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20〕75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市防洪除澇規劃(2020—2035年)》的批復
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
??滬水務〔2020〕755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防洪除澇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具體批復如下:
??一、上海是瀕江臨海的超大城市,要以對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立足平原河網、地勢低平的區位特點,豐富治理路徑,提升防洪除澇規劃建設水平和運行效能,持續提高防洪除澇能力,堅決守牢安全底線,打造城水相融、人水相親的韌性城市。
??二、防洪除澇設施是上海防汛保安“四道防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超大城市安全的重要基礎設施。到2035年,本市要基本建成城鄉一體、洪澇兼治、安全可靠、水岸生態、人水和諧、管理智慧、具有韌性的現代化防洪除澇保障體系。
??三、要對標一流標準,使流域防洪達到100年一遇標準,區域防洪達到50年一遇標準;城市防洪中,黃浦江市區段達到1000年一遇標準,海塘達到200年一遇標準;區域除澇中,主城區等重要地區基本達到30年一遇標準,其它地區基本達到20年一遇標準。
??四、要堅持區域統籌、城鄉統籌、洪澇統籌,構建全市防洪除澇體系,包括黃浦江、吳淞江等骨干河道構成的防洪體系,大陸及崇明三島外圍海塘構成的防潮體系,以及14個水利分片構成的除澇體系。
??五、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加快推動《規劃》落地,并與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按照《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的要求,做好《規劃》的銜接實施。同時,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