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8-20
滬府〔2014〕5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外高橋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卸煤碼頭對外開通啟用的批復
市口岸辦:
滬口岸管〔2014〕47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外高橋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卸煤碼頭對外開通啟用。
上海外高橋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卸煤碼頭長220米,為1個泊位。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上海外高橋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卸煤碼頭對外開通啟用的具體工作。
特此批復。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