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本市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滬府辦發〔2012〕1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本市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關于本市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
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更好保護知識產權,規范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函〔2011〕163號),結合實際,現就本市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以下簡稱“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要以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為重點內容,以產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高發地為重點地區,以新聞出版業、文化娛樂業、高新技術產業、互聯網、進出口貨物貿易等為重點領域,以圖書、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食品、藥品、服裝、箱包、汽車配件等為重點產品,大力開展專項整治,加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打擊力度,繼續保持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生產源頭和流通市場監管,切實加強市場巡查和產品抽查抽檢,對發現的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線索追根溯源,深挖制假生產源頭和售假銷售網絡,依法取締無照生產經營的制假作坊和窩點。強化重點口岸執法,加大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力度,有效遏制進出口環節侵權和假冒偽劣違法活動。大力整治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商品信息行為,嚴厲打擊互聯網領域侵權和假冒偽劣行為,依法吊銷嚴重違法違規網站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注銷網站備案,規范網絡交易和經營秩序。建立部門協作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作用。督促相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相關企業建立完善品牌和重點產品追溯制度,以及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質量承諾制度。通過進一步開展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嚴肅查處一批國內外重點關注的侵犯知識產權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增強企業誠信守法意識,提高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覺抵制侵權和假冒偽劣的社會氛圍,大力凈化市場環境。
二、落實主要任務和分工
(一)加強流通市場監管
工商等部門要以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遏制規模性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等為重點內容,以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市場禁售通告《涉外商標保護聯系名錄》中的涉外高知名度商標等為重點保護商標,以主要商業街、服飾和小商品市場(商場)、食品和農產品交易市場、旅游紀念品市場、特賣會、旅游景點、賓館、機場、車站、大型超市(賣場)、城鄉結合地區、市場和商業街周邊的售假窩點及“黃牛”拉客的路段等為重點整治區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車配件、手機、藥品、種子、卷煙、酒類、服裝、箱包、家用電器、電動自行車以及與人民群眾日常消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為重點檢查商品,以商標印制行業、食品行業、農業、廣告行業、互聯網等為重點監管領域,大力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執法打擊力度。
新聞出版(版權)、文化執法、城管等部門要加強對出版物批發市場及計算機軟件、音像、電子市場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正規經營場所的經營秩序,嚴厲查處銷售淫穢色情、侵權盜版的計算機軟件、音像、電子出版物等違法行為。要切實加強對繁華街區、旅游景點、交通樞紐、學校周邊等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依法查處占道設攤經營非法出版物等違法行為。要建立完善交通口岸堵截機制,嚴厲查處儲運、批發侵權盜版產品的違法行為。
(二)加強生產源頭監管
質量技監等部門要加強對以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食品、化妝品、農資、建材、機電、汽車配件等產品和以郊區、工業園區等質量問題集中的區域的重點整治,嚴厲查處以假充真、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冒用質量標志和國內外地理標志以及無證生產的違法行為。
文化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對印刷、復制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盤、計算機軟件及包裝裝潢、商標標識標簽企業的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非法印刷、復制和違法加印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地下印刷、復制和發行的窩點。
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種子企業審查檢查力度,嚴厲查處未經許可經營、不按許可范圍私自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種子市場“套牌”生產、銷售授權品種的行為,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產品名稱、專用標志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互聯網領域監管
新聞出版(版權)、文化執法、文廣影視、通信管理等部門要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行動”,加大對從事網絡視聽、網絡音樂和網絡出版等信息網絡文化傳播活動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通過信息網絡進行侵權盜版的違法行為,加強對重要視聽網站、重點影視作品傳播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經營網站。
工商、通信管理、商務等部門要加強對網絡購物的監管,大力整治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商品信息、侵犯知識產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要加強互聯網站備案管理,督促互聯網接入服務企業做好網站備案真實性核驗工作,加強對網絡侵權假冒案件的溯源管理,加大對違法網站關閉的力度。
(四)加強進出口環節監管
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加強對重點航線、重點領域、重點商品以及日常消費品和重要敏感商品的執法監管,加大對各類假冒或偽造檢驗檢疫證書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進出口商品裝運前的檢驗和原產地證書監管,加大對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的執法力度。要加強對出口中東、非洲等新興國家市場商品的檢驗監管。要強化注冊備案、法檢目錄外商品抽檢、境外通報召回調查、口岸退貨追溯調查等監管手段,依法打擊進出口環節侵權和假冒偽劣違法行為。
(五)加強專利保護監管
知識產權等部門要加強工博會、華交會等大型國際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現場處置各類專利糾紛和行政查處專利違法行為的力度。要以大型商場、商品批發交易市場及互聯網等流通領域為重點環節,以高新技術產品、食品、藥品、建材、工業設計產品等為重點產品,以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權利人反映強烈的案件為突破口,開展集中檢查監督和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商品及其外包裝和產品說明書等專利標識假冒行為,查處專利標識不規范的行為,加大對涉及反復、群體、惡意專利侵權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專利違法行為。
(六)加強制售假藥監管
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開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全覆蓋檢查和抽驗,重點檢查委托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質量,及時發現和查處不合格產品和假冒偽劣商品。要進一步完善藥品流通實時監控系統,加強藥品市場全品種、全過程實時監管,嚴厲打擊非藥品假冒藥品行為,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等媒體違法發布藥品經營信息并通過寄遞等渠道違法銷售藥品行為。加強對城鄉結合部以及農村個體診所、民營醫療機構用藥用械的依法監管。
(七)開展卷煙、酒類、食鹽監管
煙草專賣局要開展卷煙市場專項整治,完善卷煙市場綜合監管模式,建立健全卷煙零售終端信息庫、無證經營信息庫、運輸企業信息庫、涉煙違法人員信息庫和案件信息庫,嚴厲打擊“假、私、非”卷煙違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物流渠道非法銷售、運輸的涉煙違法犯罪行為。
酒類專賣局要加強酒類商品流通環節的監管,以假冒名優白酒、葡萄酒、散裝酒為重點商品,以超市、大賣場、酒類產品批發市場、賓館、餐飲企業為重點場所,加強對假冒侵權酒類產品的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鹽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持有《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轉(代)批發許可證》經銷商的監管,加強對食品和副食品加工行業食用鹽進貨渠道的監管,嚴厲打擊用工業鹽加工分裝假冒小包裝食鹽的違法行為,深入摸排和鏟除地下食鹽制假窩點。
(八)強化司法刑事打擊
公安部門對侵權和假冒偽劣犯罪和相關商業賄賂犯罪要及時立案偵查,明確查辦責任主體和辦理時限,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重點案件要掛牌督辦。要加強對新聞出版業、文化娛樂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領域犯罪的打擊,加強對假冒馳名商標和涉外商標犯罪的打擊,加強對關系民生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建材、汽車配件、煙酒制品、農資等制假售假犯罪的打擊,加強對利用互聯網傳播盜版影視作品、計算機軟件、銷售假冒偽劣,涉案金額巨大、給權利人造成巨大損失犯罪的打擊,加強對職業化、團伙化、規模化,形成產、供、銷非法利益鏈的有組織犯罪的打擊,加強對以商業賄賂等犯罪相關聯、通過賄賂提供不合格產品形成安全隱患犯罪的打擊。要深挖生產源頭和銷售網絡,依法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的“黑作坊”、“黑窩點”。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配合公安部門履行偵查職責,加強聯合執法。要支持配合檢察機關履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支持法院做好侵權和假冒偽劣犯罪案件審理工作,依法嚴懲犯罪分子。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
商務部門作為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案件咨詢等制度,及時會商復雜疑難案件,研究解決銜接中的問題。發揮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的作用,實現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案件信息的“網上銜接、信息共享”。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侵權和假冒偽劣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規定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部門接報后,要立即調查,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協助公安部門對移送的案件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的協助。同時,要各司其職,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層級監督和管理;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諉執法協作的,由監察部門或檢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建立跨區域(地區)、跨部門協作機制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依托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聯席會議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平臺,建立完善線索通報、案件協辦、聯合執法、定期會商、立案協助、調查取證、證據互認、協助執行、應急聯動等執法協作機制,形成打擊合力,增強打擊效果。要規范執法協作流程,加強執法信息共享,提高執法協作監管的效能。
(三)建立完善監督考核制度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把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工作考核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市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建立相應工作制度,定期召開會議,明確階段性目標和任務,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對侵權和假冒偽劣問題突出的案件,要加強督查和督辦,限期整改。監察部門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因履職不力導致區域性、系統性侵權和假冒偽劣問題發生的,追究相關領導和監管部門的責任。
(四)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有關部門要將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作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依托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完善有關信用信息的征集,建立相關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誠信檔案,推進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要完善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將實施侵權和假冒偽劣行為的企業和企業法人、違法行為的責任人納入“黑名單”,逐步建立信用信息查詢和披露制度,引導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增強誠信意識。鼓勵金融機構將企業誠信狀況與銀行授信掛鉤。
四、搞好相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國發〔2011〕37號文精神,成立市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領導小組和機構,負責本地區和本部門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搞好組織實施、統一指導和協調對侵權和假冒偽劣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的整治。各區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縣商務部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相關職能處室承擔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的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監管的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下級開展工作,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形成“地方政府負責、部門依法監管、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社會監督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已有的舉報投訴熱線電話、網絡平臺的作用,建立完善舉報投訴制度,鼓勵社會公眾舉報侵權和假冒偽劣行為。各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將侵權和假冒偽劣案件查處的結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范圍,接受社會監督,警示企業及其經營者,引導消費者自覺抵制侵權和假冒偽劣行為,提高維權意識。
(三)加強宣傳報道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和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渠道,大力宣傳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的政策措施、工作進展和成效,宣傳誠信經營的企業,曝光違法犯罪的典型案件。要適時組織新聞通氣會、新聞發布會,把握輿論主導權,提高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群眾知曉率。要調動各方資源,廣泛開展“進社區、進園區、進企業、進學校”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解讀相關法律法規,普及識假辨假知識。強化對企業領導干部、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進一步開展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集中銷毀等活動,震懾違法犯罪,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執法能力建設
要加強各級執法隊伍業務和作風建設,使執法人員掌握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充實基層行政執法力量,做到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要加強資金預算,保障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工作經費,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提高執法監管能力。
(五)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要研究建立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發揮維權援助公共服務功能,建立完善多雙邊的執法協作機制,提高對跨境侵權和假冒偽劣行為的打擊能力,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海外預警、維權和爭端解決機制,提高企業在對外貿易投資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能力,加強多雙邊知識產權交流,增進互利合作。開展與國外海關執法案件數據交換,為打擊重點航線侵權貿易提供信息支持,有效遏制不法分子進出口貨物侵權行為。要建立完善國際知識產權法規政策和動態信息資料庫,學習和借鑒先進經驗,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