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各區、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并取得積極成效,為本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具體情況如下: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職責
??(一)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本市各級黨委政府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特別是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論斷和重要部署,并結合本市學習宣傳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實施方案要求,持續推動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市委、市政府繼續發揮帶頭示范作用,市委依法治市辦舉辦“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培訓班,各級黨委政府持續做好學習宣傳貫徹各項工作。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生態環境、市場監管、衛生健康、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財政、稅務等各市級政府部門繼續通過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專題學習會、法治雙月論壇、培訓班、讀書班等多種形式,持續推動全體工作人員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并繼續通過2022年度本市法治為民辦實事活動,共同推動70個項目取得積極實效,相關項目經驗做法獲得《法治日報》刊發報道。各區扎實組織開展2022年度學習宣傳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各項工作,繼續通過區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專題輔導報告會、新進公務員培訓、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等各種形式,不斷拓寬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培訓覆蓋面。同時,進一步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研究,組織開展優秀法治案例和調研課題的征集、評選工作,以高質量的工作和研究成果不斷深化和拓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實踐。黨的二十大開幕當天,《解放日報》百版特刊專門刊發報道《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轉化為全面依法治市的生動實踐 法治成為城市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上海三年推進100個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落實 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 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
??(二)持續統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精心組織各區參加國家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并認真做好單項集中評議和綜合實地迎檢各項工作,經國家評估評議,本市靜安、普陀、閔行3個區和嘉定、青浦、崇明的3個單項分別獲評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示范地區獲評數量繼續并列全國第一,總獲評數量繼續名列全國前茅。加強基層法治政府建設,組織街道鄉鎮積極參與本市法治建設示范創建活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在基層落地落實,通過創建活動,本市20個街道鄉鎮獲評第一批“上海市法治建設示范街道鄉鎮”。制定實施《上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21-2025年)》任務分工方案并組織推進落實。制定本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本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責任分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2021年報告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2022年工作要點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并推進落實。系統總結本市2018年以來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形成市政府有關工作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發布。對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的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建議,認真研究制定改進措施。市政府辦公廳與市司法局共同做好市政府外聘法律顧問使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外聘法律顧問專業支撐作用。組織開展本市市級部門法制機構和公職律師建設情況調研工作,進一步發揮法制機構和公職律師等法治專門力量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開展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三個規劃推進情況實地督察。組織本市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深入開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述法工作。進一步優化法治上海建設考核指標體系。
??(三)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按照黨的二十大報告的部署要求和中央依法治國辦有關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規定,市政府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本市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各項職責,持續抓好上述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法治政府建設統籌推進工作,并加大重要工作部署推進和重大問題研究解決力度,通過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工作會議、專題調研等方式,及時傳達學習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會議和重要文件精神,定期聽取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各項工作問題。2022年1月7日,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工作會議,對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行部署、提出要求;9月8日,主持召開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2022年,市政府常務會議先后聽取審議了有關市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和工作要點、“一網通辦”、行政審批改革、城市數字化轉型、重大行政決策、政務公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街道鄉鎮第二批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以及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等重點工作。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為國家戰略實施和全市中心工作加強法治保障
??一是加強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法治保障。深入貫徹中央、市委有關決策部署,依法賦予浦東新區市級經濟管理權限,進一步在經濟調節、行政審批、規劃制定、綜合執法等方面對浦東新區加大放權力度。2022年共推動出臺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綠色金融發展、準營承諾即入制改革、化妝品產業創新、文物藝術品交易、住宅小區治理創新、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等9部浦東新區法規,以及商事調解、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建設用地分層使用等12部管理措施。其中,《上海市浦東新區綠色金融發展若干規定》的出臺,是首次在金融領域運用立法變通權,推動浦東新區綠色金融創新發展,促進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區建設,為浦東新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上海市浦東新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再利用若干規定》的出臺,為將浦東新區打造成為固廢資源化再利用樣板,發揮其對全市資源化再利用的示范引領作用提供制度支撐。同時,本市推進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行動方案中280項任務舉措加快推進,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任務比例達到75%。
??二是加強臨港新片區建設法治保障。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條例》實施,對臨港新片區在投資體制改革、貿易監管模式、金融開放創新、重大風險防范等方面加強法治保障。深化臨港新片區綜合審批改革,出臺臨港新片區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優化政務服務,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臨港新片區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持續推動更多優質法律服務機構進駐新片區。推動本市律師事務所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同城分所,目前已有15家本市律師事務所設立同城分所。精簡環節,優化體驗,針對重點項目打造“咨詢、預約、受理、辦證”一站式服務模式,為新片區積極提供優質公證法律服務。持續引進一批境內外知名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高端法律服務人才,進一步打造法律服務集聚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首個仲裁巡回庭揭牌入駐臨港新片區,全力保障臨港新片區開展“人員從業自由”制度創新,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核心區。
??三是加強科創中心建設法治保障。持續加強科技立法工作。推動出臺《上海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建立健全多部門共同推動科普工作的組織管理機制,明確社會各方參與科普工作的義務和責任,保障科普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加強科普人才的培養和激勵,同時加強與長三角及國內其他地區的合作,鼓勵和推動國際合作,提升科普工作的國際化水平。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最新規定,積極開展修訂《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有關調研工作。同時,加強科技領域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為科技創新工作進一步提供良好制度支撐,研究制定促進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以及進一步放權松綁,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政策舉措等。
??四是加強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法治保障。推進長三角協同立法工作。推動制定《上海市推進長三角區域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規定》,為長三角民生領域首部協同立法,聚焦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推進交通出行、旅游觀光、文化體驗以及醫療衛生、社會保障、金融服務等領域的一卡多用、跨省通用。推動制定《上海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其中明確建立長三角共同促進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促進區域協調,推進鄉村振興一體化發展。推動制定《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條例》,加強長三角船舶污染防治統籌協調和聯防聯控,為服務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以及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推動制定《上海市促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發展條例》,制定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進一步提升能級的政策措施,為促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面向長三角、輻射全國、聯通國際的功能平臺提供法治保障。加快落實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總體方案各項任務,其中104項重點任務已落地99項,落地率超95%。推動建立長三角規范性文件協作機制,共同做好相關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狠抓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本市嚴格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做好突出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五是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推動落實《上海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抓好10個方面172項改革任務舉措的落地,更大力度推動本市營商環境整體優化。進一步發揮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作用,召開共同體聯席會議,首設19個聯系點,及時發現并解決營商環境相關法治問題。研究形成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對標改革分工方案,推進落實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推動上海仲裁委員會參加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一工作組國際立法會議,并提交立法建議,助力營商環境建設。實施一批企業關切重點事項,針對疫情中市場主體反映的突出問題,從企業網上辦事更便捷、各項流程更簡化、減費讓利更升級、法治監管更柔性、助企服務更貼心等幾個方面,組織實施一批切口小、見效快、企業關注度高的高頻事項,作為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事項,共10個方面30小項,目前已在多個領域取得明顯成效。制定實施關于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指導意見,至2022年底本市已推出15個領域的19份輕微不罰清單,其中市場監管、文化市場、城市管理等8個領域均為全國首份省級清單,6000余家企業因此受益,減免罰款金額超過6.62億元。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分別出臺本市市場監管、稅務監管領域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分別明確了7+5類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情形。推動本市72項證明事項全部落地實施告知承諾制,減少市民、企業往返出證單位開具證明51.4萬次。
??(二)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是持續深化“一網通辦”改革。“一網通辦”改革實施以來,實名注冊個人用戶超過7885萬,法人用戶超過 301.4萬,接入事項3600項,累計辦件量達3.07億,2022 年日均辦件量超過28萬,“隨申辦”月活峰值達2390萬。全方位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在教育醫療、交通出行、文旅休閑、企業服務、用工就業和工會服務等18大領域,推出一批應用成果。加快推進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務“免申即享”,原“企業群眾申請、部門受理、部門審核、部門撥付”4 個環節減為“企業群眾意愿確認、部門撥付到賬”最多2個環節,政策和服務實現直達直享。不斷深化集成服務改革,將職能部門多個相關聯“單項事”整合為“一件事”,目前已推出“36件事”。在全國首創線上線下幫辦制度,打造“網購型”客服體驗,降低企業群眾學習成本。持續推進“好差評”制度,強化差評數據分析和整改閉環機制,讓政務服務績效由企業群眾來評判。持續深化長三角“一網通辦”,讓三省一市企業群眾享受“同城服務”。
??二是深入推進政府權責清單制度。組織開展區、街道鄉鎮權責清單集中調整,制定印發集中調整通知,下發區、街道鄉鎮共性權責事項目錄,指導各區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推進機制,全面完成各區、街道鄉鎮權責清單集中調整工作。不斷加強市級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對農業農村、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審計、退役軍人等部門權責事項因“三定”規定修訂、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放管服”改革等確需調整的,及時按程序做好動態調整工作,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探索開展權責清單應用研究,進一步拓展權責清單應用場景。
??三是持續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編制公布覆蓋市、區、街鎮三級的《上海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共690項),完善全市統籌、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推進向重點區域的精準放權賦能。出臺《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將37項審批事項下放區級實施,支持“五個新城”建設發展、“一業一證”改革全市推廣實施等工作。調整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事項。出臺《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集中行使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等事項目錄的決定》,調整事項214項,使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事項從1170項增加到1215項。
??四是深入推進“一業一證”“證照分離”改革。深入推進“一業一證”改革。進一步優化在全市范圍推廣實施的25個行業“一業一證”申辦流程,調整完善網上申辦業務系統,推動各區開展全程網上申報、網上辦理。截至12月底,全市已頒發行業綜合許可證超2.2萬張(其中浦東新區3000余張)。深化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健全完善市場主體準入準營審管聯動機制,加強“照后證前”監管,推進涉企經營許可證照電子化和歸集共享等工作。根據司法部有關工作要求,本市對“證照分離”改革涉及暫調整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有關情況認真開展了中期評估工作。評估報告認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對“證照分離”改革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分內容進行調整適用后,本市積極采取有力措施,持續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推動改革取得成效,包括充分調動了市場主體創業積極性,最大限度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政府管理方式轉變,推動政府管理從“嚴進”向“嚴管”轉變,重構取消審批后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促進了市場公平有序;營商環境得到優化,市場主體辦事更加快捷便利,滿意度大幅提升。
??五是全面落實幫辦制度。加快構建“15分鐘政務服務圈”,服務模式持續優化,線上線下更加融合。線下大廳因疫情暫停服務期間,各區、各相關部門堅持審批人員單位值守、居家辦公聯動,為企業群眾提供“一網通辦”全程網辦服務。全面落實幫辦制度,啟動上線第二批“線上人工幫辦”66個高頻事項。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綜合窗口辦理效率明顯提升。
??六是持續發揮“好差評”推動作用。提升適老化和無障礙服務水平,提高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引導企業群眾自主自愿參與“好差評”,強化差評大數據分析和問題整改閉環機制,每季度通報全市“好差評”情況,發揮雙向激勵作用。優化“一網通辦”長者專版,打造助殘服務專欄,提供“讀屏”等無障礙服務。年初協調解決老年人線下繳納水電氣費用等難題。
??七是大力推動城市數字化轉型。健全完善數據領域制度體系,支撐城市數字化轉型。從上海“十四五”重點發力的三大先導產業之一的人工智能產業入手,推動制定《上海市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條例》,助力打造人工智能等世界級產業集群,引導人工智能賦能城市數字化轉型。為推進本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保障信息基礎設施安全,推動經濟、生活、治理全面數字化轉型,制定《上海市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辦法》。推進實施《上海市數據條例》,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與數據有關的權益,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促進全面激發數據要素活力,為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打下堅實制度基礎。完善數據資源治理體系,創建全市統一的公共數據目錄管理體系,推動本市公共數據向大數據資源平臺匯聚,實現公共數據“應編盡編”“按需歸集”,形成本市公共數據資源湖。截至12月底,累計發布1.9萬余個數據目錄,匯聚總計超1970億條數據。大力推廣電子證照應用,出臺《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辦法》,規范本市電子證照管理與應用,明確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勵各類主體應用電子證照,充分發揮電子證照的便民利企作用。建成本市電子證照庫,推動本市政府部門核發的電子證照歸集入庫。目前市電子證照庫累計歸集市級證照638類、區級證照837類,歸集證照數超1.8億張,證照累計調用超16.4億次,并推動37類電子證照在長三角政務服務領域共享共用。
??(三)持續加強依法行政制度供給
??一是大力推進立法計劃各項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學制定市政府2022年立法計劃,為本市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加大立法計劃宣傳力度,通過人民日報、法治日報、文匯報、解放日報、新民晚報等權威報刊采訪報道,有效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和關注度,進一步夯實民主立法的基礎。加大立法項目組織推進力度,積極開展立法項目法制審核工作,2022年市政府共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22件,另完成政府規章項目12件。
??二是提升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效能。加大立法意見征詢力度,提升聯系點工作實效。市政府年度立法計劃出臺后,確定各基層立法聯系點重點參與意見征集的立法項目。在立法過程中,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動物防疫條例、虹橋商務區條例等25件法規規章草案開展92件次意見征求,共收到1135條意見建議并認真研究采納,其中49條意見被采納,意見數量及質量較以往有明顯提升。多措并舉,進一步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一點多能優勢。奉賢區青村鎮組織立法聯系點采集員以及“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參觀立法聯系點實踐陣地,參會人員就如何做好“鄉村里的立法聯系點”發表意見。上海臨港新片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在新片區園區、機構創新設立立法意見征集點。長寧區虹橋街道、寶山區工商聯等基層立法聯系點也以多種形式開展相關活動,進一步放大了聯系點效能。
??三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嚴格落實《上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做好市政府文件及法律事務的合法性審核,確保市政府各類文件合法有效,制定市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有關工作指引,強化合同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風險;做好市政府部門和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要求,開展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監督。積極發揮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機制作用,實現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數字化轉型,本市“制度+科技 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項目獲評中國政法大學第六屆“法治政府獎”,獲市領導批示肯定。
??(四)依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強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市政府辦公廳與市司法局共同組成市法治保障專班,著力規范各區、各相關部門疫情防控相關行政行為,為打贏大上海保衛戰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法治保障專班積極開展防控措施文件法制審核,并加強相關工作研究和解決。各區法治保障專班切實做好屬地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另市法治保障專班制定復工復產復市有關法律問題工作提示等工作指引,助力本市經濟快速恢復重振。此外,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等部門出臺各自領域防疫指導文件。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針對社區團購亂象、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嚴格執法,為全市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依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間,本市衛生健康部門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權益的重要決策加強法律論證,確保防控政策依法作出、防控措施依法開展。制定實施本市涉疫醫患糾紛預防處理工作方案,及時預防化解疫后醫患糾紛。依托“一網統管”,提升疫情主動發現能力。制定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022版)等多部工作方案和技術規范,積極指導各區落實屬地防控措施,加強對轄區防疫工作檢查指導,并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三是強化執法,依法監督規范涉疫措施。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本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針對發熱門診、病原微生物實驗室、醫療廢物和污水、醫院內感染控制等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開展多輪次監督執法行動。加大對涉疫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疫情防控不到位、消毒產品生產經營不規范、無證行醫和無證經營公共場所等案件立案查處。對醫療衛生機構未依照規定履行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處置相關職責等涉疫典型案件從快從嚴查處,有力打擊衛生健康領域涉疫違法違規行為。
??(五)健全完善突發事件應對體制機制
??一是健全完善超大城市安全保障體制機制。健全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研究制定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處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等10余項專項應急預案。同時,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機制,依托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提升突發事件等信息接報能力,優化市級部門間應急協調機制,重點加強應急管理與消防、水務、氣象、地震等部門的分工合作,共同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推動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體系。
??二是健全完善城市安全風險治理機制。制定2022年本市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意見,推進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完成8大領域36類共約250余萬個調查對象的數據調查與質檢匯交。出臺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22-2035年),以及進一步規范加強全市防汛應急避難場所管理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研究形成本市汛期、重要節點期間自然災害防范重點和應對舉措。制定應急避難場所運行管理保障標準,牽頭落實全市防汛防臺應急避難場所1380處,實現具備77萬人轉移安置能力。
??三是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水務、住建、交通、海事等部門,開展防汛防臺、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長三角交通保障、燃氣泄漏事故綜合應急處置、危化品船舶應急處置等多項市級專項應急實戰演練。組織16個區全覆蓋的專項調研,發現基層應急體系短板弱項,有針對性提出建議措施,形成調研報告,進一步優化完善市區聯動、上下聯通的應急指揮體系。
??四是加強村居和社會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在浦東新區開展街鎮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研究,全面提升街鎮組織管理、風險掌控、信息收集、預防準備、防御硬件、快速處置六大能力。在每個社區(居村)建立應急服務站,規范和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精建強社會應急力量,進一步優化隊伍遴選、建設管理、指揮調度、征用補償、考評獎勵等方面工作,不斷提升市級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管理水平。
??(六)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加大本市統一綜合執法系統推廣力度。自啟動綜合執法系統建設工作以來,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水務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等40家單位已上線運行,整體推廣率達97.6%,系統上線案件辦理量累計26萬余件。在推進對接上線的同時,堅持“三統一”標準,助力行政執法規范化、智能化建設。“三統一”標準即統一執法事項梳理標準,以權責清單為基礎,進一步細化案由并與執法事項實現關聯,目前已梳理出市、區兩級執法案由9700余個;統一行政執法數據標準,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和市大數據中心共同研究形成本市執法數據標準,確保數據采集高標準、嚴要求、全覆蓋;統一行政執法流程標準,根據行政處罰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明確行政處罰執法流程七個關鍵節點,統一各環節執法文書要素,健全完善行政處罰執法流程等。
??二是持續推動執法事項下沉街鎮。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市城管執法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研究制定本市街道、鄉鎮第二批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并由市政府發布實施,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下沉工作指引,加強司法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培訓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制度規范。深入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開展本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修訂工作。強化本市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研究制定本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完善本市市、區、街鎮三級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優化完善各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建設,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城管執法局等市級部門完成18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文件修訂。
??四是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組織各區政府、各市級部門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各項重點工作,同時結合本年度法治督察工作,對本市各區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評選發布本市首批行政執法“十大案例”和40件“指導案例”,并納入“上海市城市法規全書”應用系統“執法案例庫”,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指導示范作用。
??五是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本市各主要執法部門積極開展跨部門執法協作,持續加強重點領域執法。本市公安機關聚焦食品藥品等民生領域,加強與市食藥安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等部門的協調聯動,聯合督辦相關領域重點案件20余起;協同文旅、住建等部門從嚴加強“劇本殺”、“轟趴館”、民宿等娛樂休閑服務場所管理,督促場所經營者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發現并整改了一批治安、消防隱患問題。本市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加大對在線監測弄虛作假、危險廢物違法處置以及污染物偷排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累計處罰金額9331.7萬元,同時積極聯合水務部門開展餐飲行業違法排污綜合整治行動督導檢查,推進全市餐飲行業違法排放油煙、違法處置廢棄油脂及餐廚垃圾、無證經營等行為綜合整治見實效;聯合交通部門開展全市港口企業在用碼頭專項排查,對38件生態環境違法問題依法查處;聯合城管執法部門落實綠色護考要求,檢查工地、營業場所、噪聲源496戶次,整改問題83項。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公安、海事等部門開展了6次“使命2022”打擊非法捕撈系列專項行動,并建成本市長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統,有力維護長江口“四清四無”禁漁成果。此外,本市城管執法部門組織開展街面環境、小區環境、生態環境、“一江一河”、生活垃圾分類、自建房整治等城市管理專項執法活動。
??(七)持續加強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一是持續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上線全市統一的主動公開公文庫,截至12月31日,已收錄全市行政機關新增主動公開公文42401件。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教育衛生、涉企服務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開展政策精準推送,截至12月31日,已推送助企紓困等重要政策525條,累計推送個人用戶數15.36億次、法人用戶數26.15億次。繼續組織做好全市“政府開放月”活動,主題覆蓋“一網通辦”“一網統管”、營商環境、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政府工作各方面。全市共開展線下開放活動453場,參與人數5.9萬人次;線上開放活動2035場,參與人數681.1萬人次。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截至12月31日,發布市級政策文件的解讀114篇,應解讀文件的多元化解讀率超過96%。
??二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扎實推進重大行政決策“1+7”制度體系落實落地。注重目錄編制,保持量質雙提高。2022年3月,市政府辦公廳在全國率先發布《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包括培育發展新動能、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治理現代化、保障改善民生等四個方面共計22項。16個區政府共發布區級決策事項187項,比2021年增加15%。注重程序規范,提升決策質量水平。全市各級重大行政決策目錄事項均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等五大程序。同時,注重指導監督,開展實地督查調研,組織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優秀案例評選,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工作考核體系,持續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不斷提升政府決策的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三是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目前本市已基本完成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案件辦理、調解、類案辦理等有關工作意見、規范或指引,包括制定關于建立健全本市行政復議調解工作機制的意見,構建案前、案中、案后調解架構,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制定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工作規范(試行),進一步提升工作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持續加大“開門復議”工作力度,全面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實現多渠道接收行政復議申請,全年市政府網上收案556件,占收案總量的36%。積極探索建立行政復議基層服務點,打通復議申請“最后一公里”,實現市民“家門口”的復議便利,持續發揮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0638件(不含立案前調解成功案件)。其中,依法受理8669件,受理率81.5%。審結行政復議案件8817件(含結轉),審結率101.7%。此外,2022年還上線運行全市行政復議應訴管理系統,形成數據共享的統一辦案平臺,發布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一周年白皮書、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等,持續推進完善行政復議制度機制,著力打響行政復議上海品牌。
??四是持續規范和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制定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規范(試行),其中對負責人出庭作了專門規定,并制定考核評價機制等工作舉措,進一步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能力和水平。全年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為84%。同時,深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旁聽審理、講評交流“三合一”活動實踐。全市16個區均開展了“三合一”活動,進一步錘煉領導干部法治思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各區司法局均與各區委黨校簽訂“三合一”活動進黨校合作框架協議,將“三合一”活動納入黨校法治課程體系,進一步拓展“三合一”活動的覆蓋面。
??(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一是加強非訴訟爭議解決工作。密織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助力基層社會治理。全市建立縱貫市、區、街鎮、居村的四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覆蓋民商事各個領域,現有人民調解組織6600余家。同時在法院、派出所、交通事故處理點、醫療機構、信訪部門、大型企事業單位、園區等派駐設立調解工作室。運用遍布城鄉社區的調解組織網絡優勢,串百家門、解萬家愁,日常性開展基層矛盾糾紛走訪排查,并針對勞資、醫患、安全生產、房地物業等重點領域,開展攻堅排查活動,切實將矛盾糾紛發現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優化制度供給,提升調解工作法治化專業化水平。市司法局聯合市高院印發關于深化探索實行調解前置工作的若干意見,聯合市婦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的通知,聯合市教委印發關于加強本市校外培訓領域矛盾糾紛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持續優化完善調解制度體系。指導市人民調解協會制定本市調解規則和調解組織、調解員名冊,不斷加強行業治理。
??二是扎實做好法治宣傳工作。全面落實“八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高標準做好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成功舉辦首屆上海法治文化節,歷時一個多月,圓滿完成7大主題35項重點項目,線上線下參與人次達711萬,在全國進一步提升上海法治文化品牌影響力,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組織開展第9個國家憲法日暨上海市第34屆憲法宣傳周活動,召開“上海市紀念現行憲法發布施行40周年”座談會。發揮上海市憲法教育館教育基地作用,帶動引領全社會學習憲法、尊崇憲法。常態化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并以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普法骨干、基層“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等持續開展民法典培訓活動。
??三是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定本市信用領域突出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引導各類失信主體主動改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深入推進信用監管,印發本市第二批信用分類監管重點工作安排,覆蓋勞務派遣、醫保基金監管等11個行業領域,研究第三批信用分類監管工作計劃。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實現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上海)”網站共享和互認信用修復結論,研究建立企業破產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推動政務誠信建設,組織開展2021年度全市政務誠信評價,進一步優化完善評價指標,形成2022年度政務誠信評價指標,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政務誠信評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四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2022年,“12348上海法網”服務近87.5萬人次。其中,提供在線咨詢14.5萬次,留言咨詢3500余次,網絡咨詢整體滿意率99.29%,熱線咨詢約68.9萬次,熱線咨詢整體滿意率98.42%,實體窗口共接待咨詢辦事群眾3.6萬人次。持續組織律師開展2022年度“法治體檢”活動,600余名律師為1000余家民營企業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助力援企穩崗、復工復產。公證工作充分發揮“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服務優勢,疫情期間受理公證事項6060件,辦結并出具公證書5383件。充分發揮司法鑒定公益屬性,截至12月底,本市司法鑒定機構為困難群眾提供上門服務2461次,并主動承擔各類法律援助案件,減免鑒定費39萬余元。本市各仲裁機構通過減免仲裁費用、開展網上仲裁、促成調解和解等方式,多措并舉為當事人紓困解難,累計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減免仲裁費8000余萬元。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設有待進一步均衡協調發展。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在條塊全面協調發展,單項工作有效落實等方面,還存在推進力度不均衡、工作成效不明顯等不足,仍需進一步整體發力和全面提升。個別部門和地區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還不夠,在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切實發揮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作用,以及挖掘培育法治政府建設特色亮點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是行政執法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個別地區和部門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特別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還不夠到位,還存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未適用或適用不規范,執法工作不夠規范、合理、精細等問題和不足。
??三是基層法治政府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本市基層法治政府建設體制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基層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基層執法隊伍建設仍需不斷加強,各項基礎工作還需進一步夯實。
??四是突發事件應對法治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體制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供給需進一步加強,執法部門法治宣傳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
??四、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本市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發揮市委依法治市辦和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牽頭抓總和督促推動作用,更大力度統籌推進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提質增效、均衡發展,并不斷取得新的突破,引領助推本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持續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全面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論斷和重要部署,按照本市有關工作方案要求,優化完善學習培訓常態化機制,持續加大學習培訓工作力度,不斷學深悟透、學思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義,并始終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各領域和全過程,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續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充分發揮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進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力度。繼續總結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經驗做法和特色亮點,推進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各項工作和任務分解。組織、指導、督促各區、各部門落實好主體責任,結合中期評估工作,加快推進、全面落實國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十四五”綱要規劃各項部署要求。繼續組織各區參加國家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組織各區全面對標對表國家示范創建100項指標要求,推動各區補短板、鍛長板,比學趕超、爭先創優,努力消除法治政府建設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健全完善公職律師、政府外聘法律顧問使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法治專業力量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推動本市建設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三)持續深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深入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使政府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不斷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重點領域簡政放權力度,推進市場主體準入準營改革。健全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深入推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優化完善權責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設,全面推行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市通辦、就近能辦并推進“跨省通辦”,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四)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深入貫徹國家工作要求,并及時將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不斷打造營商環境“制度高地”。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取消企業有關差別化待遇和限制競爭行為。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依法加強資本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健全政企常態化溝通機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綜合監管改革,深化包容審慎監管。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制度。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23個執法領域的有無違法記錄證明。
??(五)持續提升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優化考核指標體系,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優秀案例評選工作;開展決策后評估,更好指導前期決策制訂工作。及時出臺公眾參與指引、風險評估指引、專家論證指引、合法性審查指引等工作指引,著力提升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強業務指導培訓,整合市政府法律顧問、市政府參事、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咨詢專家等多方資源,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推進專項督查調研,不斷提升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效能及隊伍能力水平。
??(六)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大力提升行政執法執行力和公信力,持續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完善行政執法制度和程序,深入貫徹行政處罰法,全面深入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組織實施《上海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上海市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等市政府規章。持續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教育培訓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選樹一批優秀執法指導案例,優化完善本市行政裁量權基準工作,倡導運用勸說、教育、指引等柔性執法方式,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健全完善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執法監督體系,運用好本市統一綜合執法系統,以行政處罰案件監管為重點,持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深化街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下沉街鎮行政執法事項工作指導,完善配套制度機制,切實為基層賦權增能。
??(七)持續加強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加強政府督查工作。繼續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創新推進政策的集成發布、多元解讀和精準推送,持續拓展深化政民互動,加快構建發布、解讀、回應、參與“四位一體”的政務公開工作新格局。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和監督,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核程序和備案審查制度,不斷提升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加強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切實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加強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不斷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覆蓋面和應訴水平。
??(八)健全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機制。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健全完善超大城市應急預案體系、突發公共事件總體和專項應急預案,以及突發事件應對各項制度和機制建設。提升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綜合管理行政執法改革,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完善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機制。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加強法治宣傳、加強科技賦能,不斷提升疫情等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