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09〕4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綠化市容局關于加強街道、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綠化市容局《關于加強街道、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關于加強街道、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加強街道、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確保迎世博600天行動計劃市容環境綜合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全面推進,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就加強街道、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整潔、優美的城市市容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生活環境質量為目標,通過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全民參與、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街道、鎮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積極推進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各項整治,為提升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水平,實現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奠定基礎。
二、管理工作內容
(一)加強綜合協調。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做好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協調、組織、指導轄區內相關部門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1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管理的職能,組織制定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
2組織轄區內的部隊、學校、居委會和各相關部門派出單位及大型企事業單位等,搞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3組織、協調轄區內管理執法力量,加大對亂設攤、違法搭建、亂張貼、亂刻畫、亂涂寫、亂散發等城市管理頑癥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頑癥綜合治理的管理執法機制。
(二)加強日常檢查。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加強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日常檢查力度,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定期進行巡檢。
1加強轄區內道路、公共場所、街巷、里弄市容環境衛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告知相關部門、單位和居委會。
2加強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責任區保潔工作的日常巡查,督促責任人履行工作責任。
3組織、指導居委會開展社區居民市容環境衛生文明公約的制定、宣傳工作,加強社區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張榜公布。
(三)加強監督考核。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加強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監督考核,建立監督考評機制,定期開展考核評議。
1加強轄區內市容環衛管理、城管執法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2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派出單位在轄區內履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執法工作情況的監督考核,定期向其上級單位通報工作情況及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納入到區相關部門年度工作績效考評中。
(四)加強宣傳教育。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開展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建立日常宣傳計劃和工作制度。
1負責對轄區內單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指導和服務,成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單位責任落實情況的指導小組,加強對單位和個人履行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2結合社區網格化管理,組織市民、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參與和維護市容環境衛生活動的氛圍,實現社會互動。
3制定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公約和工作方案計劃,組織居委會動員單位和居民參加市容環境衛生治理活動,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環境。
三、保障機制
為確保區域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實,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加強機制建設。
1建立市容環境綜合建設和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行政主要領導為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全面負責轄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鎮市容環境綜合建設和管理工作聯席會議例會每個月不少于一次,并與相關管理部門、城管執法部門以及環衛作業部門建立雙向告知制度,保持正常運作。
2完善街道、鎮城市管理網格化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提高管理水平。
3進一步探索建立社區長效管理機制、加大對市容環境綜合建設和管理工作投入,全面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建立健全聯合聯動執法、巡視檢查、日常維護和管理三支隊伍,對轄區范圍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網格化、精細化、全覆蓋的管理。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