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統計局 來源:上海市統計局
??上海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統計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統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統計改革創新,建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統計體系和指標體系。
??(二)負責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根據國家統一制度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統一部署的全市人口、經濟和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勞動工資、科技、人口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負責綜合收集、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科技、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金融、財政、稅收、社會發展、環境、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負責統一評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建立服務業統計、新經濟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負責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有關綜合性、戰略性問題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收集、整理并提供全國、各省區市、長江三角洲區域和長江經濟帶基本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國際國內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八)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統計數據庫系統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數據平臺,組織擬訂各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協助各區管理區統計局主要負責人。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有關工作。負責管理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十一)負責統計領域有關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統計調查項目和涉外調查活動。開展統計法制、統計改革等有關宣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黃浦區威海路4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
??總機電話:021-53857070
??負責人: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