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市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2015-02-10 來源:虹口區
(2015年1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上海市財政局
各位代表:
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本市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預算草案提請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請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4年,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緊緊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經濟社會持續穩步發展,完成了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在此基礎上,財稅改革發展積極有序推進,財政運行穩中有進、穩中提質,預算執行總體良好。
(一)落實市人大預算決議情況
按照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有關決議、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凝心聚力,攻堅克難,扎實做好各項財政工作,財政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增強。
1.聚焦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和“四個中心”建設,著力促進培育開放型經濟新優勢。在認真落實國家有關促進上海自貿試驗區稅收政策的同時,根據國家總體方案明確的稅制改革原則,參照國際通行規則,研究提出自貿試驗區新一輪稅收政策建議,并及時設立上海自貿試驗區專項發展資金,與上海自貿試驗區功能定位、改革試點和創新發展相適應的財稅環境進一步優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我國政府的對外承諾,積極配合財政部等國家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總部落戶上海的國際競標和籌建準備工作,并積極開展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改革試點,建立地方政府債券信用評級制度;批準首家以上海自貿試驗區命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掛牌營運,制定和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試行辦法》;整合設立對外投資合作專項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扶持政策,提升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貿易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修訂《上海航空樞紐建設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范圍。
2.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力加大對科技創新、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的財稅支持力度。進一步將鐵路運輸、郵政和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結構性減稅效應進一步放大(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共有24.6萬戶企業納入試點范圍,比年初的19.9萬戶新增4.7萬戶);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利益共享分配機制,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投資損失”免責政策;圍繞加快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四新”經濟發展,制定和實施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整合優化方案;健全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代償損失風險補償機制,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網絡和財務會計服務體系,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以及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減稅降費政策,切實降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成本;加大對互聯網金融和平臺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實國家有關鼓勵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等企業所得稅政策,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完善并實施支持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信息消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加大對落后產能淘汰、重點地區調整和重點區域開發的財政聚焦支持力度,持續推動傳統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成長。
3.完善民生財政保障機制,著力提升民生支出績效。優先安排市政府確定的10大類28個實事項目經費預算;落實國家有關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和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細化落實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特別是支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支持“城居保”和“新農保”制度并軌改革,積極探索推進建立以補需方為主的基本養老服務財政補貼政策;加大對教育綜合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財政聚焦保障力度,支持加快推進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理頑癥整治、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林地綠化建設和“城中村”改造;將市政府下達的人口規模控制數作為轉移支付的重要依據,增加考慮區縣老年人口數量,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數量因素,完善大型居住社區管理運行的補助機制;聚焦支持具有長期穩定收益的綜合幫扶項目和有利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美麗鄉村”建設;支持和促進在中心城區實行市場監管新體制、在浦東新區實施知識產權“三合一”改革;將市與區縣聯動開展績效評價的實施范圍,從教育經費擴大到就業、醫療衛生、住房保障、公交補貼等民生領域的重點支出項目,財政的民生支出效益進一步提高。
4.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著力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和實施《上海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作規程(試行)》;深化中期預算管理改革試點,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實施高等教育投入機制改革;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以及結轉資金與年度預算安排的統籌平衡機制;研究完善本市基層法院、檢察院經費預算管理體制,確保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有力推進;從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行政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小學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并將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編范圍由市本級和寶山、嘉定兩區擴大到其他15個區縣,實現市與區縣全覆蓋;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政府性債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著力從制度和源頭上有效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
5.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著力加強財政科學管理。在全面落實國家有關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的同時,及時印發本市市級機關差旅費、會議費、外賓接待經費和培訓費等管理辦法,制定市級行政單位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等通用資產配置標準,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進一步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長效管理機制。實施預算評審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占市各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的比重達到30%以上,并選擇2個市級預算部門率先實施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及時公開預決算報告,基本形成政府“四本預算”的全面公開體系;將2013年度市本級公共財政決算表支出內容全部細化到“項”級科目;積極推動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全面公開“三公”經費,推進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開本單位行政經費信息;全面實施電子集市采購和單一來源采購結果信息向社會公開;在財政績效評價結果信息公開中增加公開“主要問題”、“整改建議”和“整改情況”等方面的內容。
(二)2014年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585.6億元,為預算的103.8%,比2013年(下同)增長11.6%。加上中央財政與本市結算凈收入419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動用歷年結余等75.1億元,以及本市地方政府債券收入126億元;減去調出資金28.6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5177.1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923.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1.6%,增長8.7%。加上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6億元、中央財政專款結轉下年支出45.7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60.6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5165.7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執行結余11.4億元。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209.3億元,為預算的103.9%,增長11.8%。加上中央財政與本市結算凈收入419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44.1億元,以及本市地方政府債券收入126億元;減去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772.2億元,調出資金16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2010.2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687.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5%,增長6.1%。加上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6億元、轉貸區縣地方政府債券支出126億元、中央財政專款結轉下年支出45.7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14.9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2010.2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執行基本平衡。
需要說明的是,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核定本市自行組織發行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的總量為126億元。根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批準的《上海市2014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市財政局相應調整了2014年市本級預算。調整后,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由年初的1716億元調整為1842億元。2014年本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26億元全部轉貸有關區縣政府使用,主要用于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等。
(1)市本級主要收入項目執行情況
增值稅413.3億元,為預算的104.1%,主要是“營改增”試點穩步推進,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帶動改征增值稅增長高于年初預期。營業稅490.8億元,為預算的98.6%,主要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銷售金額和存量房交易金額雙雙回落,以及“營改增”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導致營業稅增長低于年初預期。企業所得稅569.7億元,為預算的106.8%,主要是來源于企業上年利潤形成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收入增加較多,以及金融、租賃和商務等服務業發展態勢良好,帶動企業所得稅增長高于年初預期。個人所得稅207.4億元,為預算的105.2%,主要是本市職工工資收入持續穩步增加,帶動個人所得稅增長高于年初預期。城市維護建設稅100.6億元,為預算的96.7%,主要是市本級營業稅收入低于年初預期,按營業稅等流轉稅收入附加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比年初預算相應減少。教育費附加收入120.3億元,為預算的98.6%,主要是市本級營業稅收入低于年初預期,按營業稅等流轉稅收入附加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收入比年初預算相應減少。
2014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預算超收83.3億元(其中:水資源費專項收入超收1.8億元)。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有關超收收入用于沖減赤字、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要求,市本級預算超收收入使用情況為:一是按照專款專用的規定,相應增加安排市本級水資源費專項支出1.8億元;二是安排市本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1.5億元。
(2)市本級主要支出項目執行情況
教育支出206.2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重點改革發展項目經費;支持職業教育發展;提高基礎教育均衡優質水平,重點實施城鄉一體化項目,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實施創新素養實驗室建設,落實內地民族班擴招;推進重大市級教育基本建設工程;加快推進“文教”、“科教”、“醫教”、“體教”結合項目,促進教育與其他行業協同發展。
科學技術支出129.1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及地方配套資金、科技部等中央單位與上海共同推進的科研任務等,支持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落實企業自主創新、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知識產權專利資助等資金,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加快推進“張江”、“紫竹”和“楊浦”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園區發展。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8億元。未完成預算主要是年初預算安排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助,原計劃由市財政統一列支,執行中按規定當年繼續由市、區縣兩級分別列支,市級支出相應減少。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主要用于落實財政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小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支持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積極緩解小城鎮養老保險基金未來支付壓力;落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對符合獨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等;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救助對象給養費標準,落實特殊困難群體救助、退役安置、社會福利等專項經費;落實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保障公益性、開放性實訓基地運行,實施應屆畢業生、校企合作培訓補貼,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在特定行業和涉農范圍就業試點。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0.7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市級醫院開展學科人才建設、醫療設備購置、信息化建設等補助資金,支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落實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過渡期財政補償政策;落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大學生醫療保障補助、城鄉醫療救助等資金;支持開展新一輪中醫藥事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保障院前急救體系建設、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等經費;支持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整合調整,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專業檢測裝備購置經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開辦經費等,支持和促進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力度。
農林水支出89.9億元。主要用于實施農村綜合幫扶項目,推動一批具有穩定“造血”功能的項目落地;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實施骨干河道整治和河道設施長效管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完成100個村莊、4萬農戶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改造;落實對農民的水稻、蔬菜種植、農業保險保費和農機具購置等補貼,推動農業科技創新、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實施高水平糧田、設施菜田、畜牧標準化生態養殖基地、標準化水產養殖場等建設和農用地促淤圈圍。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4.8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各類公共文化活動、展覽的舉辦和公益性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加強藝術創作;推進上海文博事業發展,加強文物保護;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增強國有文藝院團發展活力;引導扶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積極保障競技體育訓練參賽經費、落實運動員后備隊伍建設以及公共體育場館設施運行和維修。
公共安全支出78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的正常運轉和辦案等經費支出,落實電子警察建設維護、監所房屋及設施維修改造經費,因私護照和機動車證照工本費等專項支出。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3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國際旅游度假區、虹橋商務區、閘北區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等專項;支持對外貿易發展,鼓勵和引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落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
節能環保支出44.2億元。主要用于全面推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燃煤(重油)鍋爐清潔能源替代1675臺,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17.2萬輛,支持燃煤電廠脫硝設施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調整危險化學品企業,推進畜牧養殖場污染減排、直排污染源截污納管,實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及污水管網工程,加強環保科研和環境監測。
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534.8億元。主要用于北橫通道新建一期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東風西沙水庫和取輸水泵站工程等城市運行保障設施建設;第一人民醫院改擴建等社會民生事業設施建設;外環生態專項建設等生態環境建設和整治;郊區黃浦江上游水廠深度處理工程、大型居住區內文化活動中心等郊區農業及大居配套建設;“十二五”重大市政道路項目市對區縣補助;安排市級政府性債務償債資金等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18.6億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等公共設施維護;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和管理監督,建設工程檢測和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市容環境監測;城市網格化信息系統和快速路監控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城市生活垃圾處置和廢棄物管理;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審,“世界城市日”活動等經費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78.8億元。主要用于落實公路建設和養護、內河航道疏浚、公交等行業油價補貼,支持航空樞紐建設等支出。
(3)市對區縣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
市對區縣轉移支付385.4億元,完成預算的100.1%。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360.3億元,占比93.5%;專項轉移支付25.1億元,占比6.5%。主要用于加強區縣的教育、“三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生態補償、公共安全、文化體育、城市維護、社區管理等九個方面的均衡保障,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政府性基金預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532.7億元,為預算的142.1%。加上中央財政對本市政府性基金補助收入15.8億元,動用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97.7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2646.2億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302.7億元,完成預算的126.3%。全市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343.5億元。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981.3億元,為預算的128.4%。加上中央財政對本市政府性基金補助收入15.8億元,動用上年結轉收入、調入資金等34億元,減去市對區縣政府性基金補助支出90.4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940.7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789億元,完成預算的109.8%。市本級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151.7億元。其中: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764億元,為預算的132.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超過預算,主要是2014年市中心城區地塊集中入市供應,土地出讓溢價率較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高于年初預期。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支出662.1億元。主要用于世博園區、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中心城區重點舊改地塊的土地儲備支出;軌道交通建設和臨港、長興地區的城市建設支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大型居住社區外圍市政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支出等。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入61.6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2.1億元、動用歷年結余15.3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79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支出75.7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當年結余3.3億元,結轉下年使用。
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46億元,為調整預算的101.1%,增長18.8%。加上上年結轉收入0.1億元、動用歷年結余15.3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61.4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60.9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增長57.3%。其中:資本性支出56.7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國有企業技術創新和能級提升、航運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發展、民生項目建設等方面;費用性支出3.6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國有企業創新發展、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其他支出0.6億元,主要用于國資監管等方面。2014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當年結余0.5億元,結轉下年使用。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全市9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2511.5億元,為預算的99.9%。其中:保險費收入2359.1億元,財政補貼收入81.2億元。全市9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2136.1億元,完成預算的99.9%。社會保險基金本年收支結余375.4億元,年末累計結余2083.1億元。
需要說明的是,2014年,本市社會保險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一方面,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制定并實施《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現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合并,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適用范圍、繳費和補貼水平、待遇標準等方面進一步規范統一。另一方面,待遇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水平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的保障力度也進一步增強。
總的看,2014年本市預算執行總體良好,財政改革發展邁出新步伐,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這是市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人大、政協及代表委員們監督指導、支持幫助的結果,是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各方面團結拼搏的結果。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財政改革發展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一是財政收入平穩增長與支出需求剛性增長矛盾突出,政府“四本預算”的統籌平衡和聯動安排難度較大;二是政府預算的完整性、科學性、規范性和透明度有待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推進;三是與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要求相適應的基層經費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的城鄉差異有待進一步縮小,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與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發展“四新”經濟相適應的財稅政策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的整合優化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方式有待進一步優化;五是財政支出標準體系、中期財政規劃和信用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有待進一步完善,財務會計管理基礎有待進一步夯實,等等。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我們將結合推進實施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采取切實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5年預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2015年本市地方財政收支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十屆市委七次全會的各項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進一步深化財稅改革,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并適當加大力度,堅持不懈地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加大政府“四本預算”統籌力度,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有保有壓,確保重點領域支出特別是民生支出,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堅持依法理財,加強財政管理,強化風險防控,促進實現上海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一)2015年財稅政策和財稅改革工作重點
1.圍繞加快完善開放型經濟體系,進一步支持和促進上海自貿試驗區新一輪改革創新與“四個中心”聯動發展。主動適應自貿試驗區擴圍試點的新形勢,加大財政政策聚焦力度,重點支持貿易投資便利化、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建設;積極支持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著力推進國家有關鼓勵對外投資、離岸業務和特定金融市場發展、促進個人投資等方面的稅收政策盡快完善落實,加快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稅收制度體系,保持制度創新的先發優勢,努力為國家深化稅制改革積累新經驗;全力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籌建的各項工作,支持互聯網金融集聚區和股權并購、跨國金融服務等特色金融集聚園區建設;深化推進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著力支持穩增長、促發展、補短板、添后勁;不斷完善有利于促進消費環境優化、城鄉居民增收,消費信心提升的財政政策,積極推進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落地,有效激活內外消費需求;進一步加大對現代航運集疏運體系建設和高端航運服務業發展的財政聚焦支持力度,促進提升上海航運中心的國際航運服務能級;著力拓展和發揮財政資金的示范、引導作用,支持擴大技術裝備出口和服務貿易加快發展,鼓勵企業積極參與“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努力在出口轉型升級和實施“走出去”戰略中拓展企業發展新空間;認真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優化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減免涉及小微企業的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更好地發揮中小微企業在促進上海自貿試驗區新一輪改革創新和“四個中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2.圍繞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一步加大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財政聚焦支持力度。一是進一步完善財稅支持政策體系。新增安排促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資金,整合設立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鼓勵引導企業加強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產學研用合作;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對經認定的創新產品實施政府首購,對符合條件的創新產品以戰略合作方式實施政府訂購,并對取得專利的創新產品按規定實施單一來源采購,加大創新產品采購力度;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研究建立適應不同類型科研院所、不同類型科研項目特點的財政支持機制;清理取消與科技創新不相適應、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制度,并積極爭取從稅收政策上鼓勵和引導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參與企業科技創新,著力培育市場化的科技創新機制。二是深化財政科技投入機制改革。進一步優化完善有利于科技創新的財政資金統籌投入機制,加大對各類科技計劃(專項)的整合優化力度,逐步構建總體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財政科技計劃(專項)支持體系,促進科技發展規劃和重點任務的統籌協調;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鼓勵通過設立引導基金、擔保基金等市場化模式,建立健全“投貸”、“投保”聯動機制,促進科技與金融有機結合,著力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示范放大效應,吸引更多社會資金、金融資本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三是加大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聚焦支持力度。健全科技創新引導支持機制,加快推進科技人才高地、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和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點支持基礎前沿、關鍵共性、社會公益和戰略高技術研究;繼續增加安排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壓縮化解過剩產能;建立健全對新能源汽車的支持推廣機制,推動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方式;著力支持智慧城市建設,努力夯實科技創新創業的信息化基礎。
3.圍繞提升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進一步支持和促進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意見》的精神和要求,按照總體規劃設計、區分不同情況、分類分項推進、逐步實施到位的原則,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完善綜合執法體制等為重點,進一步優化市與區縣基本公共服務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加大財力向基層傾斜力度,強化基層基礎建設的財力保障;健全區縣政府對街道經費支出部門預算管理和全額保障機制,支持和推動街道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公共管理和服務上來;強化落實區縣、鄉鎮在加強基層建設財政保障方面的主體責任,加大區縣、街鎮對居委會經費保障力度,著力提高居委會的自治能力;堅持財政保障與村級自我積累相結合、經費保障機制健全與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相銜接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加大對財力困難地區特別是遠郊純農地區、生態保護區域、經濟相對薄弱地區和大型居住社區所在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支持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加大對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構建、安全生產、食品監管、城市管理頑癥治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財政投入和經費保障力度,聚焦支持以治安巡邏防控網、武裝應急處突網和群防群治守護網為核心內容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確保城市安全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
4.圍繞縮小城鄉差距,進一步創新完善與城鄉發展一體化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和政策支持體系。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圍繞加快推進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重大工程和重點區域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體制,推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向郊區傾斜;推進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積極推廣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有效撬動社會資本投資;結合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河道養護和河道整治市級補助政策,加大對郊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財政投入力度,推動農村水環境治理;進一步完善農村道路和環境治理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對鄉村道路建設管理投入力度,推進建立鄉村道路管養長效機制;以整建制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為契機,加大對支農財政專項資金的整合統籌力度,健全農業補貼政策體系,支持深化農村改革,推進新型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聯社,大力發展家庭農場,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健全“造血”機制,持續促進增加農民收入。
5.圍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加大對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的聚焦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圍繞促進大眾創業創新,認真落實國家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擴大殘疾人招錄規模,促進殘疾人等弱勢群體及其家庭就業增收,著力增強政府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支持“新農合”市級統籌,提高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水平;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原則,統籌推進城鄉低保標準統一和現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多層次、梯度化的養老服務財政補貼機制,大力推進醫養結合,鼓勵社區居家養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有效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二是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支持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健康城市建設,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做好城鄉醫療救助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慈善救助之間的銜接;支持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對中醫、兒科、產科、精神衛生等公立醫院的政府投入傾斜政策,支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支持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支持深化醫藥分開改革和擴大藥品帶量采購試點。三是支持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聚焦支持重點區域舊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老舊住房安全隱患處置,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四是支持教育綜合改革。以建立健全區縣義務教育配置標準和支出標準體系等為重點,逐步建立區縣投入和市級統籌相結合的義務教育投入機制;結合實施國家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加快建立與辦學規模和培養要求相適應的現代職業教育財政投入機制;加大市級財政高等教育經費統籌力度,著力推進重點學科建設;支持教育國際化和信息化建設,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五是支持文化繁榮發展。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和文藝院團發展,鼓勵文藝創作出新品、出精品、出人才;支持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6.圍繞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進一步深化政府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積極推進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改革。結合編制本市財政改革發展“十三五”規劃,著力強化涉及財政政策和財政資金支持的部門、行業規劃與中期財政規劃的有機銜接,并在部分重點領域率先開展三年滾動預算試點,確保資金和項目對接,不斷增強財政預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續性。二是深化全口徑預算管理改革。圍繞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將本市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收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嚴控新增債務,積極化解存量債務,建立和完善債務管理考核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新機制;著力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收繳范圍;將小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2項本市地方性保險一并上報市人代會審議。在此基礎上,著力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安排使用力度;以一般公共預算、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結轉資金為重點,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并將盤活的資金重點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等領域。三是深化預算支出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大對各類財政專項資金的整合規范力度,嚴格控制新設財政專項資金;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按照改革進程、實際需要和財力許可統籌安排各類重點支出;制定本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實施意見,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認真落實國務院出臺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將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試編范圍由市和區縣擴大到部分鄉鎮;在全國率先試點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試點辦法》,并引入國債質押方式,提高國庫現金管理的安全性,確保國庫現金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7.圍繞完善稅收制度,進一步深化推進稅制改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營改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領域,并將新購入和租入的不動產納入進項抵扣范圍;結合推進完善地方稅體系建設,密切跟蹤國家有關完善消費稅制度、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深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以及將現行排污費改為環境保護稅等重大稅制改革進程,認真做好專題調研、測算分析和政策評估等配套工作,加快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
(二)2015年財政收支預算
根據2015年面臨的財政經濟形勢、國家宏觀調控要求、“減稅降費”等財稅政策影響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需要,以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生產總值等年度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情況,按照收入預算編制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余地和支出預算編制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堅持和體現市委提出的“三個優先導向”要求(即堅持質量、效益和結構優先導向,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先導向,堅持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優先導向),對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統籌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預算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213億元,比2014年同口徑(下同)增長7%,與全市經濟增長保持同步。需要說明的是,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和國務院《關于編制2015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的要求,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由收入任務數變為收入預計數。在此基礎上,加上中央財政稅收返還和補助收入553.8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45.7億元、動用歷年結余10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5822.5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492億元,增長6%,加上上解中央財政支出228.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21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5741.8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結余80.7億元。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15億元,增長7%,主要基于本市現行市與區縣財政管理體制、財政收入結構和經濟發展趨勢。在此基礎上,加上中央財政稅收返還和補助收入553.8億元、區縣上解收入132.3億元、中央財政專款上年結轉收入45.7億元、動用歷年結余10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3356.8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042億元,增長9.2%,加上上解中央財政支出228.8億元、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1041.7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21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3333.5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結余23.3億元。其中,市對區縣轉移支付預算420億元,增長6.4%(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382.3億元,專項轉移支付37.7億元)。主要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等要求,圍繞推進區縣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堅持規范、公平、公開原則,完善轉移支付辦法,進一步加大對生態補償、社區管理、城市維護、教育等方面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截至預算編制時,財政部已下達的2015年中央財政專款較上年執行數減少,財政部尚未核定2015年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預算執行中,待中央財政專款下達到位以及財政部核定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后,將按規定程序調增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
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主要支出項目安排情況:教育支出242億元,科學技術支出133.3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8億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3.5億元,農林水支出114.1億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0.2億元,公共安全支出86.7億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5.5億元,金融支出7.9億元,節能環保支出48.2億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565.4億元,交通運輸支出213.5億元,預備費55億元。按照新《預算法》的規定,2015年預算年度開始后,市本級預算草案在市人代會批準前,參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了必須支付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
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艱苦奮斗、厲行勤儉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經統計匯總,2015年市本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合計7.96億元,比2014年預算數下降14.6%。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1.78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37億元、公務接待費1.81億元。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新《預算法》和財政部的有關要求,在編制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時,對預算編制的范圍和內容等作了部分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按照財政部《關于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的11項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其中,涉及本市的有7項基金(即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地方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和教育資金、水利建設基金、船舶港務費等)。二是按照財政部要求,為切實規范預算管理,從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將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收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并按照“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的要求,專項用于本市公共交通方面的建設和補貼支出。三是按照新《預算法》的有關規定,對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表的項目作了調整和規范,將“上解中央財政支出”、“市對區縣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等項目由收入預算表的減項調整至支出預算表反映。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為便于同口徑比較,對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上年執行數作了相應調整。
2.政府性基金預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42.8億元,下降16.4%,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53.5億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1996.3億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978.6億元,下降8.9%。全市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17.7億元。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691.3億元,下降16.2%,加上動用上年結轉收入32.2億元,市本級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723.5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695.1億元,下降5.4%,加上市對區縣政府性基金補助23.4億元,結轉下年支出5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總計723.5億元。其中: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597.5億元,下降18%。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支出605.7億元。主要用于安排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城市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入78.3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3.3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81.6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支出81.6億元。
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65.5億元,增長42.2%,加上上年結轉收入0.5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計66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66億元。其中:資本性支出59.7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屬國有企業技術創新和能級提升,支持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參與港口設施、迪士尼項目等重大工程建設,支持中國保險交易所籌建,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項目投入,支持西郊國際農產品交易中心和市外糧源基地等民生保障項目建設,支持文化設施建設和新興文化產業發展等方面;費用性支出5.6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國有企業創新發展,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其他支出0.7億元,主要用于國資監管等方面。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支預算平衡。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全市10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2811億元,增長7.4%,其中:保險費收入為2659億元,財政補貼收入為93.5億元。全市10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2579億元,增長15.5%。社會保險基金本年收支結余232億元,年末累計結余2807億元。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各區縣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預算批準時間與本市總預算編制時間尚不銜接,2015年本市總預算中區縣級預算,仍由市財政匯總代編。
三、認真抓好2015年預算執行
(一)全面落實新《預算法》,進一步嚴格依法理財。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學習宣傳新《預算法》作為“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新《預算法》業務培訓,切實增強法治觀念,強化規則意識,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將要出臺的新《預算法實施條例》,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預算編制和執行、績效評價、信息公開等方面的制度辦法;扎實做好稅收等優惠政策的清理規范工作;繼續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清理工作,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費基金項目;著力完善財政監督體系,加強對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情況的財政監管,加大對重大財政改革措施落實、重大財政政策實施、重要民生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等方面的財政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嚴肅財經紀律,不斷提高財政資金運行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確保新《預算法》真正落實到實處。
(二)夯實財政管理基礎,進一步規范預算執行。進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加快推進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力爭在推進義務教育、養老服務和信息化項目等財政支出標準的規范統一方面取得新突破;重點將預算金額較大的民生項目、中期預算試點項目納入財政預算評審,逐步建立起“未經評審項目不納入預算項目庫、未納入項目庫項目不安排預算”的項目支出管理機制,并逐步提高市級預算部門編報項目績效目標的預算資金比例,擴大財政專項資金政策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范圍,加大對政府實事項目等重要民生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力度,切實提高財政支出評審和預算績效評價的質量和水平。深化完善國庫集中收付電子化管理系統,逐步加大在區縣、鄉鎮層面推廣力度;實現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與銀行系統的實時聯網,加大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力度,加快建立市區一體化的財稅信息共享機制;研究完善公務卡強制目錄管理;研究建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動態跟蹤、分析預警和實時監控。認真貫徹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著力提升會計工作總體水平;進一步落實《上海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推進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與預算編制的有機結合,切實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三)圍繞建設節約型政府,進一步完善厲行節約長效機制。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科學界定財政作用邊界,分類區分財政支出的公共性層次,避免大包大攬;全面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和本市“30條”實施辦法要求,堅持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落實國家有關“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規定,大力推進建設節約型機關;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加強公務支出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堅持“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嚴格執行差旅、會議、培訓等公務支出經費管理辦法,加強對預算執行特別是重大支出項目的跟蹤管理和考核力度,不斷強化預算約束;結合實施國家將要出臺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的源頭和結果管理,加快構建規范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厲行節約,把寶貴的公共資金花在刀刃上;按照國家有關健全節慶、賽事活動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促進實現公務支出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透明化。
(四)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推進財政公開透明。一是細化政府預算信息公開內容。政府預算按支出功能分類細化公開到“項”級科目,試行推進部門預算基本支出按經濟分類公開到“類”級科目;社會保險基金按各險種具體細化公開;專項轉移支付預算按項目、按區縣公開。二是擴大部門預算公開范圍。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單位)均應公開預決算,并按功能分類全部細化公開到“項”級科目。三是深化“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市各預算部門在公開本部門預決算的同時,也一并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的預決算,并進一步公開“三公”經費決算中的出國團組等明細情況。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預算意義重大。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堅強領導下,誠懇接受人大、政協的指導和監督,奮發進取,開拓創新,確保圓滿完成2015年財政預算任務和“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為加快推進上海“四個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繼續當好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和科學發展先行者、不斷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