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綠地、濕地等是上海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對于推動低碳綠色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作用。為全面提升林地、綠地、濕地等生態系統功能,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發展生態資源的主體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緊緊圍繞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管理機制為重點,構建全域覆蓋的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長效機制,加快推進美麗上海、生態之城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責任制為核心的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責任體系,逐級明確職責,層層壓實責任。
??——堅持政府統籌、分類管理。強化政府規劃管控、政策引導、監督考核等作用,實行生態資源分類管理,明確管護責任主體和要求。
??——堅持條塊結合、部門聯動。嚴格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強化相關部門責任,實行條塊結合、齊抓共管。
??——堅持科學造林、持續發展。科學編制造林綠化專項規劃及相關技術標準,優化布局,提升造林綠化質量,不斷提高林業綠化資源可持續發展水平。
??——堅持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加強林業綠化資源保護與修復,嚴禁各類建設項目擅自占用林地、綠地、濕地。開展森林經營,科學利用生態資源,促進綠色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形成責任明確、協調有序、體系完善、監管嚴格、運行高效的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長效機制,確保林有人造、綠有人建、樹有人管、責有人擔。林地綠地“綠化、彩化、珍貴化、效益化”全面呈現,生態資源減量全面控制,生態系統功能全面增強,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成各類公園1000座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5m2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19.5%以上;濕地面積和濕地保護率保持穩定。
??到2035年,林長制高效運行,生態空間更加穩定,生態布局趨于合理,生態功能顯著提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全面建立,林業綠化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提高。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m2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23%左右;濕地面積和濕地保護率保持穩定。
??二、組織體系、工作職責和工作機制
??(一)組織體系
??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條塊結合原則,建立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林長體系。市、區分別設立總林長、副總林長,總林長分別由市、區黨政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林長由市、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各鄉鎮(街道)設立林長、副林長,林長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擔任;副林長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領導擔任,以村(居)為單元,實行分片包干,明確責任區域。
??市、區、鄉鎮(街道)分別設立林長制辦公室。市林長制辦公室設在市綠化市容局(市林業局),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兼任,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業農村委、市水務局(市海洋局)、市國資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林業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區林長制辦公室參照市林長制辦公室設置,主任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兼任,區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鄉鎮(街道)林長制辦公室設在鄉鎮(街道)履行林業綠化資源管理相關職責的部門,主任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兼任。
??(二)工作職責
??各級林長負責組織推進責任區域內的植樹造林、公園綠地建設和生態修復,加強林地、綠地、濕地、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等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管理,抓好森林、公園綠地火災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控。市總林長對全市林長制工作負總責。市副總林長協助市總林長開展工作,研究有關改革發展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有關建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查、考核各區、市各相關部門(單位)林長制工作。區總林長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林長制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負總責。區副總林長協助區總林長開展工作,協調解決林長制工作具體問題,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等工作的部署、監管、督查和考核。金山三島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上海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上海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由區級林長履行相關職責。中央和市級單位所屬林業綠化資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區林長履行相關職責。鄉鎮(街道)林長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林長制工作,對本地區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負總責。鄉鎮(街道)副林長具體負責包干區域內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等工作的落實、推進和督查。
??各級林長制辦公室承擔林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負責制定有關配套制度、管理辦法、年度工作計劃等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指導監督各項任務落實,組織培訓、督查和考核等工作,承擔有關會議籌辦、工作報告起草和信息報送等任務。
??(三)工作機制
??建立檢查督導制度。開展多形式檢查督導,統籌推進林長制工作。市、區總林長檢查督導每年不少于1次,市、區副總林長檢查督導每半年不少于1次;鄉鎮(街道)林長檢查督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鄉鎮(街道)副林長檢查督導每月不少于1次。
??建立考核評價制度。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森林覆蓋率等指標每年進行考核評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內容。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鄉鎮(街道)依托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平臺,建立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管理巡查機制,將破壞林業綠化資源和管護不到位等問題納入網格化巡查范圍;對造林綠化、林業災害防控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業巡查,建立巡查記錄和問題整改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
??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級林長制辦公室要定期向同級林長和上級林長制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等。各區、市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在每年年底前將本年度林長制工作實施情況報市林長制辦公室。
??三、主要任務
??(一)保護生態資源
??牢牢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開展公益林區劃落界,依法保護現有林地。全面落實林地、綠地、濕地管護責任主體,嚴格林地、綠地、濕地規劃用途管制,實現監管全覆蓋。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機制。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
??(二)推進國土綠化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科學制定造林綠化目標,充分挖掘、合理利用造林綠化空間,堅持規劃造林、科學綠化,嚴禁違規占用耕地造林綠化。以千座公園建設、環城生態公園帶規劃建設為重點,實施近郊綠環、生態走廊、生態間隔帶、環新城森林生態公園帶造林,持續增加公園數量,不斷完善城鄉公園布局,提高生態服務水平。市、區兩級水務、交通、教育、住房城鄉建設管理、農業農村部門等綠化委員會成員單位要結合河道整治以及市政道路、高校、住宅區、鄉村振興示范村、高標準農田等建設,大力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面推進國土綠化。
??(三)促進森林經營
??著力抓好森林撫育和林相改造,全面提升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生態功能,構筑生態屏障,提升“綠化、彩化、珍貴化、效益化”水平。加快推進開放式休閑林地建設,加強林體、林水、林旅、林文融合,以“公園+”推動全面功能融合,打造生態、生產、生活相互滲透、無界融合的生態空間,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生態消費需求。著力調整優化經濟果林品種結構,示范推廣林下復合經營,提高林地綜合效益。
??(四)加強災害防控
??全面落實森林與公園綠地火災防控、重大有害生物和野生動物疫情防控責任。建立健全森林與公園綠地火災防控組織機構和監測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裝備水平,增強森林與公園綠地火災監測預警和應急撲救能力。完善重大有害生物監測預報網絡,加強植物檢疫,開展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治,切實做好常發性、突發性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日常監測,提升預警防控能力。
??(五)完善監測體系
??組織開展生態綜合監測調查,開展生態功能監測評價與碳匯計量,提高監測評價效率。推進智慧林業建設,完善全市林地、綠地、濕地資源管理“一張圖”“一套數”監測體系,建立林地、綠地、濕地資源感知系統,逐步納入各級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平臺,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目標評價考核、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提供依據。
??(六)強化執法監管
??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完善林業綠化資源保護制度和聯合執法協調機制。運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大執法力度,提升監管效率,嚴肅查處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亂占濫用林地綠地濕地和自然保護地等違法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措施,建立相關制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林長制工作順利推進。各級林長制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責任落實。各級林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職盡責,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考核問責
??建立健全考核目標體系,細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辦法,強化監督檢查。依據工作目標任務和林業綠化資源年度監測結果報告,每年由上級林長負責組織對下一級林長的考核。落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制度,對造成林業綠化資源嚴重破壞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完善法制體系
??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上海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推進森林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做好林地、綠地、濕地資源與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底版的對接融合,構建無縫銜接的林地、綠地、濕地資源圖,確保不違規占用耕地,依法保護林業、綠化、濕地、耕地資源。
??(四)保障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要不斷完善公共財政支持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加大造林綠化、生態修復、資源管護、林地利用、災害防控、監測評價、能力建設和科研攻關等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保障林業綠化資源保護發展工作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五)夯實工作基礎
??加強基層林業綠化管理隊伍建設,明確鄉鎮(街道)林業綠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職責,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提升基層林業綠化管理效能。開展網格化巡查人員林業綠化知識培訓,提高日常巡查發現能力。完善林業綠化資源保護巡查、處置程序。
??(六)強化社會監督
??公布林長責任區域,在責任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林長公示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大力開展林長制宣傳,形成推進林長制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增強全社會愛綠植綠護綠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