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9-04
滬府辦〔2014〕79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將崇明烈士館、金山區烈士陵園列為上海市市級烈士紀念設施的通知
市民政局:
滬民優〔2014〕22號文收悉。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將崇明烈士館、金山區烈士陵園列為上海市市級烈士紀念設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