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金山區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金財規〔2024〕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金山區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區財政局
??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金山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金山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金山區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規定,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政策內容
??(一)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用好用足市級政策資源,擴大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覆蓋面。發揮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功能作用,聚焦支小支農主業,推動新增融資擔保金額不低于凈資產的5倍,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低于80%,擔保費率保持1%(含)以下,“灣區貸”業務進一步降費至0.5%。【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資本管理集團】
??(二)不斷激發投資基金效能。支持私募股權投資發展,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增資擴股投資符合支持導向的區內實地實業型企業的,按照項目投資額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投資的符合支持導向的外地企業引入我區實地經營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政府投資基金參股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返投任務后,超額部分參照給予獎勵。政策目標實現后,政府投資基金可讓利提前退出。支持上海灣區科創城加強私募股權投資資源集聚,相關獎勵可進一步增加。【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投資促進辦,資本管理集團,相關鎮(園區)】
??(三)設立新質生產力專項貸款。聯合銀行機構每年提供“金山區新質生產力專項發展貸款”授信額度100億元,貸款利率低于發放時同期LPR利率(含)。重點支持區內企業在實施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碳減排等重點領域的融資需求;同時支持區內專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業、區級及以上質量榮譽獎企業等生產經營相關融資需求。在企業正常還本付息后,按照實際貸款利息給予25%、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支持,單戶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各街鎮(園區)】
??(四)持續給予企業貼息貼費支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最高給予100%擔保費支持。科技履約貸在市級保費(擔保費)50%的支持基礎上區級再給予50%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給予50%利息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最高給予50%利息和保險(擔保)費支持。都市現代農業專項貸款最高給予80%利息和100%保險(擔保)費支持。【責任單位:區科委、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市場監管局】
??(五)鼓勵金融機構擴大資金供給。鼓勵銀行機構增加信貸投放,對銀行綜合貢獻進行評價,對排名靠前的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銀行為區內無貸中小微企業首次發放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的,按發放額分檔給予最高0.5‰首貸獎勵。鼓勵金融資源下沉農村,對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新設分支機構或服務網點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六)鼓勵金融機構加快產品創新。引導金融機構圍繞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開發創新金融產品,積極開展“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依托《上海市轉型金融目錄(試點)》開展轉型金融實踐,積極推動開展CCER質押貸款、認股權貸款等業務創新,優化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在我區落地首單業務且具有推廣價值、經營主體較好受益且超過10家(含)以上的,對首創度高、可復制性強的金融創新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七)支持保險機構加強經營主體風險保障。持續完善新一輪區級農業保險政策,進一步擴大保費支持覆蓋面,更好滿足農業經營主體普惠性保險需求,增強農業生產防災減損能力,有效運用收入保險、產量保險等產品,助力推動農產品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鼓勵保險機構為我區開發或引入產品研發險、產品推廣險、人才創新險、營業中斷險等創新險種,在一年推廣期內,對購買創新險種的科技型企業,給予25%的保費支持,單個企業最高5萬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
??(八)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招商引資。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地方金融組織等金融機構,根據我區產業規劃,提供有效招商項目信息,協助我區促成符合支持導向的實地實業型項目落地,根據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實際利用外資等方面因素,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投資促進辦,各街鎮(園區)】
??(九)深化政金企產融對接。發揮“上海普惠金融顧問金山服務樞紐”及“市擔保基金上海灣區服務基地”作用,打造綜合型融資服務中心,優化“一環兩專”服務模式,用好“一網暢融”平臺、“政會銀企”四方合作等機制,聯動區金聯會、全區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財務規劃、上市培育等多元化服務。鼓勵區金聯會積極組織金融培訓、研討、文體活動,定期開展座談會、對接沙龍、圓桌交流等,加強產融信息共享,凝聚金融業發展合力。【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區投資促進辦、區工商聯,各街鎮(園區),區金聯會】
??(十)支持金融機構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加大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力度,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涉企信息提高風險識別和防范能力。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對銀行機構向區內企業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貸款利率低于發放時同期LPR利率(含)的,發生不良貸款凈損失時,給予20%、單筆最高50萬元、單個機構最高200萬元的信貸風險補償。對區級擔保機構融資擔保代償損失,按最高30%給予補償。探索建立金融涉訴案件會商機制,加快案件立案、審理、執行,幫助金融機構回收資金,堅決打擊金融領域逃廢債行為。【責任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發改委、公安金山分局、區財政局、區數據局、區政務服務中心】
??二、附則
??1.本意見適用于在金山區依法設立,符合本區產業導向,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無嚴重失信行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經認定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經認定可列入支持范圍的金融項目。
??2.區級相關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資金納入相關部門預算。本意見中各支持政策不與國家、本市其他支持政策疊加享受,區內同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申報支持政策的企業或機構應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關材料和相關承諾事項,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等行為,或者從事金融違法等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將取消其申請資格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本意見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金山區關于做好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融資工作的有關意見》(金財規〔2021〕3號)、《金山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及代償損失補償實施細則》(金金融〔2022〕1號)、《金山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保費補貼實施細則》(金金融〔2022〕2號)、《金山區促進金融業發展財政扶持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版》(金金融〔2022〕3號)、《金山區抗疫保險保費補貼實施細則》(金金融〔2022〕6號)相應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