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14〕5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市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新一輪集中清理。經過嚴格審核和論證,市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共計87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事項44項,調整行政審批事項43項。在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有2項屬于涉密事項,按照規定另行通知?,F將上述取消和調整的85項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要主動作為,堅持不懈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深入分析,解剖“麻雀”,找出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行政審批制度和環節,創新思維和工作方法,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切實解決社會和企業反映突出的問題,努力使上海成為全國行政效率和透明度最高的地區。
附件:1.市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共42項)
2.市政府決定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共43項)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4日
附件1
市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共42項)
一、市經濟信息化委(3項)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審批或初審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資質審批
(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地方臨時資質審批、部臨時資質初審)
二、區縣經濟信息化部門(1項)
煤炭經營企業的資格認定(初審)
三、市教委(2項)
(一)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
(二)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登記備案
四、區縣公安部門(1項)
對暫住證的審批
五、市交通委(2項)
(一)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上海市市內運輸)審批中國內水路運輸業年度核查
(二)經營國內船舶管理業務審批中國內水路運輸服務業年度核查
六、市環保局(2項)
(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乙級及臨時資質審批、甲級初審
(二)在沒有陸路交通條件下,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審批
七、市規劃國土資源局(1項)
地質調查項目登記
八、市文廣影視局(市文物局)(1項)
境外機構和團體拍攝二級、三級文物審批
九、區縣文廣影視(文物)部門(3項)
(一)當地人民政府出資修繕的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審批
(二)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攝館藏三級文物審批
(三)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許可(初審)
十、區縣衛生計生部門(1項)
現制現售水供水站衛生許可
十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4項)
(一)1994年前簽訂合同或立項的房地產項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稅審批
(二)扣繳稅款登記核準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稅成本對象確定核準
(四)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核準
十二、區縣稅務部門(4項)
(一)1994年前簽訂合同或立項的房地產項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稅審批
(二)扣繳稅款登記核準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稅成本對象確定核準
(四)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核準
十三、市質量技監局(1項)
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委托加工備案
十四、市新聞出版局(2項)
(一)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審批
(二)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十五、區縣新聞出版部門(2項)
(一)出版物連鎖經營單位(國內)開設直營連鎖門店備案
(二)音像制品連鎖單位(國內)開設直營連鎖門店備案
十六、市民防辦(1項)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企業資格初審
十七、區縣檔案部門(2項)
(一)對機構變動或撤銷部門(單位)檔案代管的審批
(二)對機構變動部門的檔案歸屬與流向的確定
十八、市無線電管理局(1項)
市無線電運動協會對業余無線電臺呼號初審
十九、市保密局(2項)
(一)對外經濟合作提供國家秘密資料審批
(二)攜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單位和人員核準
二十、區縣保密部門(1項)
攜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單位和人員核準
二十一、市通信管理局(2項)
(一)電信資費審批備案
(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
二十二、上海海事局(1項)
有關作業單位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審批
二十三、上海保監局(2項)
(一)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核準
(二)保險從業人員資格核準
附件2
市政府決定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共43項)
一、市發展改革委(3項)
(一)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調整工程概算的審批(含初審)〔并入“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批(含初審)”〕
(二)對管道竣工測量圖的備案(并入“石油天然氣管道竣工測量圖和管道停運、封存、報廢的備案”)
(三)對管道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的備案(并入“石油天然氣管道竣工測量圖和管道停運、封存、報廢的備案”)
二、區縣發展改革部門(1項)
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調整工程概算的審批〔并入“對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批(含初審)”〕
三、市經濟信息化委(1項)
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的許可(初審)(審批權限由初審調整為終審,事項名稱更改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
四、區縣公安部門(6項)
(一)核發《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調整為市公安局審批)
(二)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調整為市公安局審批)
(三)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經常購買)(事項名稱調整為“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
(四)核發《劇毒化學品準購證》(臨時購買)(并入“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
(五)新(改)建離行式現金自助服務設備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工程驗收(調整為市公安局審批)
(六)核發《船民證》、《臨時船民證》(調整為市公安局審批)
五、市交通委(2項)
(一)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上海市市內運輸)審批(審批內容增加“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事項名稱更改為“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審批”)
(二)水運工程監理單位丙級資質認定〔審批內容增加“水運工程監理乙級企業資質認定”和“水運機電工程專項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事項名稱更改為“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乙級、丙級和機電工程專項)資質認定”〕
六、區縣農業部門(1項)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并入“動物、動物產品檢疫證明”)
七、市環保局(3項)
(一)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審批內容增加“醫療使用的Ⅰ類放射源單位、制備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PET)用放射性藥物(自用)單位的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
(二)危險廢物轉移的審批(并入“固體廢物跨省市轉移的許可”)
(三)轉讓放射性同位素的許可(Ⅳ、Ⅴ類放射源轉讓的審批、備案)(委托區縣審批)
八、市規劃國土資源局(2項)
(一)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審批與地質調查項目登記(事項名稱調整為“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審批”)
(二)分批次農轉用征地項目審批(國批、市批)(審批內容增加“原由國務院負責的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從事生產審查”)
九、市文廣影視局(市文物局)(4項)
(一)營業性涉港澳臺演出許可(營業性涉臺演出許可為初審)(營業性涉臺演出許可審批權限由初審調整為終審,事項名稱更改為“營業性涉港澳臺演出許可”)
(二)在歌舞娛樂等場所進行營業性涉外演出的許可(審批內容增加“在歌舞娛樂等場所進行營業性涉港澳臺演出的許可”,事項名稱更改為“在歌舞娛樂等場所進行營業性涉外及涉港澳臺演出的許可”)
(三)在非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營業性涉外演出的許可(審批內容增加“在非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營業性涉港澳臺演出的許可”,事項名稱更改為“在非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營業性涉外及涉港澳臺演出的許可”)
(四)營業性涉港澳臺演出許可(并入“在歌舞娛樂等場所進行營業性涉外及涉港澳臺演出的許可”、“在非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營業性涉外及涉港澳臺演出的許可”)
十、市衛生計生委(1項)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一般食品)(下放區縣審批)
十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10項)
(一)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調整為市衛生計生委審批)
(二)《麻黃素購用證明》審批(并入“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三)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審批類型由審批改為備案,并下放區縣備案,事項名稱更改為“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四)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除各類醫療器械、連鎖、第三方物流外)〔由市局委托區縣審批調整為區縣審批,事項名稱更改為“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除各類醫療器械、連鎖、第三方物流外)”〕
(五)第一類醫療器械準產注冊(審批類型由審批改為備案,并下放區縣備案,事項名稱更改為“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
(六)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備案登記(由市局委托區縣備案調整為區縣備案,事項名稱更改為“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
(七)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除高風險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保健食品外)(下放區縣審批)
(八)《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證明》審批(下放區縣審批)
(九)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審批(下放區縣審批)
(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制劑零售業務的審批(下放區縣審批)
十二、區縣新聞出版部門(1項)
核發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零售)〔并入“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
十三、區縣民防部門(1項)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核(并聯審批)(初步設計階段)-民防工程核定(浦東新區民防辦)〔并入“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核(初步設計階段)”〕
十四、市檔案局(4項)
(一)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并入“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
(二)對國有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管理類檔案保管期限表的審批(并入“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
(三)對綜合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的審核(并入“對各級各類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細則和工作方案的審核”)
(四)對專門檔案館、部門檔案館、企事業檔案館收集范圍的審核(并入“對各級各類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細則和工作方案的審核”)
十五、區縣檔案部門(2項)
(一)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與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并入“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
(二)對國有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管理類檔案保管期限表的審批(并入“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
十六、區縣保密部門(1項)
制作、復制國家秘密載體定點單位認定(調整為市保密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