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3〕8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奉賢區海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的批復
奉賢區人民政府:
滬奉府〔2013〕59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奉賢區海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以下簡稱“規劃”),具體批復如下:
一、要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加大補充耕地力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穩定數量,提高質量。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05公頃(7.05萬畝),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調整為4468公頃(6.70萬畝)。基本農田面積比原規劃減少的部分,在奉賢區以及下轄各鎮規劃修改時予以補劃。
二、要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和集中建設區規模,加大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力度,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到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調整為3802公頃,增加的建設用地面積中,65公頃由市級機動指標承擔,51公頃由區級機動指標承擔。將規劃集中建設區規模調整為3131公頃,集中建設區內建設用地規模調整為3000公頃。
三、要加強土地利用分區管制。在集中建設區內,搞好與城鄉規劃的銜接,推進城鎮集中建設和產業集聚發展;在集中建設區外,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和生態建設,按照建設用地減量化的原則,積極推進土地綜合整治,保障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規范農村建設用地。
請你們組織區相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實現。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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