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4〕6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市徐匯區黃浦江南延伸段WS5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龍耀路以北綜合商務區實施深化》的批復
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徐匯區政府:
滬規土資詳〔2014〕512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徐匯區黃浦江南延伸段WS5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龍耀路以北綜合商務區實施深化》,具體批復如下:
一、徐匯區黃浦江南延伸段WS5單元龍耀路以北綜合商務區(以下簡稱“綜合商務區”)東至龍騰大道,南至龍蘭路,西至云錦路,北至瑞江路,規劃總用地面積約21.5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面積約21.58公頃。
二、綜合商務區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約12.24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約56.7%;綠化用地面積約4.32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約201%;道路廣場用地面積約5.02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約23.2%。
規劃地上總建筑面積約39.46萬平方米。其中,商業建筑面積約5.16萬平方米,辦公建筑面積約25.31萬平方米,文化建筑面積約1.79萬平方米,科研建筑面積約7萬平方米,其他配套設施建筑面積約0.2萬平方米。
三、原則同意建筑高度的調整。適當降低濱江第一界面建筑高度,提高規劃范圍內標志性建筑高度。
四、原則同意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及附加圖則要求。各地塊開發實施應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項控制要求。附加圖則作為土地出讓條件納入待出讓土地合同中。
五、要結合地區發展,進一步明確地區開發實施機制,完善地下空間實施方案,落實公共交通設施,處理好與周邊地區的交通關系,做好各類市政設施的用地和管廊控制。同時,按照法定程序實施項目管理和規劃監督。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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