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來源: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醫療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各類人群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有關醫療補助政策。指導和推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發展。負責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對長期護理保險基金進行監管。牽頭推進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受國家有關部門委托,牽頭協調開展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采購服務。
??(七)擬定定點醫藥機構、長期護理保險評估和服務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國際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上海市醫療保障局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村路139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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