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3〕10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結構規劃》的批復
市規劃國土資源局、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管委會、浦東新區政府:
滬規土資詳〔2013〕589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結構規劃》,具體批復如下:
一、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以下簡稱“度假區”)規劃范圍在原有基礎上向南拓展,共24.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區7平方公里,發展功能區17.7平方公里。
二、度假區功能定位立足于構筑上海城市休閑旅游功能核心,塑造具有示范意義的現代化旅游城、當代中國娛樂潮流體驗中心,形成旅游產業發達、文化創意活躍、消費低碳環保、環境優美宜居的大都市新地標,最終發展成為世界級旅游目的地。在產業體系上,充分發揮迪士尼項目的產業帶動優勢,體現新興業態導向、產業融合導向、低碳智慧導向、重大項目帶動導向,構建度假區的產業發展體系。
三、度假區規劃形成“一核、五片”的空間發展格局,總建筑規模約為700萬平方米。其中,核心區約為200萬平方米;發展功能區約為500萬平方米,建設迪士尼直接配套、多樣化旅游娛樂和其他帶動功能等三類設施,各占約三分之一。發展功能區范圍內,規劃建設用地約9.4平方公里,非建設用地約8.3平方公里。
四、同意度假區各片區發展導向及核心區3.1平方公里過渡性開發等相關要求。
五、度假區核心區內規劃建設一處2號線和11號線換乘站。要根據地區建筑規模和客流預測,進一步研究遠期增加軌道交通運能的可行性;強化度假區內部的公共交通銜接;優化地區路網系統,形成“多橫、多縱”的骨干道路系統。
六、同意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和相關控制要素。在此基礎上要進一步深化各項專業規劃,確保設施落地。
請根據批準的《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結構規劃》,開展度假區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編制,指導度假區建設。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