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聞辦10月30日舉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市政府秘書長湯志平介紹了《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相關情況。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茆榮華、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朱宗堯、市檔案局副局長邢建榕和市經信委總工程師張英出席發布會,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為大力促進本市公共數據的整合應用,全面推進“一網通辦”,不斷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今年以來,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中心、市經濟信息化委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本市第一部關于公共數據管理與“一網通辦”改革的地方政府規章。
一、立法背景和總體思路
建立統一的公共數據平臺,全面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是上海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上海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本市立足于建設卓越的全球城市,率先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在公共數據管理應用和互聯網政務服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0月17日,李強書記、應勇市長出席了‘一網通辦’總門戶開通儀式,李強書記啟動‘一網通辦’總門戶上線運行,標志著“一網通辦”建設邁出關鍵性一步,進入到全面打響高效政務服務金字招牌的階段。同時,要看到本市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和瓶頸,具體表現在:基礎設施建設條塊割裂,業務系統缺乏協同;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等法律效力不明確;公共數據采集標準不統一,數據質量不高等。對此,市政府決定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加強頂層制度設計,破解瓶頸問題,大力創新突破,撬動政府自身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立法的主要思路是:立足于對公共數據進行全生命周期立法,以集中統一管理為核心,對數據采集、整合、共享、開放、應用、安全等作出全面規范,打破信息壁壘,推動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協同辦事和綜合監管,最大限度實現數據價值,釋放數據紅利。同時,聚焦“一網通辦”應用涉及的重點環節,進一步明確目標、操作舉措以及保障措施,充分體現上海全面推進“一網通辦”的改革經驗、思路和方向,為國家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戰略積極探路,加快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從立法的整體設計和具體內容看,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通過出臺“1+X”管理辦法,構建立體化的法制支撐體系。《上海市公共數據與一網通辦管理辦法》是總綱,同步出臺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3個具體辦法,既在宏觀層面明確各項管理工作的目標和原則,又注重推動各專業領域制訂面向操作的規范性文件,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兼顧宏觀與微觀的制度體系。二是將公共數據與一網通辦有機融合,讓每一個管理環節都有章可循。整體上看,“一網通辦”是前臺,公共數據管理是后臺。規章在立法層面將前臺與后臺充分銜接、有機融合,確保對全過程、各環節的管理無死角、無盲點。三是聚焦實際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在立法層面予以突破。規章在不與上位法相抵觸的前提下,進行了最大程度的突破,為加強公共數據管理和一網通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撐。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9章60條,分別為總則、規劃和建設、公共數據采集和治理、公共數據共享和開放、一網通辦、安全管理和權益保護、監督考核、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內容包括:
(一)關于適用范圍
《辦法》明確了三類適用主體:一是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和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二是水務、電力、燃氣等公用事業運營單位;三是運行經費由本市各級財政保障的其他機關、團體等單位。對中央國家機關派駐本市的相關管理機構,也作了參照執行的規定。
(二)關于管理體制
在市級層面,《辦法》明確市政府辦公廳是本市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協調推進、指導監督全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工作。市大數據中心具體承擔本市公共數據歸集、整合、共享、開放、應用管理,組織實施“一網通辦”工作。市經信委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公共數據開放、數據開發應用和產業發展。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工作。在區級層面,考慮到各區情況各不相同,要求由區政府確定的部門作為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主管部門。
(三)關于數據采集和治理
加強數據采集的源頭管理,是提高公共數據質量的關鍵。《辦法》作了以下規定:一是集中統一管理。由市大數據中心對各單位的公共數據按照應用需求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并編制全市公共數據資源目錄。二是明確采集要求。各單位應當遵循合法、必要、適度原則,在目錄范圍內采集公共數據。三是數據歸集整合。各單位將公共數據向市、區電子政務云歸集,形成基礎數據庫和若干主題數據庫。四是加強質量管理。按照“誰采集、誰負責”“誰校核、誰負責”原則,由采集單位和市級責任部門承擔數據質量責任。
(四)關于數據共享和開放
在數據共享方面,著眼于破除信息孤島,明確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將公共數據的共享屬性分為無條件共享、授權共享和非共享三類。同時,提出“應用場景授權”的制度設想,只要共享需求符合具體應用場景,就可以直接使用共享數據。在數據開放方面,明確數據開放屬性分為無條件開放、有條件開放和非開放三類。同時,要求各單位制定數據開放清單,向社會公布;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迫切需要的高價值數據應當優先開放。
(五)關于一網通辦
“一網通辦”是當前電子政務工作的主要任務,也是公共數據最主要的應用場景。《辦法》對“一網通辦”涉及的核心要素作出明確:一是規范政務服務事項,通過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確保線上與線下標準統一。二是推進業務流程再造,通過優化服務事項辦理程序,實行一窗綜合受理、多方協同辦理,減少審批環節、審批時間、申請材料和申請人跑動次數。三是打造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在線平臺辦理,推進線上線下集成融合。
(六)關于安全管理與權益保護
海量公共數據的集中統一管理對系統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辦法》分別明確了各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特別是大家比較關心的被采集人權益保護方面,明確規定各單位采集、共享和開放公共數據,不得損害被采集人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因履職需要,采集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數據的,應當取得被采集人同意。各單位應當采取充分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被采集人信息泄露。被采集人認為數據存在錯誤的,可以提出異議申請。
此外,為推進全流程網上辦事,解決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效力不等同的問題,推動了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管理等三個配套文件同步實施,確保規章的落地落實。其中,《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在政務服務過程中,如能通過系統直接調取電子證照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實體證照;《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本市各行政機關和相關事業單位不得拒絕電子印章的使用;《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重點規范了“一網通辦”形成的電子檔案管理。
《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是推進政務服務改革的一項重要立法探索和實踐,下一步本市還會推動一系列配套的地方標準、規章制度出臺,各有關單位將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不斷優化完善工作,讓更多的人民群眾獲得政務服務改革帶來的便利和實惠。
相關稿件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檔案局制訂的《上海市“一網通辦”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經濟信息化委制訂的《上海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檔案局制訂的《上海市“一網通辦”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檔案局制訂的《上海市“一網通辦”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經濟信息化委制訂的《上海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經濟信息化委制訂的《上海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檔案局制訂的《上海市“一網通辦”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滬府令9號)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經濟信息化委制訂的《上海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