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8〕89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市寶山區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7-2035)》的批復
市規劃資源局、寶山區人民政府:
滬規劃資源總〔2018〕40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寶山區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7-2035)》(以下簡稱“寶山區總體規劃”),具體批復如下:
一、寶山區總體規劃要以功能提升、結構優化調整為核心,立足全域規劃,加強城鄉統籌,注重兩規融合,體現多規合一,符合寶山區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快推進寶山區建設。
二、要落實規劃建設用地“負增長”的總體要求,嚴守人口規模、土地資源、生態環境、城市安全底線,實現可持續發展。嚴格管控寶山區常住人口規模,優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寶山區規劃常住人口不超過210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207.5萬人左右。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到2035年,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244.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1萬畝;到2020年,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不低于2.55萬畝。到2035年,生態空間面積86.8平方公里,生態保護紅線面積3.5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到2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于15平方米,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到10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設施規劃建設,提升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能力、應急響應能力和災后恢復能力。
三、要落實《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明確的空間體系,體現新時期寶山區發展的戰略要求,形成“一帶兩軸三分區”的空間格局。構建“主城區部分(中心城、主城片區)-新市鎮-鄉村”的城鄉體系,以羅店城鎮圈為抓手,統籌鄉鎮資源要素,挖掘空間發展潛力,按照撤并、保護、保留三類方式對鄉村地區進行分類指引。按照“多中心、網絡化”的規劃布局要求,形成“1+9+X”的公共中心體系。
四、要按照將寶山建設成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的目標,確保提升羅涇港區功能,完善吳淞客運中心和周邊郵輪服務示范區建設,優化黃浦江和長江寶山段生產性岸線和生活性岸線分布。在全市軌道交通網絡系統的基礎上,深化完善寶山區級中運量系統,明確規劃形成4條市域線和11條市區線的走向;完善交通樞紐布局,在市級楊行樞紐的基礎上,新增5個地區級樞紐和15個重要的綜合換乘樞紐。要加強創新產業城區建設,形成上海現代服務業的重要集聚地與先進制造業的重要高地。優化產業空間布局,規劃形成“2+5+12+N”的產業園區布局體系。要以“讓多樣性的城市居民享有適宜的住房”為發展目標,加快改善居住條件,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完善租購并舉的住房體系。到2035年,規劃城鎮居住用地規模61.8平方公里,住宅套數103萬套。要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積極挖掘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獨特的老工業文化、革命文化等歷史底蘊,形成寶山區獨特的文化歷史傳承。要加強城市設計,凸顯寶山現代化濱江新城區的風貌特征,塑造具有繁華活力、生態休閑特色的濱江風情風貌。根據不同風貌分區特征,確保形成高識別度的吳淞市級副中心特定風貌區、現代明快的都市風貌、淡雅清麗的近郊地區以及傳統農林本色地區的色彩特點。
五、要依據羅店-羅涇-月浦城鎮圈的規劃要求,進一步形成產城融合發展,協調突出各鎮功能特色化、設施共享發展,為后續指導新市鎮總規、控詳規劃、村莊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提供依據。到2035年,規劃保護村3個,保留行政村31個,農村地區常住人口為2.5萬人。
六、要從公共服務設施、公共交通、產業、公園綠地、綠道等方面,明確近期發展目標,制定近期行動計劃。通過構建“監測-評估-維護”機制,科學實現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定期評估和及時維護。
寶山區總體規劃是寶山區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及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依據,寶山區各項規劃建設都必須服從寶山區總體規劃安排。寶山區政府要及時公布依法批準的寶山區總體規劃,依據寶山區總體規劃,開展下層次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確保寶山區總體規劃落地實施。市、區規劃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寶山區總體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