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5〕53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本市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和持續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關于本市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和持續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31日
關于本市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和持續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決策部署,鞏固上海市外貿傳統優勢、加快培育競爭新優勢,現制訂本市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和持續穩定增長若干措施如下:
一、擴大進口增長
(一)大力發展進口促進平臺
推進“國家進口貿易創新示范區”建設,完善酒類、鐘表、汽車、工程機械、生物醫藥、醫療器械、機床、化妝品、保健品、文化產品等一批專業貿易平臺功能。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進口國別中心建設,拓展澳大利亞、意大利、俄羅斯、智利等已建國別中心功能,新建完成墨西哥、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別中心,支持企業合理增加一般消費品進口。加快推動落實融資租賃、保稅展示貿易、大宗商品現貨市場保稅交易、原油期貨保稅交割等政策,擴大飛機、輪船及大宗商品進口。(責任單位: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市商務委、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深化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
加快推進平行進口汽車綜合性展示交易中心、綜合維修中心等第三方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修改完善試點管理辦法,擴大試點范圍。在平行進口汽車的3C認證、海關歸類、核價等方面形成更加便利的可操作機制,擴大平行進口汽車的進口規模。(責任單位: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市商務委、市國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支持重點產品進口增長
加大數字化、智能化等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短缺能源資源、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口鼓勵和支持力度。合理引導和擴大鉆石、乳品、酒類和嬰幼品等一般消費品進口。探索開展進口信用保險政策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
(四)積極擴大先進技術進口
圍繞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完成《“技術貿易助推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建設”調研報告》,進一步優化技術進出口備案流程。辦好第四屆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吸引和支持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技術項目在上海落地。(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
二、穩定出口規模
(五)加大力度開拓市場
支持企業大力開拓國際市場,每年制定并向社會公布上海企業出國(境)展會支持項目表,辦好100場左右境外展會,重點推動辦好商務部和市政府層面共同舉辦的中東歐和伊朗中國品牌商品展。繼續開拓歐、美、日等傳統市場,重點支持印尼、波蘭、土耳其、巴西、約旦、印度、哈薩克斯坦和阿聯酋等新興市場自辦展會。充分利用廣交會、華交會等傳統平臺和跨國采購洽談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東盟博覽會、亞歐博覽會等新平臺,拓展企業外銷渠道。(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六)加快構建海外自主營銷網絡
鼓勵本市企業到境外建立銷售公司、售后維修等營銷網絡,支持企業建立面向全市企業的海外營銷公司、批發展示中心、商品中心、專賣店、“海外倉”等國際營銷網絡公共服務平臺。發揮上海在日本、美國、德國、瑞典等國家地區的商務辦事機構作用,重點鼓勵汽車及零部件、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通訊設備等企業“走出去”建立營銷網絡。(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七)推動自主品牌產品出口
支持企業收購和租用國外品牌,兼并國外品牌企業和建設境外生產基地,建立自有品牌售后服務機構。廣交會、華交會、海外展等優質展會資源向自主品牌企業傾斜,利用展會平臺提升上海品牌海外推介力度和水平。強化自主品牌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和支持企業到境外注冊商標、申請專利和技術認證、開展品牌維權等,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將自主品牌擁有情況列入企業參加海關、檢驗檢疫、稅務等監管部門分類管理評級的重要依據,使自主品牌企業在貿易便利和降低出口成本等方面受益。(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
(八)拓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
積極拓展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下簡稱“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貿易網絡,籌劃并推動與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波蘭外國投資促進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經濟發展局、匈牙利、泰國等簽署經貿戰略合作備忘錄。鼓勵支持上海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吸引集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貿易投資促進機構來滬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支持上海的商協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民間經貿機構加強合作開展投資貿易促進活動,加快探索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口商品直銷網點和“一帶一路”網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上海進出口商會)
三、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九)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
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實現企業與公共服務平臺的直接對接。認定一批市級跨境電商示范園區,支持和引導園區優化產業布局,形成集聚和示范效應。促進郵路出口和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出口、進口和出口各種模式協同發展,鼓勵和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外倉”模式開展出口業務。創新郵路出口監管模式,探索建立檢驗檢疫質量安全加強事后監管機制,物流企業依據運單信息辦理通關手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國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十)培育和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
制訂本市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認定標準,培育并認定一批上海市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并給予通關、出口退稅、檢驗檢疫、融資服務等便利化措施。鼓勵和支持本市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集成服務,不斷提升本市外貿競爭新優勢。(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國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一)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推動本市出口加工區向綜合保稅區轉型升級,帶動和培育區域外產業配套能力。探索完善以設計企業為龍頭的集成電路保稅監管模式,延長產業鏈。支持和擴大符合條件的加工貿易企業開展航空和通訊設備維修等面向國內外市場的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檢測維修業務。加快各有關部門在加工貿易審核、報關、核銷、通關單聯網核查、征稅退稅等方面的數據傳輸和信息共享,通過海關與商務部門聯網,實現加工貿易批準證件等單證的電子傳輸、自動比對,簡化加工貿易內銷審批手續,支持加工貿易內銷便利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二)加快推動服務貿易發展
啟動編制《上海市服務貿易促進指導目錄(2016年版)》,積極培育金融、教育、醫療保健等新興服務貿易業態,培育一批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重點企業。進一步簡化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的辦事流程,逐步將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業務權限等事項下放到區縣。加快促進服務外包與垂直領域的融合,繼續推進離岸服務外包全程保稅監管模式,促進服務外包產業鏈發展。修訂完善《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認定一批本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特色服務出口基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文廣影視局、上海海關、人民銀行上海總部)
(十三)積極推進亞太示范電子口岸網絡建設
爭取和吸引更多經濟體加入APMEN,在目前9個經濟體的11個示范口岸基礎上,力爭APEC全部成員21個經濟體都加入APMEN,形成以上海示范電子口岸為核心的面向亞太未來貿易發展的電子示范口岸網絡。推動實施供應鏈互聯互通,在成員之間分享上海電子口岸發展實踐,依托自貿試驗區的改革創新實際,探索試點示范合作項目,推動貿易、物流等相關電子數據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口岸辦)
四、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十四)推動落實“三互”大通關建設
推動落實國家“三互”大通關要求,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一站式”申報查驗作業。加快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建立完善運行維護機制,支持和引導企業通過“單一窗口”平臺辦理相關業務。深化推進泊靠吳淞口郵輪船供貨物“一次查驗、一次放行”轉運試點,制定出臺本市郵輪船供貨物監管方案。在外高橋保稅區日櫻南路、日櫻北路查驗點試點實施“關檢聯合查驗”作業制度,在試點經驗成熟的基礎上,規劃設立更多的關檢聯合查驗場所。完善港口配套基礎設施,提升通關效率,力爭使本市口岸進口集裝箱的整體通關時間減少1天半,空運貨物進口通關時間減少半天。(責任單位:市口岸辦、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五)創新自貿試驗區監管模式
加快形成貿易便利化創新舉措的標準化制度規范,將改革創新試點覆蓋到所有符合條件企業。在自貿試驗區范圍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實施進出口(境)通關單無紙化,試點實施“先進區后報檢”模式。深化推進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將試點企業范圍從第三方物流企業擴大到區內物流貿易及加工貿易企業。積極推動離岸業務稅制創新,豐富和完善外高橋國際中轉集拼公共服務平臺,簡化監管流程,擴大口岸離岸貿易和國際中轉貿易。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根據需要在境內外使用。(市口岸辦、市財政局、市國稅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六)全面做好出口退稅工作
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加快退稅進度。落實出口退稅企業的分類管理,對管理類別為一類的出口企業,稅務部門在正式受理申報后,經核對申報信息齊全無誤的,即可辦理出口退(免)稅。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退稅政策,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的退稅。(責任單位:市國稅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
(十七)加大財政扶持
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穩定外貿增長,重點支持“一帶一路”經貿合作項目推進、亞太示范電子口岸網絡建設、新型貿易發展以及貿易運行監測分析和誠信體系建設等公共服務平臺搭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委)
(十八)拓寬金融服務渠道
加大對有訂單、有效益和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中小外貿企業融資擔保平臺作用,進一步緩解中小外貿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擴大基于外貿訂單、保單、應收賬款等抵押融資規模,保障外貿企業的融資需求。支持股權托管交易機構依法為自貿試驗區內的中小企業等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外貿企業進入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并通過發行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支持外貿企業使用人民幣開展跨境資金結算,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參與人民幣雙向資金池、經常項下集中收付以及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業務試點。(責任單位: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金融辦、上海銀監局、上海證監局)
(十九)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
不以企業是否實現出口增長為依據,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商品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加大對先進制造業中的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汽車及零部件、通訊設備、船舶及海工設備的出口商品,現代服務業中的軟件出口、技術出口、文化創意產業的出口商品和對企業出口新興市場的業務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當年度出口買方信貸、出口賣方信貸、海外投資及海外租賃等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委、上海保監局)
六、加強政府服務
(二十)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
深入開展涉企收費集中整治專項活動,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項目和標準,提高收費透明度,堅決取締違規收費。推動港口收費改革,規范船舶使費收費項目,改進計費方法,完善管理方式,降低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口岸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上海海關、上海檢驗檢疫局)
(二十一)加強貿易摩擦應對和產業預警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國際知名商事爭議解決機構入駐,完善并形成產業預警體系建設方案,發布產業國際競爭力指數,基本完成產業預警信息化平臺建設。建立與主要貿易伙伴國家使領館及境外相關調查機構的對話合作機制,聯合開展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服務的相關合作項目。聯合行業中介機構,啟動中小企業進出口公平貿易公共服務平臺和技術性貿易措施服務示范點建設,為全市中小企業提供具體摩擦案件應訴指導、案件分析、信息咨詢、集體應訴、臨戰培訓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統計局、市知識產權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十二)完善外貿信息調查服務體系
增加系統建設投入,擴大覆蓋企業范圍,提升分析報告質量。加強系統與企業互動,及時向企業反饋調查分析結果,強化系統服務企業意識和能力。增加調查分析項目,根據企業需求和市場變化,為企業提供重點行業、重點產品和重點市場定向調查分析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上海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