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11〕80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
能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為加快實現“四個率先”和建設“四個中心”,確保上海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提高的用能需要,加快轉變能源發展方式,促進能源與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發展情況
“十一五”以來,上海以舉辦世博會為契機,通過大規模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提高了能源供應保障能力。能源結構調整、節能減排、新能源及能源產業發展等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能源供應基本保障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十二五”能源發展和能源結構進一步調整奠定了較好基礎。
(一)能源建設加快推進,是歷史上保障能力增長最快的時期。“十一五”期間,全市能源項目總投資超過1000億元。世界上第一條±800千伏向上直流輸電工程以及±500千伏宜華直流、葛滬直流改造等工程建成投產,2010年接受外來電最高達到987萬千瓦,比2005年增長1倍。建成靜安、漕涇等5座500千伏變電站,以及28座220千伏變電站、世博園智能電網綜合示范工程等一批輸變電項目,城市電網的技術水平和配置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外高橋三期、漕涇、石洞口二期擴建等一批超超臨界煤機和漕涇、石洞口等燃機相繼投產,新增發電能力近800萬千瓦,約為“十五”時期新增發電能力的3倍,截至2010年底,全市發電裝機容量達2011萬千瓦。進口液化天然氣(LNG)一期和川氣東送工程建成供氣,五號溝LNG事故氣源備用站擴建工程竣工投產,形成了多氣源供應格局;天然氣主干管網二期工程等項目陸續投運,累計建成天然氣高壓主干管道約600公里,燃氣安全供應水平進一步提高。建設5萬噸成品油儲備,成品油應急儲備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能源消費總量增速趨緩,一次能源結構不斷優化。2010年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約為11201.1萬噸標準煤。“十一五”能源消費年均增速為6.4%,比“十五”下降兩個百分點。其中,天然氣消費增長迅猛,達到45億立方米,年均增速19.2%;全社會用電量1296億千瓦時,年均增速6.7%;最高用電負荷2621.2萬千瓦,年均增速9.1%;煤炭消費低速增長,達到5875.5萬噸,年均增長21%。能源消費結構呈現“雙減雙增”的特點。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逐步回落,由2005年的52.8%下降到2010年的496%,歷史上首次低于50%;原油所占比重由36.4%下降至32.9%;市外來電保持較快增長,所占比重由7.6%提高到114%;天然氣所占比重由3.1%提高到6.1%。
(三)新能源利用規模迅速擴大,在歷史上實現重大突破。我國首座獨立自主建設的大型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東海大橋10萬千瓦海上風電場投產,全市風電裝機達到21萬千瓦,約是“十五”期末的9倍。實施《上海市開發利用太陽能行動計劃》,出臺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建成國內第一個商業化運行的崇明前衛村1兆瓦光伏發電工程,國內最大的光伏與建筑一體化發電項目——京滬高鐵上海站6.7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發電,全市光伏電站裝機約20兆瓦,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達到350萬平方米。建成老港垃圾填埋氣發電一期項目,全市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4.5萬千瓦。專欄1東海大橋10萬千瓦海上風電場
該項目是我國第一座大型海上風電場,在國內海上風電場建設史上創造了多項“第一”:第一次采用自主研發的3兆瓦離岸型機組,標志著我國大功率風電機組裝備制造業躋身世界先進行列;第一次采用海上風機整體吊裝工藝,創造了一個月在工裝船上組裝10臺、海上吊裝8臺的記錄;在世界上第一次使用高樁承臺基礎設計,有效解決了高聳風機承載、抗拔、水平移位等技術難題。(四)節能減排取得明顯成效,能源發展進入了調結構的新階段。經過努力,2010年如期完成國家下達的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的指標任務。按照國家有關電力工業“上大壓小”的總體部署,全市關停小機組容量達到178.4萬千瓦,60萬千瓦及以上煤機占全市煤電裝機的比例從31.4%提高到606%,火電平均供電煤耗從2005年的343克標準煤/千瓦時下降到2010年的316克標準煤/千瓦時,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全面完成燃煤電廠(除計劃關停機組外)的脫硫改造,脫硫燃煤機組達到1470萬千瓦,并啟動燃煤電廠脫硝、高效除塵改造試點工作。石洞口電廠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年產10萬噸的二氧化碳捕集裝置。
(五)能源裝備技術和產業發展步伐加快,成為國家重要的新能源技術研發和裝備制造產業基地之一。出臺了《關于促進上海新能源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等,大力支持新能源裝備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形成了工程設計和設備制造一體化的核電系統綜合能力。吸引了一批風電制造龍頭企業集聚上海,具備了大型海上風機自主開發能力。建成國內第一條50兆瓦硅基薄膜太陽能電池生產線,吉瓦(GW)級太陽能產業基地開工建設。向國內首個煤整體氣化聯合循環(IGCC)示范項目供應低熱值燃機、氣化爐等關鍵主設備。鈉硫電池儲能技術的研發取得領先優勢。國家能源海上風電技術裝備研發中心、國家能源智能電網(上海)研發中心、國家能源核電站儀表研發與試驗中心等一批國家級研發中心相繼落戶。大型壓水堆核電站全數字儀控系統、核電汽輪機低壓焊接轉子等重大裝備技改項目列入國家能源裝備重點支持專項。
(六)積極推進能源價格體制改革,不斷健全能源價格機制和政策。率先落實國家能源價格政策,實施差別性電價、季節性電價,執行可再生能源電價以及燃煤電廠脫硫電價等政策,支持鼓勵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引導全社會節能減排。進一步完善燃氣價格體系和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施了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了新的價格形成機制,能源價格關系進一步理順。
盡管“十一五”期間上海能源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能源發展既面臨著供應保障難度高、資源環境制約壓力大、能源結構不合理、能源價格矛盾突出、電力峰谷差大等長期性問題,也面臨著城市電網和氣網運行安全壓力增大、電力設施建設困難增多、能源技術創新和裝備產業發展相對滯后等新的挑戰,迫切需要通過技術進步、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法制保障、政策扶持等,進一步提高能源保障能力,不斷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提升能源技術研發能力和產業能級,使能源產業既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又成為上海產業升級的新動力。
二、“十二五”面臨的形勢
(一)國內外能源發展趨勢
從國際形勢看,全球能源資源分配格局正在發生較大變化,新興工業化國家如中國、印度等的用能增長較快,國際社會對我國控制能耗總量的壓力越來越大。氣候變化問題對能源發展的影響逐步加大,已成為世界能源發展新的制約,并成為能源技術向低碳、無碳化方向發展的主要動力。日本福島核事故將促使核電發展速度減緩,各國對傳統能源資源的爭奪將進一步加劇,新能源發展的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仍需要靠大量的能源消費作為支撐。隨著能源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能源安全將面臨更多挑戰。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在較長時期內難以根本改變,減排壓力日益增大。圍繞2020年非化石能源達到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15%、單位GDP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40%-45%的目標,國家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低碳發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將更趨嚴格。
(二)上海能源發展趨勢
根據國內外能源發展形勢,并結合未來五年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的實際需求,上海能源發展的趨勢是:
1.能源需求將適度增長。上海正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但實現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還需要一個過程。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能源的需求呈剛性增長。因此,全市能源需求仍將持續增長,但增速將有所放緩。同時,隨著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工業用能比重下降、第三產業及生活用能比重提高等用能的城市化特征將日益明顯,電力和燃氣等能源消費峰谷差將進一步增大。
2.能源結構將加快調整。國家要求上海等東部沿海地區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并在能源項目布局上著力推進西氣東輸、西電東送等重大能源工程,為上海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調整結構創造了良機。同時,國家也要求上海積極建設低碳示范城市,對控制燃煤總量、污染物排放總量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上海自身發展看,資源匱乏、環境容量有限,也迫切需要抓住機遇、優化能源結構,率先實現能源發展清潔化和低碳化。
3.能源建設難度將繼續增加。為保證上海能源長期安全供應,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支撐,“十二五”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任務依然較重,需要繼續加大投入建設力度。但隨著土地資源供應趨緊和環境保護等約束增多,對能源基礎設施尤其是電網、管網等的設計施工和建設要求不斷提高,能源項目建設難度日益增加,必須采取多種措施加快推進,盡早形成完善的供應保障體系。
4.能源價格將震蕩上升。全球范圍內的化石能源資源爭奪仍將十分激烈,能源價格受地緣政治、經濟環境、供求關系等因素影響,波動幅度將進一步加大,總體上呈現震蕩攀升的態勢。同時,國家將繼續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煤價將進一步放開,油價氣價與國際接軌,清潔能源優質高價,能源價格面臨上升壓力,尤其是煤電價格疏導矛盾較大。
5.能源產業將加快突破提升。能源科技革命以新能源技術為突破口,加速新能源技術創新,成本不斷降低,使新能源利用更安全、更經濟,這為上海清潔能源利用和產業結構升級帶來了歷史性機遇。上海以國家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契機,把新能源作為新興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十二五”將成為推進能源裝備技術和產業發展的關鍵時期。
三、“十二五”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二五”期間是上海加快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能源既要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提供安全保障,能源自身發展也將進入轉型期。按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充分考慮國家戰略以及本市資源、環境、技術、經濟等多種因素,上海要把轉型發展作為未來一段時期能源發展的主線,從保障供應和節約利用兩方面入手,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到2015年,基本形成與上海特大型城市相匹配的安全、清潔、高效的能源供應和消費體系,以能源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為上海“十二五”及長遠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為此,上海能源發展戰略重點要實現五個轉變:一是能源發展從外延式增長向內涵式發展和結構優化轉變,把推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科技創新、產業升級作為能源發展的重要準則;二是能源供應從集中為主向集中與分布相結合轉變,促進供能方式變革;三是能源消費從主要依賴傳統化石能源向更多利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轉變,實現更少的排放;四是能源平衡從主要注重保障供應向供應側與需求側雙向互動轉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五是能源服務從簡單提供能源產品向綜合能源服務轉變,從滿足上海本地能源發展向為國內外市場提供能源服務轉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超前規劃、安全發展。適度超前規劃建設能源基礎設施,多元化配置能源品種,多渠道引入能源資源,鼓勵能源企業參與市外能源基地建設。電力供應做到市內外并舉、廠網并進,加快市外電力通道、城市電網、農村電網以及市內支撐電源的建設和改造。石油、天然氣供應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健全能源儲備體系,完善應急預案,提高系統保障能力和調節能力。在能源建設、生產、運輸、消費等環節,全面強化安全意識。
2.堅持優化結構、清潔發展。優化一次能源結構,控煤增氣、擇優扶新,大力增加外來電、天然氣、新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的供應,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優化電源和電網、氣源和氣網等布局結構,進一步完善多氣源格局,增加天然氣發電能力,積極發展區域熱電聯產和分布式供能系統,繼續推進實施電力工業“上大壓小”,形成大中小相互調節、互為補充的電力供應體系。統籌城鄉能源發展,結合新城和新農村建設,同步配套清潔、高效的能源基礎設施。積極發展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大力發展傳統化石能源的清潔和低碳利用技術。
3.堅持節能降耗、高效發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用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采用先進節能技術、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嚴格節能管理、完善法律法規等途徑,進一步強化、細化能源需求側管理,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保障人民生活、城市運行和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的產業用能需求。
4.堅持科技支撐、創新發展。大力推進新能源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立足長遠、統籌規劃、高端制造、差別競爭。加快建設智能電網和智能氣網,促進能源系統智能化、信息化、互動化。穩步推進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發揮好市場調節的作用,體現公平、提高效率。能源價格改革做到有利于能源安全保障、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和促進節能減排。探索建立國家級能源要素市場交易、能源項目生態補償、能源項目風險評估和后評估制度等,建立有利于低效率、高污染的老舊能源設施穩妥退出的機制。
(三)目標
1.總量控制目標
綜合考慮國家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用電量的要求、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用能需要,以及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工作力度的因素,到2015年,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4億噸標準煤以內(最終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年均增速從“十一五”時期的6.4%下降到4.6%以內。2015年全社會用電量控制在1700億千瓦時以內(最終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年均增速從“十一五”時期的6.7%下降到5.6%以內。
2.優化結構目標
“十二五”是調整能源結構的關鍵時期,上海要緊緊圍繞安全、清潔、高效的總體目標,抓住清潔能源供應較為充足的有利時機,加快優化能源結構。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占一次能源比重從2010年的49.6%爭取進一步下降到2015年的40%左右。天然氣比重明顯提高,占一次能源比重從6.1%提升至11%左右,消費量從45億立方米增加到90-100億立方米。力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從約6.0%提升到12%左右(最終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專欄2非化石能源
上海的非化石能源包括本地開發的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不含太陽能熱水系統),以及按國家計劃分配的外來水電、核電。預計2015年外來水電、核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11%左右,加上本地開發的新能源占比1%,合計占比12%左右。3.安全保障目標
在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上,按照“適度超前、留有裕度”的要求規劃安排。2015年電網負荷備用率達到15%左右,天然氣、成品油、煤炭等品種的儲備能力達到15天的水平。
4.節能減排目標
圍繞2015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10年降低18%的目標,全市供電煤耗降到300克/千瓦時,比2010年下降5%,電網線損率下降至6%;天然氣產銷差率下降至5%以內。按照國家的污染減排要求,全市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建成煙氣脫硝設施,2015年所有機組的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綜合脫硫效率穩定達到90%以上。
5.民生改善目標
完成剩余的135萬戶人工煤氣用戶轉換使用天然氣,全市管道燃氣實現全天然氣化,郊區新城區實現管道天然氣100%覆蓋。通過輸配電網建設和改造,使農村電網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65%。加強對能源企業的監管,能源企業主動轉變觀念、改進服務,在行風測評中繼續保持領先。
6.能源裝備和能源服務產業發展目標
搶抓國家能源戰略機遇,通過創新體制、增加投入,盡快突破瓶頸、提升水平,使上海成為我國能源技術領先、應用率先、產業高端的重要基地。培育集聚一批國家級的檢測、認證、評估等中心,組建一批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為用戶提供咨詢、設計、投融資、施工、運營維護、裝備等綜合能源服務。“十二五”時期能源發展主要目標分類序
號指標單位2010年2015年屬性總體
發展1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萬噸
標準煤11201<14000以國家下達
指標為準2一次能源消費總量萬噸
標準煤922111400預期性3全社會用電量億千瓦時1296<1700以國家下達
指標為準結構
調整4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49.640左右預期性5石油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32.930左右預期性6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6.111左右預期性7外來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1.417.5預期性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612左右以國家下達
指標為準9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比%<0.51約束性安全
保障10電力供應萬千瓦27204250預期性11其中市內電力裝機容量萬千瓦2011>2500預期性12天然氣供應億立方米45100預期性13電網負荷備用率%415左右預期性14主要能源品種儲備能力天10-1515預期性節能
環保15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率%2018約束性16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19約束性17電力行業SO2排放量下降率%-13.7約束性18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17.5約束性19火電供電標準煤耗克標準煤/
千瓦時316300預期性20電網綜合線損率%6.056預期性21天然氣產銷差率%5.5<5預期性民生
改善22居民年人均生活用電量千瓦時/人7351000左右預期性23新城管道天然氣覆蓋率%-100預期性24農村電網綜合電壓合格率%-99.65預期性
四、“十二五”主要任務
(一)全力推進電網建設,提升電網安全保障和智能化水平
1.加快市外電力通道、城市電網的建設和改造
配合國家能源基地和電網主網架規劃實施,增加市外來電通道,配套建設淮南-浙北-上海等大容量輸電線路工程,加強輸電通道之間的聯絡,增強通道間相互支撐的能力。
結合郊區新城建設,高標準、超前規劃220千伏電網網架,完善電網分區、分片運行,加強分區間負荷轉移能力,形成雙環(500千伏雙環網)、九射(9個市外受電通道)、十五片(15個500千伏分區)的城市電網布局,提高供電可靠性。建設新余、虹楊、崇明等500千伏輸變電工程,以及洞庭、大渡河、上川、華陽橋、堡北等43個220千伏和一批110千伏、35千伏城市電網輸配電工程,重點解決楊行、泗涇、南橋等中心城區及熱點地區的供電矛盾。
2.建設網架堅強、運行靈活、開放互動的智能電網示范城市
在各級電網協調發展的基礎上,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控制技術、儲能技術和輸電技術改造傳統電網,初步建成與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智能電網框架。
智能發電:實現100兆瓦及以上機組涉網參數在線管理全覆蓋。推廣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與運行控制技術,實現新能源與分布式能源的便捷接入和調度。結合新能源項目和變電站建設,實現兆瓦級儲能系統示范應用。
智能輸變電:掌握柔性直流輸電核心技術,率先實現示范應用;應用柔性交流輸電技術,在500千伏變電站加裝大容量動態無功裝置。新設計變電站按照智能變電站標準建設。在市中心區和市區其他核心區域開展配電自動化建設。全面推進輸變電設備狀態監測工作,開展電能質量試點治理,開展高溫超導電纜的前期研究與試點應用。
智能用電:在全市范圍推廣智能電表應用,實現用電信息采集的“全覆蓋、全采集、全費控”。在交通樞紐、辦公樓宇、居住小區等開展智能樓宇和智能小區示范,促進電力削峰填谷和綜合節能。深化用電故障報修管理,提升優質服務水平。擴大電力光纖到戶覆蓋面,支撐智能電網建設。專欄3智能電網
集現代信息技術、控制技術、儲能技術與輸電技術“四位一體”的新型電網。與傳統電網相比,更加安全、可靠,可快速有效應對電力系統各類故障;更為高效、環保,可充分接入各類分布式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更為智能、互動,便于用戶進行信息交換與互動,優化用電行為,實現經濟用電、高效用電。(二)加快優化電源結構,創新電力供應技術和方式
1.建設一批燃氣發電工程
在布局上優先考慮靠近天然氣門站或高壓主干管網、對電網形成有效支撐的電源,重點建設臨港、崇明、閔行、奉賢、青浦等燃氣電廠,使燃氣機組占全市裝機比重達到30%左右,提高電力調峰、調頻保障能力。
2.進一步優化煤電裝機結構
繼續實施電力工業“上大壓小”,完成12.5萬千瓦以下小火電機組(熱電聯產除外)的關停,對煤耗高、污染重的30萬千瓦級煤機開展關停試點。研究論證建設新型高效燃煤發電示范項目的可行性,爭取“十二五”末投運2~3臺百萬千瓦機組。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建設先進煤電示范工程。
3.積極發展區域熱電聯產和分布式供能系統
結合智能電網等新技術的發展應用,在工業區及用能較集中區域,包括醫院、賓館、綜合商務區等重點領域和虹橋商務區、上海世博會地區、國際旅游度假區、郊區新城以及金橋、金山、奉賢等區域,推廣實施熱電聯產和分布式供能系統,爭取到2015年全市熱電聯產裝機規模達到200萬千瓦,新建50-60個燃氣分布式供能系統。專欄4分布式供能系統
分布式供能系統是指在用戶端或靠近用戶現場獨立輸出電、熱(冷)能的系統,該系統既能發電,又能利用余熱制冷、供暖、供應熱水,使用的能源包括天然氣、沼氣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近年來,分布式供能系統迅速發展,不少發達國家積極推動,主要用于工業園區、公共設施和住宅等領域。我國積極鼓勵這種供能方式,上海自2004年起開始推動發展,主要針對以天然氣、沼氣等為燃料的小型供能系統(單機1萬千瓦以下),出臺了支持政策。(三)增加天然氣供應和使用,優化調整能源結構
1.提高氣源供應和儲備調峰能力
建設上海LNG二期工程,新建3個16.5萬立方米儲氣罐和第二條海底管道,推進東海平湖油氣田改、擴建工程建設,形成進口LNG、西氣、西氣二線、川氣和東海氣等組成的多氣源供應格局。五號溝事故氣源備用站擴建2個10萬立方米LNG儲罐,適時建設崇明事故氣源備用站工程,并充分利用現有煤氣廠及有關儲存設施,進一步擴大天然氣服務覆蓋范圍和應急儲備能力,將天然氣儲氣能力提高至15天的水平。
2.完善天然氣管網輸配體系
繼續加快建設全市天然氣高壓主干管網,實施江蘇經崇明與市區聯網工程,加快閔行、崇明等燃機電廠高壓天然氣專管建設,提高浦東地區管網輸送能力,積極支持并推進長三角地區天然氣管網的互聯互通。有序實施中心城區舊管網改造和區域天然氣發展規劃。結合郊區新城和新市鎮建設,加快完善郊區天然氣輸配管網系統。
3.加大天然氣替代力度
加快人工煤氣用戶轉換為天然氣用戶的進度,2015年基本完成人工煤氣的平穩退出,實現全市管道氣的天然氣化。根據節能減排和環保整治的要求,配套天然氣管網建設,劃定無燃煤區、基本無燃煤區區劃,實施1300余臺燃煤(重油)鍋爐、窯爐燃氣替代,削減100萬噸分散燃煤,騰出空間集中用于高效清潔發電項目。
(四)大力發展新能源,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步伐
1.積極推進示范工程項目
風電:以海上風電開發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到2015年,形成東海大橋、臨港、奉賢三個海上風電基地。同時,擴大崇明、長興、老港三個陸上風電基地規模,全市風電裝機達100萬千瓦左右。積極探索分布式風能資源開發,因地制宜地開發中小規模分布式和用戶側風力發電項目。
光伏發電:優先在外高橋、老港、陳家鎮等開發區、工業區和新城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設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屋頂光伏發電示范應用,總裝機達到150兆瓦。
太陽能光熱利用:重點在符合條件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小區規模化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建設太陽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郊區農村大規模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左右。
生物質能利用:與廢棄物綜合利用相結合,重點在崇明、松江、奉賢、老港等地區建設生物質發電示范工程,并擴大城市垃圾發電規模,建設浦東、金山等發電工程。
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與節能建筑相結合,建設一批示范工程,總應用建筑面積達到400萬平方米左右。
2.聚焦重點區域開展綜合應用示范
結合郊區新城和新市鎮建設,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開發和利用,提高新能源的比重。著力在崇明、臨港、虹橋、老港等區域建設新能源利用綜合示范區,開展風電、太陽能、沼氣等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和儲能電站應用示范。
(五)加強郊區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鄉均衡發展
1.高起點建設郊區能源供應設施
促進城鄉均衡發展,重大能源基礎設施向郊區傾斜。加快改善薄弱地區能源供應條件,加強郊區電網、氣網建設,積極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提高天然氣管網覆蓋率,提高郊區能源管理和服務水平。結合松江、嘉定、青浦、南橋等郊區新城建設,提前規劃布局重大能源基礎設施,積極發展區域熱電聯產、分布式供能等能源利用方式,優先安排建筑物一體化的光熱和光伏利用、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項目,提高郊區清潔能源的消費比重。
2.著力打造國家級崇明綠色能源示范縣
按照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和崇明生態島建設的要求,高起點規劃并建設三島能源供應體系,更加突出新能源在三島的利用,徹底改變該地區能源供應薄弱的面貌。重點建設崇明北沿、前衛擴建、青草沙一期等風電場,推廣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建設和太陽能光熱利用,利用秸稈、畜禽糞便等廢棄物建設生物質發電工程,新增新能源利用規模超過10萬噸標準煤。加快三島能源結構調整,關停崇明、長興燃煤電廠,建設崇明燃氣電廠以及崇明與江蘇500千伏聯網工程。提高三島能源保障能力,加快農村電網改造,解決低電壓矛盾,在陳家鎮等重點地區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實施江蘇-崇明-長興-五號溝的天然氣管道工程,解決三島天然氣供應問題。
(六)增加重要能源資源儲備,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1.增加成品油和煤炭儲備能力
優化上海石化工業布局。將全市成品油應急儲備能力由5萬噸提高到10萬噸以上。對黃浦江沿岸現有油庫實施升級改造,在崇明、漕涇、上海港等地區規劃新建成品油儲存設施。進一步優化加油站布局規劃,結合高等級公路、產業基地、大型居住區、商業中心、公共交通樞紐和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建設一批功能齊全、設施先進、節能環保的加油站。同時,對搬遷加油站實施優先遷建,維護區域成品油供應安全。
加快燃煤電廠現有煤場擴能改造,保障石洞口、外高橋、漕涇等三大煤電基地的電煤供應安全。積極推進羅涇港、月亮灣、漕涇等煤炭儲備基地的建設,使煤炭應急儲備能力達到15天的水平。
2.提高市外能源資源的保障能力
鼓勵能源企業“走出去”,加大對市外能源項目的投資建設力度。支持上海能源企業參與田集二期、淮北平山、安徽核電等市外電源建設,鼓勵到國內資源豐富地區和海外參與石油、煤炭、天然氣等一次能源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七)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深入推進節能
1.強化重點領域節能
工業系統:加快優化布局、轉型升級。加快調整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險和低效益的劣勢企業、劣勢產品和落后工藝。完善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效管理,推進能效審計、對標管理和清潔生產,繼續實施工業用電設備節電、工業鍋爐節能等技改專項工程。
能源生產企業:進一步挖掘節能潛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全面提高成品油標準。優化電廠調度,促進高效機組多發電。進一步強化廠用電率、線損和燃氣產銷差等指標考核,提高能源加工轉換效率。
交通系統:加強智能交通管理,實施交通設施節能技改和燃油替代工程。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積極推廣節能環保型交通工具和運輸方式,結合變電站、公共停車場、住宅小區等,建設200座左右電動汽車充換電站、20000個左右交流充電樁,初步構建智能充換電服務網絡,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
建筑領域:進一步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和推廣實施范圍。新建建筑全面執行上海新出臺的建筑設計標準,強制采用新型節能門窗、墻體材料等節能技術。以樓宇節電為重點,對公共建筑實施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用能動態監測管理。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水平。
2.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
重點針對電力、燃氣等峰谷差大的問題,更多地運用價格和技術手段,輔以法律、管理與宣傳等措施,鼓勵用戶調整用能結構,優化用能方式,削峰填谷,緩解供需矛盾,提高用能效率,降低用能成本。支持節能服務業發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廣應用高效節能技術、產品、設備等,提高用能管理水平,在提高能效的同時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八)大力支持能源科技和裝備產業創新發展,提高能源服務水平
1.加快推進新能源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智能電網:把上海打造成智能電網應用示范領先城市、技術研發創新平臺和智能電網產業高端制造基地,力爭在國內形成智能輸配電等產業鏈優勢。主要建設臨港、閔行兩個智能電網產業園。重點聚焦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與控制、電力電子應用及核心器件、智能變電站系統及智能設備、電力儲能、智能配電網與智能用戶端等5個領域。建設上海智能電網研究與發展中心。
核電:打造以核電成套設備制造為主體,兼具核電設計、服務的產業集群,形成設備成套和系統設計能力。主要布局在臨港、閔行等基地,通過建設臨港二期擴能工程,重點發展核島主設備、常規島主設備、關鍵輔助設備、核電站數字化儀控系統等,攻克大型鑄鍛件、主泵等關鍵瓶頸,消化吸收新一代安全核能技術和先進反應堆,形成核島、常規島及控制系統的設備成套能力。
風電:以臨港等地區為主,到2015年形成3.6兆瓦、5兆瓦及以上海上風機系列整機批量制造能力,建設大型風電機組關鍵設備、施工設備等產業化研發制造基地,成為國家主要的風機制造基地。重點發展大功率海上風機、陸上風機和關鍵零部件等,著力提升風電裝備研發制造能力,建設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包括風電軸承、電控系統、發電機在內的風電關鍵部件研發和生產基地。
太陽能:在張江等地區建設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研發制造基地,在松江、奉賢等建設一批太陽能特色園區。重點發展高效晶體硅太陽能電池、薄膜太陽能電池及其核心裝備,建設吉瓦級太陽能電池生產基地。突破柔性薄膜太陽能電池等先進技術,發展太陽能光熱技術及裝備,積極探索新一代太陽能電池技術。
2.支持發展能源重大裝備產業
積極推動LNG運輸船、高效燃氣輪機、航改型燃機、特高壓輸變電、深水海洋石油平臺等先進能源裝備產業發展。支持高效超超臨界燃煤火電機組、火電脫硝、熱電聯產、燃氣輸配和高效利用裝備等傳統能源裝備產業加快發展。依托示范工程發展先進煤電裝備產業,以臨港、閔行等為主,建設大容量低熱值燃氣輪機、氣化爐等關鍵設備產業化制造基地,在國內率先形成低熱值燃氣輪機和氣化爐制造、電站系統集成能力。
3.積極培育能源服務產業
積極發展能源生產型服務業,依托電力、燃氣等能源企業,組建若干家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進一步提高電力、燃氣等能源企業服務質量和水平。以能源技術進步和裝備產業發展帶動能源服務產業的發展,重點推進技術研發、工程設計施工、監造管理、投融資等。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組建一批國家級的核電、海上風電、太陽能、智能電網等技術和產品檢測、認證以及評估等中心。
五、“十二五”發展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推進能源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
1.加強能源規劃對項目建設的指導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平衡能源專項規劃和能源項目年度建設計劃,為能源建設項目核準和實施提供有效依據。依據有關技術標準、規范或技術方案論證意見,支持結合道路、橋梁、綠化等市政設施和非居建筑規劃建設能源設施,以節約利用土地資源。
對列入規劃的能源項目,視進度納入年度計劃,并嚴格執行;對未列入規劃的能源項目,原則上不予核準或審批。年度建設計劃重點向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能、公共事業用能、重點企業用能以及新城鎮發展傾斜。重大能源項目按照規定程序列入市重大工程計劃,適用相關優惠政策。
2.加強能源規劃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加強能源規劃與國家能源戰略、規劃、政策的銜接,使上海能源規劃符合國家的總體要求,爭取將上海重大能源項目納入國家規劃。
加強能源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各類專項系統規劃的銜接,及時協調能源重大項目的建設推進。
加強電力、燃氣、新能源等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做到電源(含新能源發電)和電網,氣源、氣網和重點用氣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搞好專項規劃與重大項目的銜接和匹配。
3.加大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力度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編制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會同有關部門、區縣協調推進全市能源項目建設。區縣政府負責協調推進本轄區內的能源項目建設,尤其是電網、氣網工程,保障落實建設用地,并對能源設施建設依法使用土地和遷移居民予以支持、協助。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及能源企業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加大支持推進力度。同時,要加強宣傳,普及科學知識,宣傳能源建設的重要作用,努力營造全社會理解支持能源建設的氛圍。
(二)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考核制度
1.制定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施方案
按照“條塊結合、分層管理、核定基數、分解增量”的原則,在實施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率指標考核的同時,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作為區縣節能目標考核和部門節能工作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考核目標責任制。把全市“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增量)目標分解落實到區縣、開發區、重點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各區縣、部門、開發區、重點用能單位用能總量目標納入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計劃。
2.建立完善能源統計、監測、預警管理體系
推進全市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整合政府部門和企業相關能源信息資源,加強對市、區縣的能源運行監測,探索實行對重點用能企業用能情況的在線監測。建立完善能源消費總量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和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有效控制能耗的不合理增長。
3.對新增用能項目實行嚴格的能評審查
進一步完善“批項目、核能耗”制度,對未經能評審查或能評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建立新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用能指標審核制度,對未經地區或行業用能總量平衡的項目,一律不予核準、審批、備案,確保地區或行業用能總量不突破。
(三)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1.完善能源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加大對能源安全保障的資金支持力度,強化能源安全常態管理,進一步完善能源供應應急處理指揮體系和保障體系。完善能源供需信息監測預警系統,密切跟蹤成品油、煤炭、天然氣等主要能源品種的市場情況,動態調整安排能源的倉儲和運輸。完善能源儲備應急預案,明確重點企業的儲備責任。
2.推進重大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根據國家有關能源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做好相關推進落實工作。進一步拓寬能源投融資渠道,在發揮國有骨干企業主體作用的同時,注重調動多種所有制能源企業的積極性,特別是在新能源等產業領域,創造公平競爭、互利共贏的產業發展環境。
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電力輸配分開,探索實施發電企業和大用戶的自由交易。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對參與深度調峰、調頻、調壓的電源給予合理的補償。推進實施崇明電力體制改革,實現廠網分開,促進崇明電力基礎設施加快建設。
進一步完善氣電平衡聯動機制,促進燃氣和電力互補利用。建立能源示范項目建設和能源技術研發、產業發展聯動的機制,促進產、學、研、用一體化。建成國家級天然氣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原油等能源要素市場交易、能源項目生態補償、能源項目風險評估和后評估制度等。專欄5上海天然氣交易中心
建設上海天然氣交易中心是國內天然氣貿易方式和市場化改革的積極探索。2010年底,該交易中心依托上海石油交易所在線交易平臺,實現了液化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現貨競買交易業務順利上市試運營。2011年爭取實現管道天然氣進入平臺交易,“十二五”期間爭取建成國家級天然氣交易中心。建立有利于低效率、高污染、危險性大的老舊能源設施穩妥退出機制。結合老電廠和人工煤氣廠關停,通過“以新代老”、“上大壓小”,完善功能、提升能級,并做好土地等資源集約利用和人員穩定工作。
試行新能源發電配額制度,要求達到一定規模的發電企業承擔新能源發電份額。拓寬新能源投融資渠道,構建“綠色金融”的投融資平臺,探索發展“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培育碳資產管理公司、碳經紀商和“綠色信用”評級機構。
3.進一步強化多層次能源合作
以“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為原則,以資金、市場、技術等為紐帶,通過共同推進重大能源設施建設和技術研發,加強與國家部委、中央企業、機構的合作,主動做好西南水電消納工作,加強與長三角、兄弟省市、對口援建地區的合作,支持上海能源企業和機構“走出去”,服務長三角、服務全國、走向世界,提高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廣先進能源技術應用。鼓勵能源企業、能源中介機構參與國際間的戰略合作,通過信息交流、教育培訓等活動,加快引入國際先進的能源技術、政策法規、標準規范、管理經驗。同時,吸引更具優勢的能源企業、機構向上海集聚。
(四)積極穩妥推進能源價格機制改革
1.積極推進能源價格改革
按照國家的部署,進一步加大能源價格改革力度,發揮價格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逐步理順各種可替代能源之間的比價關系,統籌把握合理的結構性價格水平,加快建立有利于反映能源供求狀況、吸引資源流入、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節約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和有利于清潔能源、新能源以及電網發展的價格體系。
2.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
針對電力、天然氣峰谷差大的矛盾,在供應側和消費側探索多樣化的價格機制,調動供能企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供能的積極性,引導用戶合理用能、提高用能效率。以市場化為導向,不斷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實行差別化能源價格政策,對高耗能、高污染的特定對象實施限制性和懲罰性價格。進一步完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探索建立適應燃氣機組調峰運行的尖峰電價機制;初步建立輸配電價形成機制。加強天然氣管網輸配費用監管,進一步理順天然氣各環節的價格體系。完善靈活、有彈性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通過臨時上網電價、爭取國家電價附加等措施,鼓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
(五)加強政策配套和法規建設
1.加大政策引導和支持力度
對新能源和能源服務等產業,進一步加大資金、土地、金融、價格、人才引進以及示范應用、項目開發等政策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新型能源技術和重大能源技術裝備的研發攻關、新能源開發利用等項目。市、區縣兩級政府增加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燃煤鍋爐改造等方面,重點支持節能減排貢獻大、示范效用強、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工程項目和技術產品應用。
2.加強能源法規、標準、統計等支撐體系建設
加快建立健全適合上海城市特點的能源法制體系。制定《上海市能源應急儲備和保障管理規定》,為政府調控能源供需和開展應急保障工作提供支撐。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上海市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若干規定》。修訂完善《上海市加快電網建設若干規定》。根據《能源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煤炭法》和《電力法》等法律法規,相應開展《上海市能源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調研制訂工作。建立完善能源項目管理辦法、建設規程、信息統計等支撐體系,以體現公平、規范市場、提高效率。
(六)支持能源科技創新和裝備產業發展
1.加大對能源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
以示范應用為帶動,加強能源科技研發的前瞻布局和協調統籌,加快成果推廣,提高創新效率。加大對能源科技研發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積極完善風險投資和融資服務體系,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能源科技創新領域。全力支持推進國家級能源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的建設,建立國際領先、國內一流的能源創新產業基地。
2.大力支持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建立上海能源技術研發和裝備項目儲備庫,形成動態跟蹤、聚焦重點、擇優推薦、科學決策的機制,爭取更多的國家級能源裝備基地在上海布局,吸引集聚國際先進的能源裝備制造企業在上海發展。依托重點工程,支持能源新技術、新裝備率先應用,促進完善技術、降低成本,不斷提升能源裝備產業的國際競爭能力。
(七)加強能源工作組織領導和人才培養
1.完善全市能源管理和推進工作機制
按照國家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對能源的統一管理,建立統一領導、統籌協調的能源管理機制,研究決策能源安全與應急、發展戰略和規劃、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合作等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項。同時,加強并充實市、區縣兩級能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力量,做好能源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
組建能源專家委員會,注重發揮專家決策咨詢的作用,加強能源戰略和重大政策研究,提高能源決策的預見性和前瞻性,為能源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加強能源專業人才培養
按照國家要求和上海實際需求,組織實施能源人才培養計劃,不斷完善多層次的能源人才體系。進一步加強能源研發、制造等領域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產學研用合作機制,通過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種方式,支持高校和科研機構建設能源領域的研究基地和創新平臺,支持有條件、基礎好的高等院校設立能源相關學科和專業。積極創造條件,引進和培養一批勇于創新的技術帶頭人,引入國內外優秀的能源行業領軍人才和技術團隊,為上海能源轉型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1.環境影響評價分析報告
2.“十二五”重點能源建設項目附件1環境影響評價分析報告
“十二五”期間,按照能源發展方式轉變的要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通過采取綜合性舉措,促進能源與環境相協調發展。
一、預防和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
(一)明確能源消費總量和用電量控制目標
本輪能源規劃首次提出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目標,即1.4億噸標準煤以內(最終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比2010年凈增2800萬噸標準煤,比“十一五”的凈增量減少176萬噸標準煤,年均增速從“十一五”時期的6.4%下降到4.6%以內。2015年全社會用電量控制在1700億千瓦時以內(最終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年均增速從“十一五”時期的6.7%下降到5.6%以內。
為確保這兩個目標的實現,上海要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考核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完善“批項目、核能耗”制度,對未經地區或行業用能總量平衡的項目,一律不予核準、審批、備案,從源頭上把好關口。
(二)大力調整能源結構
更多地使用低碳或無碳能源,減少高排放的化石能源。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占一次能源比重從2010年49.6%進一步下降到2015年的40%左右。天然氣比重明顯提高,消費量從45億立方米增加到90-100億立方米,占一次能源比重從6.1%提升到11%左右。更多地使用外來電,積極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力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從約6.0%提升到12%左右。
“十二五”期間,上海將進一步增加天然氣來源,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實現人工煤氣平穩退出。大力減少分散燃煤,支持用清潔能源改造1300余臺燃煤鍋爐。積極消納西南水電,建成100萬千瓦風電、15萬千瓦太陽能發電、20萬千瓦以上生物質發電。2015年上海能源結構將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強化能源生產環節的污染治理
建設一批燃氣發電機組,使燃氣機組占全市裝機的30%左右。鼓勵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分布式供能系統發展,并要采取低氮燃燒技術。嚴格執行國家的污染減排標準,2015年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安裝煙氣脫硝設施,所有機組的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綜合脫硫效率穩定達到90%以上。同時,按照國家要求,完成小火電機組的關停工作。新建先進煤電機組,必須采取煤炭減量措施。
(四)嚴格能源建設項目的環評工作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把好“環保”入門關。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能源項目,負責項目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一律不予核準或備案,尤其是對新建燃煤鍋爐,要嚴格把關,不再新批準建設。
(五)努力減少能源消費對環境的影響
進一步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在重點用能企業、交通、建筑和居民生活領域,采用經濟(主要是價格)、技術、法律、管理、宣傳等措施,引逼結合,鼓勵節能減排,對超標準用能、增加排放的,使用限制性或懲罰性措施。能源企業要率先節能減排,全市火電供電標準煤耗要從2010年的316克標準煤/千瓦時,下降到300克標準煤/千瓦時;電網綜合線損率要從6.05%下降至6%。
二、環境影響分析
通過實施以上舉措,到2015年,能源發展對環境的影響將得到明顯改善。指標單位2015年目標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9電力行業SO2排放量下降率%13.7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17.5附件2“十二五”重點能源建設項目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市外來
電通道浙北-滬西等市外受電通道工程滬西站和上海境內線路工程城市
電網500千伏輸變電工程新建新余、虹楊、崇明;擴建楊行、練塘、三林、顧路站,黃渡、泗涇、練塘站加SVC工程,外二~楊行變2回線路串抗220千伏輸變電工程新建洞庭、大渡河、上川、華陽橋、堡北等43個輸變電工程110千伏、35千伏輸變電工程秦家等139個110千伏輸變電工程,144個35千伏輸變電工程智能電網工程用電信息采集全覆蓋;建設200座左右電動汽車充換電站、20000個左右交流充電樁;兆瓦級儲能系統示范應用;電力光纖到戶建設;智能變電站和配電自動化建設電源崇明三島支撐電源2×40萬千瓦燃氣機組閔行燃氣發電項目2×40萬千瓦燃氣機組奉賢燃氣發電項目2×40萬千瓦燃氣機組青浦燃氣發電項目2×40萬千瓦燃氣機組吳涇九期燃氣發電項目2×40萬千瓦燃氣機組,后備項目新型高效燃煤發電示范項目3×1200兆瓦燃煤機組分布式供能系統50-60個項目燃氣LNG項目二期增加3個16.5萬立方米儲罐、第二條海底管道等東海平湖油氣田改、擴建工程天然氣主干管網工程崇明三島管網、大用戶專線、浦東管網擴能、長三角聯網等天然氣應急儲備調峰設施五號溝事故氣源備用站擴建2個10萬立方米儲罐,適時在崇明島新建事故氣源備用站新能源海上風電東海大橋海上風電二期、臨港海上風電及擴建、奉賢海上風電及擴建項目,總規模60萬千瓦 陸上風電崇明北沿風電、前衛擴建、青草沙、長興等,總規模50萬千瓦太陽能利用光伏發電15萬千瓦,光熱利用約500萬平方米生物質發電崇明、奉賢、老港等沼氣示范工程,以及金山、老港等垃圾發電工程煤炭煤炭儲備基地羅涇港、月亮灣、漕涇等地區石油成品油儲運基地崇明、漕涇、上海港等地區備注:1.“十一五”在建的臨港燃氣電廠一期、石洞口能源儲備基地等項目結轉至“十二五”建設。
2.上述項目僅包括上海范圍內的重點能源基礎設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