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健康中國戰略,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健康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健康中國行動組織實施和考核方案》(國辦發〔2019〕32號),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發布了《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根據國家部署,上海從今年2月起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在全國率先編制省級中長期健康行動方案——《健康上海行動(2019-2030年)》及相關文件。經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進健康上海行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由市政府印發。
《意見》由總體要求、重大行動、保障措施三方面內容構成。《意見》全面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中的行動任務,同時根據健康上海建設的實際情況,對接中央對上海新的戰略定位和要求,凸顯前瞻性、創新性和引領性,突出健康信息化、長三角一體化及健康國際化,增加了相關的行動。在內容設計上,力求做到目標任務可測量、可操作、可考核、可評估,目標遠近結合,重點突出2022年和2030年兩個時間節點。
在總體要求部分,強調要堅持“健康優先、預防為主、共建共享、促進公平”等原則,到2030年上海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標達到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前沿水平,率先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目標,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健康科技創新中心和全球健康城市典范。
在重大行動部分,從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和提升健康上海能級等六個方面,明確要實施18個重大專項行動,主要內容為:
一是圍繞普及健康生活實施五大行動。主要包括: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合理膳食行動、全民健身行動、控煙行動、心理健康促進行動等專項行動。
二是圍繞優化健康服務實施七大行動。主要包括:人群健康促進行動、慢性病防治行動、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動、公共衛生體系提升行動、醫療服務體系優化行動、社區健康服務促進行動、中醫藥促進健康行動等專項行動。
三是圍繞完善健康保障實施健康保障完善行動。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本市醫保藥品目錄。完善藥品采購機制。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推進健康保險交易平臺建設。
四是圍繞建設健康環境實施健康環境促進行動。鞏固提升國家衛生區鎮創建,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推進社區、單位、學校、家庭等健康細胞建設。深入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加強綠化環境建設。構建安全的食品環境。加強交通安全隱患治理。
五是圍繞發展健康產業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行動。加快推進“健康服務業50條”落地,推進“5+X”健康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培育社會辦醫品牌。有序發展前沿醫療服務。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業。加快生物醫藥科技研發。發展健康金融。
六是圍繞健康上海能級提升實施三大行動。主要包括:健康信息化行動、長三角健康一體化行動、健康國際化行動。
為保證健康上海行動目標實現,《意見》提出了保障措施。明確由市健康促進委員會統籌推進實施健康上海行動,把健康上海行動執行情況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考核內容。落實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健全支撐體系,加強隊伍建設、成立健康上海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把健康中國戰略和“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納入領導干部專題培訓。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全社會對健康上海建設的認識,營造有利于健康上海行動實施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