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上海市統計登記辦法>的決定》已經2015年5月18日市政府第8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長 楊雄
2015年5月22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上海市統計登記辦法》的決定
(2015年5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公布)
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上海市統計登記辦法》(1995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并重新發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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