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17〕9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調整本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關規定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3年1月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調整本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關規定的通知》(滬府發〔2013〕5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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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府發〔2017〕9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調整本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關規定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3年1月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調整本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關規定的通知》(滬府發〔2013〕5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