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9〕1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區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7-2035)》的批復
市規劃資源局、嘉定區政府:
滬規劃資源總〔2019〕16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嘉定區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7-2035)》(以下簡稱“嘉定區總體規劃”),具體批復如下:
一、要落實規劃建設用地“負增長”的總體要求,嚴守人口規模、土地資源、生態環境、城市安全底線,實現可持續發展。嚴格管控嘉定區常住人口規模,優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規劃常住人口不超過160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152.1萬人左右。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到2020年,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不小于16.12平方公里;到2035年,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266.6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萬畝。到2035年,生態空間面積238.5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到2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于15平方米,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設施規劃建設,提升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能力、應急響應能力和災后恢復能力。
二、要立足全域,以城鄉建設平衡與自然生態協調為導向,推動生態、城鎮、鄉村融合發展。強化生態空間對空間結構和布局的硬約束,形成“三廊四片”的總體空間結構。構建“核心鎮-中心鎮-一般鎮-鄉村”的城鄉體系,以三大城鎮圈為抓手統籌空間資源要素,挖掘空間發展潛力,按照“撤并、保護、保留”三類方式,對鄉村地區進行分類指引。按照“多中心、網絡化”的規劃布局要求,形成“1+7+X”的公共中心體系。
三、要構建與嘉定城市功能、用地空間相協調的區域統籌、多式綜合、樞紐錨固、全域暢達、集約高效、低碳生態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體系;聚焦以汽車產業為主體的高端制造業和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體的高科技產業,提升區域產業能級;明確住房供給規模,通過構建科學合理的住房時序調控機制,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應總量中的比例,促進嘉定區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現狀較為緊缺的公共性、公益性設施空間的建設,彌補現狀公共服務短板,優化提升空間品質和生活質量,實現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合理配置高等級服務設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風貌保護與總體城市設計,保護范圍周邊建筑的性質、高度、體量和色彩必須嚴格控制,充分體現風雅教化之地、智慧水鄉新城的總體風貌;實施低碳發展、綠色循環,環境修復、生態治理,系統管控、社會共治的保護目標與規劃原則;通過明確布局原則及科學預測需求,優化重大市政公用設施布局。
四、要以三大城鎮圈為抓手,整合區域空間資源。以城鎮圈為單元,統籌高等級設施配置;以“15分鐘生活圈”為單位,統籌配置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圍繞各城鎮圈確定的發展策略,落實公共服務設施共享、交通網絡互聯等方面的規劃要求,推進總體規劃落地實施,指導新市鎮總規、控詳規劃、村莊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其中,安亭-白鶴-花橋跨行政區城鎮圈要加強銜接,實現規劃建設和管理協同,促進區域生態建設一體化發展。到2035年,規劃保留保護行政村57個,其中,保護村3個,保留自然村約500個;撤并行政村86個;農村地區常住人口為7.9萬人。
五、要強化近期建設規劃,從生態環境建設、生態人居、交通出行方式、綠色基礎設施方面,明確近期發展目標;以城鎮圈為抓手,布局空間發展重點;在產業轉型發展、土地整治行動等方面,布局近期行動計劃。科學構建“編制-管理-實施-變更-保障”機制,實現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定期評估和及時維護。
嘉定區總體規劃是嘉定區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依據,嘉定區各項規劃建設都必須服從嘉定區總體規劃安排。嘉定區政府要及時公布依法批準的嘉定區總體規劃,依據嘉定區總體規劃開展下層次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落實各項任務和措施,確保嘉定區總體規劃落地實施。規劃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嘉定區總體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