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15〕66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
上海市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國發〔2015〕49號),加快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在上海等9個城市開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的復函》(國辦函〔2015〕88號)和上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5年工作要點,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堅持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線,圍繞上海“四個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以流通技術為引擎,以制度創新為支撐,理順內貿流通領域中政府與市場、企業、社會之間的關系,創新流通發展模式,建立適應大流通、大市場發展需要的新型流通管理體制,構建區域一體化大市場,為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為全國內貿流通體制改革和發展方式轉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路徑和經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發揮市場作用與轉變政府職能相結合。嚴格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主體地位,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對流通領域的公共服務、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保障公平等職責。
2.堅持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相結合。順應現代流通發展趨勢,借鑒國際先進的流通理念、發展模式和治理體系,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以擴大開放、創新發展倒逼體制機制改革。深化內貿流通領域各項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激發流通業發展活力,推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
3.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緊緊把握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核心要求,從影響上海國內貿易發展全局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入手,著力解決發展中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等突出問題。通過創新示范、能力建設、改革探索等方式,統籌兼顧,有序銜接,帶動上海流通業的整體發展。
(三)總體目標
改革目標:經過一年的改革發展,建立“市場決定、政府有為、社會協同”三位一體的現代流通治理模式,推動形成法規制度健全、規則公開透明、競爭規范有序、管理體制順暢高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發展目標:以創新轉型為引領,激發市場活力和企業內在動力,提升流通信息化、品牌化、標準化、國際化水平,增強流通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能力,加快步入國際消費城市行列,加快建成國際貿易中心,帶動形成區域一體化大市場。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開放創新的流通發展體系
1.推動形成統一開放大市場。實施“互聯網+流通”計劃,大力發展平臺經濟,依托上海自貿試驗區,探索新型交易方式,拓展國內外市場,整合產業鏈、服務鏈,促進商品、要素自由流動,提高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支持傳統商品交易市場轉型,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輻射力、競爭力的商品、服務交易中心和平臺企業。完善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配合國家部委建立長江經濟帶地方政府協商合作機制,推動商品市場信息共享、農產品產銷對接、物流資源優化配置,構建區域一體化大市場。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內探索設立面向國際的金屬、能源、化工、農產品等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開展大宗商品現貨保稅交易,試點以實物為標的的“倉單、提單、訂單”交易,構建內外貿一體化的商品流通體系。
2.引導激活消費需求升級。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推進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促進網絡購物發展。完善推動商業轉型升級政策措施,支持商業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快發展自有品牌,積極探索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線上線下互動,支持實體店通過互聯網展示、銷售商品和服務,提升線下體驗、配送和售后等服務。鼓勵企業通過品牌交易,盤活無形資產。合理增加進口消費,鼓勵發展跨境電商、保稅展示銷售、進口商品直銷等新型貿易方式,推進“國家進口貿易創新示范區”和平行進口汽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完善會商旅文體聯動發展,以核心商圈、特色街區、重點功能區、旅游度假區和重大體育賽事為重點,促進商旅休閑、文化創意、時尚設計、特色演藝、商務會展和體育競技等相互融合。創新發展社區商業,探索建設集創業工作、居家生活和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復合型社區商業,完善創新創業宜居環境。建立社區生活服務業聯動發展機制,鼓勵生活服務業商業模式創新,引導各類生活服務平臺進入社區。
3.促進流通業先進技術應用創新。大力推廣應用現代管理方式和先進技術,帶動流通效率大幅提升。健全支持流通企業創新投入的政策,推進流通領域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建設和認定工作。布局一批物聯網和供應鏈管理技術應用重大戰略項目,實施流通業流程再造。重點推進基于大數據的精準信息服務、基于第三方支付及互聯網金融的支付服務、基于城市智慧物流配送服務等技術的示范應用。開展智慧商圈建設,實現重點商圈無線網絡全覆蓋,發展智能交通引導、移動支付、商圈VIP移動服務平臺等現代技術,打造線上線下協同發展的信息化智能型商業街區。
4.創新流通基礎設施發展模式。破解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缺乏長效投入機制、投融資模式單一等問題,統籌規劃、土地、資金等政策,支持公益性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和生活性服務業基本設施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建立投資保障、運營管理和監督管理機制,增強應對市場波動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需要的能力。大力發展面向長三角城市群的共同配送,建設服務全國、連接國際的,以“重點物流園區分撥中心、公共及專業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網點”為架構的城市配送物流三級服務網絡,推廣“網訂店(點)取”等服務模式及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應用,整合存量配送資源,建設城市末端配送節點網絡。建立全市統一的大型商業設施建設、運營和預警信息服務平臺。探索建立大型商業網點建設項目的聽證、意見征詢等制度,落實商業、商業辦公用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二)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體系
5.改革市場準入制度和退出機制。進一步放寬內貿流通市場準入,凡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屬于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均可自由進入;對影響市場主體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均需有法律法規規章的依據。在國內貿易領域,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完善鼓勵新模式、新業態企業市場準入機制,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址多照”,提升工商注冊便利化水平。推進網上營業執照公示。試點市場主體簡易注銷程序,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梳理國內貿易流通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事項,建立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清單,推進行政權力標準化管理。
6.健全流通關鍵領域法規規章。順應國內貿易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需要,依法確立促進流通發展的基本制度。研究起草促進和規范會展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研究啟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修訂工作。針對國內貿易流通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電子商務、農產品流通、商務信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商業保理等領域的立法研究。研究流通業發展遇到的財稅政策問題,完善大型連鎖商業企業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和財力分配辦法,擴大電子發票試點范圍,探索開展會計檔案電子化,研究大宗商品交易、二手車交易和再生資源回收等稅收政策,提出改革建議方案。
7.注重發展戰略和規劃布局引導。對接國家和上海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國際消費城市以及實施長江經濟帶戰略、推進長三角區域市場一體化、發展現代物流業的思路和主要任務,形成“十三五”專項規劃思路。加強商業布局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加強城市商業布局規劃與各區縣編制單元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銜接,組織實施好《上海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2014-2020年)》《上海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和零售市場發展規劃(2013年-2020年)》等。
8.加強商貿流通標準化建設。優化商貿領域地方標準體系,重點研制電子商務、農產品流通、家政服務、物流快遞等領域的標準。推進商業服務、電子商務、家政服務、物流等領域的標準化建設,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訂滿足市場創新和發展需求的團體標準。探索建立商貿服務企業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機制。開展國家物流標準化試點,推進托盤標準化循環共用、農產品物流包裝標準化、城市配送公共基礎設施標準化、物流設備設施標準化,建立相應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構建城市物流標準體系。支持鼓勵商貿流通企業在各級標準制訂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推動建立內外貿統一的標準體系。
(三)建立高效統一的市場治理體系
9.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建立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長效機制,促進商品、要素自由流動和企業公平競爭。支持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平等進入各類市場領域,在重大項目、新興業態等準入方面降低門檻。消除市場競爭中招投標、信息公開、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差別化待遇。繼續清理和廢除歧視外省市商品和服務、實行地方保護的各類規定和政策。研究建立包含審查清理制度、考核評價機制、社會監督機制在內的長效機制。健全完善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信息互通,協調推進重大案件的審查及執法。
10.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市場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共享,形成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的市場綜合監管體系。在內貿流通領域推進行業監管與綜合執法相銜接,在浦東新區等有條件的區縣先行試點,將商務執法納入綜合執法中。啟動建設上海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第三方倉單公示平臺和資金清算平臺、商業保理協同監管信息平臺,推廣應用動產質押信息服務平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引入消費品質量風險和產品傷害預警機制,開展電子商務等消費品質量提升行動。發揮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服務機構在市場監管中服務、溝通、鑒證、監督等功能。推動長三角內貿流通領域質量、計量監管和檢測互認。推進內貿流通領域誠信計量示范社(街)區創建活動。在內貿流通領域試點推動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健全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機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
11.建立健全市場信用體系。貫徹落實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試行辦法》,推進流通領域登記類、資質類、監管類、違約類等信用相關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加快形成“事前告知承諾、事中評估分類、事后聯動獎懲”的全過程信用管理模式。建立完善流通領域信用信息的征集、評價和應用標準規范。探索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會化綜合信用評價、第三方專業信用服務為核心的內貿流通信用體系。加快培育信用經濟,發展與信用有關的新型服務業。擴大商業保理試點范圍,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零售企業開展直接面向消費者的信用消費。
12.發展流通領域公共服務。按照《上海市行業協會商會規范化建設評估標準》,加強流通行業協會服務規范化建設,支持行業組織提高服務能力并承接部分政府服務職能。積極發揮“上海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作用,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完善服務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的融資、誠信、走出去、電子商務拓展的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發展動產質押、供應鏈融資、國內貿易信用保險、商業保理等業務,構建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創新發展。研究提出反映上海內貿流通發展新情況、新趨勢的評價性指標,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和統計分析,向社會發布市場運行信息、大宗商品“上海價格”和“上海指數”、上海時裝周“時尚指數”。
三、重點工程
(一)區域市場一體化
依托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在蘇浙皖滬三省一市簽署的“推進長三角區域市場一體化發展合作協議”基礎上,由三省一市及江西省商務部門牽頭,進一步深化長三角區域市場一體化發展工作機制,聚焦規則體系共建、創新模式共推、市場監管共治、流通設施互聯、市場信息互通、信用體系互認等,著力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探索建立長三角現代市場體系聯動發展機制。
(二)流通創新發展示范區
在浦東新區、普陀區、長寧區、寶山區等區域,試點建設平臺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區,推動企業運用互聯網、物聯網技術集群式發展,打造一批“虛實結合、二三融合、區域聯動、內外連接”的資源配置型平臺。在黃浦區、靜安區、徐匯區、楊浦區等區域,試點建設商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培育一批具有時代特征的新穎經營方式和商業模式,滿足個性化消費需求,提升消費能級。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上海時裝周”,建設國際時尚之都。
(三)流通標準化試點
以財政部、商務部、國家標準委在上海開展物流標準化試點為契機,聚焦快消品、農產品兩大領域,推進以托盤社會化循環共用為重點的托盤標準化,開展以新能源車輛為載體的城市末端配送服務標準化,實施農產品物流包裝標準化,推進長三角區域物流標準化應用,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設立上海市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施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管理規范;完善電子商務服務規范;深化生活性服務業重點行業規范。
(四)流通領域公共服務平臺
建設“上海市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融資、法律咨詢、信息技術應用等服務。貫徹“人才強商”戰略,加快推動內貿流通領域人才引進和培養。建設“上海市商業網點地理信息系統”,為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為投資者提供決策參考。建設“上海市商務產業公共監測服務平臺”,加強產業運行分析和預測預警。建設“上海經貿仲裁中心”平臺,維護企業權益,規范行業發展。
(五)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在全市推進基于數據、應用和行為“三清單”的全過程信用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服務能級。啟動國家“商務誠信公眾服務平臺建設”試點工作,著力培育一批以平臺型企業為代表的市場化信息子平臺,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為代表的專業化信息子平臺,逐步形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
(六)市場綜合監管平臺
根據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信息公示和區縣市場監管等改革要求,進一步加強市法人庫數據管理能力,提升法人庫數據質量,提高政府行業管理和協同監管效能。在大宗商品現貨市場領域,先行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依托第三方清算機構和第三方倉單公示平臺等,建立市場綜合監管平臺。升級完善集信息發布、涉嫌案件移送、案件咨詢、案件統計等功能為一體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信息共享平臺,優化案件移送、受理、反饋、監督、公開等工作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上海市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協調重大問題,由市政府領導擔任組長,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等部門和單位參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委),負責具體工作推進。
(二)建立工作機制
建立與商務部深化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工作會商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商會議,解決試點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建立試點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向商務部報送試點進展等情況。
(三)強化政策保障
在土地、財政政策等方面,加大對流通業的支持力度。對于流通業的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予以重點保障。在資金投入、銀行貸款、業績考核等方面研究出臺相關鼓勵流通企業加快技術進步政策。落實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支持流通業發展。
(四)實行跟蹤問效
根據確定的試點目標任務和進度安排,邀請第三方定期對試點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及時總結試點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以及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附件:上海市國內貿易流通改革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