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7〕4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本市實體經濟平穩發展,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號),經研究,市政府決定,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社?;鹫_\行的前提下,調整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7年1月1日起,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為11.5%。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比例由原來的8%調整為7.5%,單位繳納地方附加醫療保險費的比例及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為11.5%。
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比例參照執行。
二、從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本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5%階段性調整為1%。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調整為0.5%,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三、本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組織及個人的社會保險補貼,自發文之日起按照調整后的繳費比例計算發放,此前已經按照原繳費比例計算發放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再清算。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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