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來源: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上海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上海市民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三、負責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擬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辦法,管理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核對工作機構建設。研究分析居民經濟狀況。
??四、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負責孤兒救助和養育工作,指導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工作。牽頭推進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協同推進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五、負責養老服務工作。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負責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負責城鄉重殘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復核工作,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按照有關分工做好殘疾人集中就業工作。
??七、負責慈善管理工作。負責慈善組織登記(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慈善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動。負責慈善行業組織的指導。推進慈善信息公開和共享以及慈善表彰等。
??八、負責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組織各區開展居(村)民委員會選舉。牽頭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配合相關部門推進街道社區層面共治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區服務政策,牽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職業社會工作者相關工作和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工作,推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負責行政區劃和政區地名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劃界線管理,負責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等。
??十一、負責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負責涉外、涉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十二、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標準化建設,負責殯葬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培育發展工作。負責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以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為社會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協助開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開展群眾活動團隊備案,負責涉外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
??十四、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規劃并批準建立福利彩票銷售網絡,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者的代銷行為和彩票開獎活動,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十五、統籌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督促檢查社會建設工作情況,總結推廣社會建設工作典型經驗。
??十六、負責民政領域相關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有關違法案件。健全落實民政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民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上海市民政局要加強和改善城鄉社區治理,健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水平、補齊治理短板,提高社區治理智能化水平。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系。構建與新時代要求相適應的社會福利體系,全面建成“五位一體”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面向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法治化,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進一步夯實民政托底保障作用。建設高效便捷的社會服務體系,推進社區事務受理“全市通辦”“一網通辦”“一證通辦”。深化殯葬服務改革,提高婚姻和收養服務質量。
??十九、與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國際合作交流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承擔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組織指導有關行政執法,推進有關標準化工作。
??組織人事處(老干部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導民政人才隊伍建設。
??計劃財務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新聞宣傳處(研究室):負責民政新聞宣傳、輿論應對工作,組織擬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開展重大課題調研。
??信訪辦公室:接待群眾來訪,受理、轉送、交辦、協調處理、承辦來信來訪事項。
??社會建設處: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社會建設的督促檢查工作,總結推廣社會建設工作典型經驗,負責由局擔任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的樞紐化管理和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
??社會救助處(收入核對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組織實施社會救助相關措施,承擔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和監督救助管理站。
??養老服務處: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兒童福利處(收養登記處):指導兒童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承擔孤兒救助、養育、收養登記以及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等工作,承擔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的關愛和救助工作。
??殘疾人福利處:指導殘疾人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承擔城鄉重度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復核工作,承擔假肢矯形器生產裝配企業的資格認定和殘疾人進口用品免稅有關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承擔組織各區開展居(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和街道社區層面共治有關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區劃地名處:承擔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行政區劃界線管理工作,承擔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等,承擔基本管理單元有關工作。
??婚姻管理處: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涉外、涉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婚姻介紹機構管理有關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殯葬管理處: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標準化建設,承擔殯葬服務單位設立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遺體跨省市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殯葬服務單位。
??職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處:承擔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有關工作,承擔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各領域專業社會工作,承擔志愿者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慈善事業處:監督檢查慈善活動,指導慈善行業組織有關工作,承擔慈善信托文書備案管理工作,推進慈善信息公開和共享以及慈善表彰等工作。
??社會組織登記處(社會組織協調處):承擔市級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的登記(認定),志愿服務組織標識以及相關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牽頭協調社會組織發展規劃、綜合性文稿和信用體系建設等綜合性工作。
??社會團體管理處:監督管理市級社會團體,指導社會團體規范化建設,承擔社會團體培訓、服務等工作,指導開展群眾活動團隊備案,協助開展社會團體黨組織建設。
??社會服務機構管理處:監督管理市級社會服務機構,指導社會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承擔社會服務機構培訓、服務等工作,協助開展社會服務機構黨組織建設。
??基金會管理處:監督管理基金會,指導基金會規范化建設,承擔基金會培訓、服務等工作,協助開展基金會黨組織建設,承擔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認定以及慈善組織公開募捐活動方案的備案管理工作。
??社會組織服務處(涉外社會組織管理處):指導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孵化基地建設,組織協調社會組織評估,承擔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監督管理涉外社會組織。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6號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 9:00-11:30,13:30-17:30
??總機電話:021-23111111
??負責人: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