)
近年來,隨著本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規模和人口數量不斷擴張,居民住宅小區火災事故的發生頻率仍然較高,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消防法治建設。為此,2017年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將其中的部分內容納入《上海市消防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一審。
《管理辦法》總結固化了既有經驗做法,在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職責、規范管理行為、厘清責任要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自實施以來,市公安局等部門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夏季消防檢查、冬季火災防控及重大安保活動等,依法依規從嚴加強住宅物業消防管理,落實住宅物業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重點整治住宅物業樓道堆物、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動態隱患。同時,進一步創新宣傳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活動,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下一步,市公安局等部門將結合消防工作實際,繼續認真抓好《管理辦法》的貫徹執行,持續加強火災防控體系建設、逐級壓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力整治火災隱患頑癥、創新完善消防治理模式,全力維護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確保城市安全運行。同時,密切跟蹤消防體制機制改革進程和國家相關立法修訂情況,適時研究提出將《管理辦法》由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建議。
二、關于制定《上海市警務輔助人員暫行條例》的議案(第12號)
警務輔助人員作為公安機關的重要輔助力量,在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的管理,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本市于2017年印發《上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總體要求、管理體制、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人員招聘、管理監督、職業保障等作了明確。
目前,市公安局等部門按照“控制輔警總量、統一管理員額、提高準入門檻、全面規范管理”的原則,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導下,認真抓好相關管理辦法的落實工作,穩步推進警務輔助人員額度申報、人員招聘、薪酬保障等工作。同時,已配套制定警務輔助人員額度申報、人員招聘、保密管理、違紀違規處理、教育培訓、表彰獎勵、薪酬管理等制度規范,著力加強警務輔助人員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下一步,市公安局等部門將進一步抓好相關管理辦法的落地執行,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立法研究,重點就警務輔助人員法律地位、職責權限等開展調研,適時研究提出將管理辦法由規范性文件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建議,進一步提升本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