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府辦發〔2022〕4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征地養老管理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修訂后的〈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2〕3號),進一步做好本區征地養老社會保障工作,確保新老政策貫徹落實的有效銜接,結合本區實際,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區征地養老費應統一納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部門預算管理。對原區、五角場鎮管理的征地養老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繼續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和長海路街道辦事處承擔。
??二、逐步提高征地養老人員養老待遇。生活費調整與本市鎮保養老人員基本保持一致,確保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醫療待遇水平不低于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確保醫療費及時按規定報銷。
??三、本區管理的征地養老人員,其節日補助費、遺屬待遇等發放,參照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標準執行。
??四、長海路街道辦事處管理的征地養老人員額外享有的其他待遇,按原養老協議或既有規定執行。
??五、本區域內其他單位管理的征地養老人員參照執行。
??六、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征地養老費預算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并對區域內其他單位征地養老費的規范使用加強監管。
??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根據本通知,制定《楊浦區征地養老人員管理辦法》。
??八、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發生的參照此文件規定執行。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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