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6〕4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政務云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相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電子政務云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3日
上海市電子政務云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通過制度和模式創新,進一步轉變電子政務發展方式,建立與政府履職相適應的電子政務體系,不斷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根據《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本市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創新電子政務云建設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機制,加強部門責任分工,通過政府采購,依托市場化專業團隊,高效搭建電子政務云平臺,為全市提供統一云服務。
二是堅持集約高效、開放融合。加強統籌規劃,實現信息化基礎設施、平臺和應用的共建共享,降低建設運維成本,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有效整合橫向和縱向軟硬件資源,消除信息孤島,形成邏輯一體、開放共享的良好格局,推動電子政務創新發展。
三是堅持規范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社會化建設運維模式下的政府信息化資產安全保護制度,加強網絡安全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管理責任,妥善處理創新發展與安全保障的關系,確保政府信息安全。
二、總體目標
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等先進理念和技術,按照“集約高效、共享開放、安全可靠、按需服務”的原則,以“云網合一、云數聯動”為構架,建成市、區兩級電子政務云平臺,實現市政府各部門基礎設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統整體部署、數據資源匯聚共享、業務應用有效協同,開展政務大數據開發利用,為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提升政府現代治理能力。
三、工作機制
(一)組織保障
在網上政務大廳建設與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電子政務云建設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由周波同志任組長,肖貴玉同志任常務副組長,陳鳴波、沈權、趙彥龍同志任副組長。市政府各部門為工作組成員單位。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辦。由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辦牽頭開展日常工作,并與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委網信辦相關處室共同派出專人,組成聯合團隊,協同推進有關工作。
(二)工作職責
市經濟信息化委:加強信息化統籌推進,研究規劃集約建設的各類行業云應用。與市政府辦公廳共同負責電子政務云總體設計,明確數據交換平臺、身份認證、業務應用規劃等內容。配合市政府辦公廳組織開展電子政務云建設和運營管理服務的政府采購,負責對各類云服務提供商的監督管理和技術協調工作。會同市財政局對年度信息化預算中的上云新建和遷移項目進行審核把關,推進各部門新建和已建項目逐步遷移上云,并對項目開展監督檢查。推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實現“云數聯動”。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級建設財力信息化項目的審核把關,推動新建項目向政務云遷移,并對項目開展監督檢查。
市財政局:落實電子政務云資金保障,實現資金集中撥付,指導政務云建設和運營管理服務政府采購和預算績效管理。
市委網信辦:及時將電子政務云建設運行情況以及本市涉及電子政務的重要事項,以書面形式向中央網信辦、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報告。會同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推進本市電子政務云項目通過網絡安全審查。
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統一部署,按照原有項目資金審批渠道,積極推進本部門新建和已建項目向云上遷移。加強業務梳理調研,提出云資源使用和系統建設需求。加強與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的工作對接,確保本部門業務系統建設穩步推進,實現上云系統穩定運行。進一步加強各部門信息化管理機構對應用的規劃、建設、管理等職能,原則上,單部門業務系統由本部門負責,跨部門的協同應用由牽頭部門負責。
各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主管部門開展電子政務云建設,強化與市級電子政務云的互聯互通、數據整合和業務協同。
(三)建管主體
市政府辦公廳下屬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管理中心為建管主體,借鑒網上政務大廳跨領域、跨層級建設管理經驗,開展具體建設,并做好與市政府其他部門的溝通對接和相互間的配合工作,具體承擔以下職責:一是負責電子政務云建設和運營管理服務合同的簽訂,按照要求和規定,做好政府采購,實施推進云建設等工作;二是做好云資源需求分配、應用系統部署上線和上云遷移等服務保障工作;三是負責對各類云服務提供商的監督管理和技術協調工作,對各部門提供統一運維等服務,確保各委辦局業務應用穩定可靠運行;四是按照電子政務云預算歸口申報要求,統一開展年度信息化建設和運維經費申請工作;五是為各部門提供技術指導和應用培訓。
四、體系與架構
政務云體系:以“集中+分布”為建設原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依托政務外網,統一為各部門提供服務。為充分利用現有信息化基礎設施,部分委辦局根據現有業務規模、機房環境、技術力量和條線要求等情況,申報云分中心建設改造方案,經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確認后,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實施推進,形成5個左右云分中心;隨后逐步實現云分中心向市級云中心整合。16個區政府自主建設區級云,與市級云在邏輯上實現一體化。全市最終形成“1+16”市、區兩級云體系。(圖1)
圖1:本市電子政務云體系圖
市級云架構:由設施資源層、中間平臺層、業務應用層組成,在政務云管理體系和安全體系保障下,通過各類用戶終端,為政府內部提供統一信息化支撐,向社會公眾提供高效外部服務。(圖2)
圖2:市級電子政務云架構圖
五、具體任務
(一)制定規范
2017年2月前,完成電子政務云運營和管理、電子政務云應用建設、遷移和部署以及云安全體系建設等標準和規范的制定,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編制。
(二)建成市級云
1.設施資源
2016年12月前,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選取2家云服務商分別構建雙活系統,明確管理責任邊界,各自保障云平臺可靠運行,同步推進2家云服務商平臺間的數據共享。同時,將云基礎設施接入政務外網,優化承載電子政務云的傳輸網絡,實現“云網合一”。
2017年3月前,按照國家有關云安全標準,完成市級云平臺安全測評工作。
2017年6月前,保留部分條件較好的政府機房,建成市級云分中心。分中心原有設備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逐步消化過渡,新增硬件需求遵從政務云統一標準,實現分中心的集中管理和統一服務。充分利用本市災備中心提供災備服務。
2.中間平臺
選取1家云中間平臺服務商,根據云設施資源建設進度,同步開展PaaS中間平臺研究,逐步推進PaaS中間平臺建設,為硬件資源的靈活調度、業務應用的快速構建和靈活部署提供高效支撐。
3.業務應用
通過實現網上政務大廳、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辦公協同平臺等綜合性應用平臺的云化,提供統一的應用平臺框架服務,各部門在統一標準規范下,開展網上審批、網上辦事服務、綜合監管等應用建設,并實現跨部門業務協同。
建立本市通用應用服務目錄,選取一批符合資質要求的云供應商進行統一開發,向各用戶部門交付使用。各部門充分發揮專業能力,提出業務需求,通過靈活多樣的方式,會同專業云服務商開展應用建設,并實現云上運行。
4.遷移和部署
根據“先增量后存量”“先易后難”的原則,上云業務應用范圍包括:市政府各部門(含直屬事業單位)現有和新建的等保三級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統。因電子政務云按等保三級標準建設,等保三級以上信息系統暫不納入。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以及學校、醫院等其他市本級預算單位的非涉密應用系統,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研究提出實施方案后啟動遷移工作。
2016年9月前,市政府辦公廳根據計劃安排,匯總并梳理各部門2017年擬上云的項目范圍和清單;市經濟信息化委根據上云遷移計劃,完成相應的信息化項目在下一年度的運維方案和運維資金調整;市財政局對預算資金予以保障。
2017年3月前,在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婦聯等單位15-20個業務系統開展運營試點。因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辦公協同平臺基于云規范設計建設的,可直接遷移。
2017年6月前,完成市政府網上政務大廳、政府網站群、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遷移。
2017年10月前,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對信息系統上云遷移情況進行初評估,結合評估結果,進一步優化和完善相關工作。
2017年12月前,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與云服務商共同制定業務應用分類、分批上云計劃,優先實現互聯網應用和超齡項目的遷移,實現市級部門150-200個項目基于電子政務云開展應用。
2018年12月前,項目上云總體進度完成50%;實現三大基礎數據庫上云遷移。
2019年12月前,項目上云總體進度完成75%。
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列入上云范圍的相關信息化項目的遷移工作,實現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業務協同。
5.對外服務
2018年12月前,加強電子政務云與國家層面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對接,有效支撐部委條線業務應用落地;加強電子政務云與本市民生、城建等領域已有行業應用的互聯互通,推動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加強電子政務云與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的系統互聯和信息共享,發揮電子政務云的對外服務作用。
6.云數聯動
結合政務云建設和應用系統遷移,同步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云數聯動”。
2018年12月前,通過將市級法人、實有人口、空間地理數據庫上云,實現基礎數據庫的集中管理和共享使用;基于政務云建設統一數據資源交換平臺,為跨部門應用系統提供數據集中交換服務,實現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集中管理和交換共享。
到“十三五”期末,建成大數據服務平臺,基于電子政務云匯聚的各類政務數據資源,通過數據存儲、挖掘、建模、分析、預測等技術建設大數據資源池和服務平臺,開展政務大數據應用,實現“云數聯動”。
(三)建成區級云
2017年底前,已建和在建區級電子政務云完成與市級云的對接。到“十三五”期末,參照市級云目標和要求,完成所有區級政務云建設,與市級云在設施資源層面分離、在中間平臺層共享、在應用服務層聯動。
區級云為本區各部門、各單位提供集中式云服務,對市級條線的原有業務系統,在市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本區實際,開展政務云應用。
附件:1.本市電子政務云建設工作任務分工及時間安排
2.本市電子政務云建設工作推進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