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第040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2019-06-18 來源:市政府建議提案處
何曙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促進上海市大數據共享與開放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您的建議對推進相關工作具有較好的參考價值。本市高度重視數據共享和開放,特別是從去年起,通過完善法規制度支撐、將相關事項列入市政府重點工作、開展重大項目建設等一系列手段,推動數據共享和開放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數據共享開放的法制保障日漸完善。去年底,本市發布并施行《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確立了公共數據采集和治理、共享和開放的職能分工、目標要求、管理原則等。在數據共享方面,提出“應當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無償共享公共數據”;在數據開放方面,提出“以需求為導向,遵循統一標準、便捷高效、安全可控的原則,有序推進面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公共數據開放”。當前,本市正在推動制定《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以進一步完善數據共享和開放的制度保障。
二是公共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初見成效。積極推進全市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初步建成平臺框架,并于去年底投入運行,實現了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互聯互通。同時,大力推進公共管理與服務機構的相關數據向市大數據中心歸集,通過梳理全市數據責任清單、需求清單、負面清單“三清單”,建立數據共享場景授權,并依托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各部門的數據共享。
下一步,本市將繼續推進數據共享和大數據應用。一是進一步降低數據共享門檻,提升數據共享交換效率。根據《上海市加快推進數據治理促進公共數據應用實施方案》工作要求,以應用場景授權為基礎,對符合應用場景或數據來源為法人庫、人口庫、空間地理庫、電子證照庫四大基礎庫(以下簡稱“四大基礎庫”)的情況進行無條件數據共享,大幅降低數據共享門檻,拓展應用場景使用范圍。二是提升本市四大基礎庫的共享服務能力。對四大基礎庫進行重構優化,建立新的長效工作機制和運營管理規范,確保基礎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和共享服務的高效性。三是加強數據質量管理。目前,正在編制《公共數據標準制定規范》,后續將通過培訓、交流、宣傳等方式,引導全市各相關機構提升數據質量,梳理數據稽核規則、數據編碼規范等。同時,利用大數據資源平臺,實現數據質量的閉環管理。四是推進長三角地區數據共享交換。今年,本市會同周邊兄弟省大力推進長三角地區“一網通辦”,現已初步建成“長三角區域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該平臺將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為通道,各省數據資源平臺為依托,實現長三角區域內數據的管理、共享、應用。本市還將進一步會同江蘇、浙江、安徽省優化完善平臺功能,為實現長三角“一網通辦”提供有力支撐。
感謝您對本市“一網通辦”及大數據工作的關注,希望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予以監督和支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