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3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上海市住宅建設征用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口安置辦法〉的決定》已經2003年9月29日市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10月20日起施行。
市長韓正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上海市住宅建設征用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口
安置辦法》的決定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3號令發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上海市住宅建設征用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口安置辦法》(1994年4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2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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