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鼓勵留學人員來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上海松江)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滬松人社〔2023〕1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臨港松江科技城:
??經區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關于鼓勵留學人員來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上海松江)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關于鼓勵留學人員來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上海松江)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更高質量推動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和上海“五個中心”建設,進一步發揮人才鏈在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三先走廊”建設中的關鍵、主動地位,更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支持留學人員來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上海松江)工作和創業,構筑創新活力迸發的海外人才高地,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的若干規定》(滬府規〔2021〕1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支持留學人員來滬創業的實施辦法》(滬人社規〔2020〕23號)、《上海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辦法》(滬人社外〔2020〕28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如下措施。
??第一條 本措施所指的留學人員是指來松工作和創業的留學人員(包括入外籍留學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目前在讀或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及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第二條 支持開展留學人員引智引才工作。
??1.圍繞科技、項目、人才和資金等,加快建立和保持與國家重大工程專家聯誼會、“留?在上海”、海內外知名高校同學會、校友會、留學生博物館等平臺的經常性聯系機制,有效利用企業駐外引才資源,發揮平臺引才、項目引才、以才引才優勢,聚焦“6+X”重點產業,加快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核心人才、緊缺急需人才來松創新創業。
??2.對引薦的留學人員或留學人員企業在區域經濟發展貢獻度較大的、作用發揮積極的,且引才效果顯著的社會組織和市場化機構,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第三條 鼓勵留學人員來松參加G60重點企業定向實習。
??1.留學人員連續參加G60重點企業定向實習計劃滿1個月及以上、表現良好且受企業認可的,企業每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薪酬50%的,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準值,給予個人和單位總額最高不超過基準值100%的實習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4個月。
??2.留學人員在松實習實踐期間,本人或配偶在松無住房的、入住青年驛站的,給予最長4個月租房全額補貼。
??第四條 支持留學人員來松企業就業。留學人員畢業后6個月內被G60重點企業錄用,給予本市社會平均工資的5%一次性錄用獎勵;3年內每年另分別按本市社會平均工資的5%、7%、10%給予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生活補貼;期間發展良好的,按本市社會平均工資的10.5%,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鼓勵留學人員入駐本區博士后實踐基地。對入駐基地從事項目研究企業博士后,在市級配套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項目資助5萬元、博士后人員日常經費每年5萬元。鼓勵留創企業申報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成功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萬元。
??第六條 鼓勵留學人員申報高層次人才項目。
??1.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市海外高層次人才、上海領軍人才、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青年科技啟明星計劃、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計劃等市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列入市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或獲得相關榮譽的,按規定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2.給予區級人才項目申報傾斜,對創新技術領先、創新成果顯著且有較大影響力的留創企業團隊核心人才,在本區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創新創業英才等區級人才選拔培養計劃中實行名額單列。
??第七條 支持留學人員參加各類創業競賽活動。
??1.參加區人社部門舉辦的區級創業大賽,獲得優勝的留學人員創業組織或團隊,給予一次性0.2萬元參賽項目開發補貼。
??2.參加人社部門舉辦的創業大賽并獲區級、市級和國家級前三等獎并在松江區注冊登記的優秀留學人員創業組織,給予10-40萬元不等一次性創業項目資助。
??第八條 支持留學人員來松創辦企業。鼓勵留學人員以資金、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創辦企業。留學人員企業一般由留學生擔任企業負責人,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
??1.留學人員可按規定申請辦理留學人員來滬創辦企業享受優惠資格認定,經認定后可申請享受首次創業一次性補貼、創業團隊孵化場地費補貼、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初創期創業組織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市級優惠政策。
??2.提供開辦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在松江注冊創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創業組織,可申請享受一次性0.8萬元創業開辦費補貼。
??3.提供用工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在松江注冊創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創業組織,每吸納穩定就業本區戶籍勞動者1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最高0.6萬元的崗位補貼,補貼人數最高為15人,補貼期最長不超過3年。
??4.提供金融扶持。在松留學人員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貸款擔保,包括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前創業擔保貸款,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利息補貼。
??5.鼓勵利用外資。在松留學人員企業新引進及增資的外商投資項目,注冊資本中外方出資達600萬元及以上且在1年內到位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3%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500萬元。
??6.支持創新發展。在松留學人員企業被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7.鼓勵留學人員企業上市。對于在上海、深圳、北京、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在松留學人員企業,最高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對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完成發行上市后額外再給予500萬支持。
??第九條 本區設立上海松江(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留學人員創業園(以下簡稱“G60留創園”),鼓勵留學人員企業入駐G60留創園。
??1.G60留創園享受國家、市、區各級創業就業及企業孵化政策。
??2.對入駐G60留創園的留學人員企業,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存續滿一年的,經評審等程序可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資金5萬元。企業創始人被市人社局認定為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的留學人員或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再給予5萬元一次性創業扶持資助。
??3.對入駐G60留創園的留學人員企業,自入駐之日起3年內按本區二類重點扶持企業認定,從優享受本區優秀人才獎勵、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激勵、人才安居、經濟貢獻獎勵等1+10人才政策扶持。
??4.對入駐G60留創園的留學人員企業內的緊缺人才,享受G60專項加分5分,可優先申請本區人才公寓,最高給予每月4500元租房補貼,并從優享受相關區域人才政策。對符合相關條件的、特別優秀的留學人員,可給予最高100萬元購房補貼,可享受醫療服務、子女就學等。
??5.入駐G60留創園的留學人員企業可享受園內企業專屬便捷服務。園內設立G60留學人員創業園企業專屬服務窗口和G60留學人員創業園人才服務站,提供包括企業登記注冊、政策咨詢、法律咨詢、金融財稅等全方位專屬服務。
??6.入駐G60留創園的留學人員企業可享受園區提供的創業扶持服務,支持參與園區開展的各類大賽、講座、論壇等創新創業活動。初創企業可享受產業資源對接、產品市場開拓、投融資渠道對接等相關創業孵化體系服務。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企業可申請享受園區知識產權獎勵金。
??7.對于入駐G60留創園的、特別優秀的留學人員企業或項目,可從優享受本區產業政策扶持,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法研究相應專項扶持政策。
??第十條 對符合條件的優質留學人員企業,優先推薦申報本市人才引進重點機構;對特別優秀的、擔任企業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的留學人員辦理落戶予以優先支持、優先推薦,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專項服務。
??第十一條 搭建留學人員交流展示平臺。開通“G60人才直達車”微信公眾號G60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專屬頁面,充分展示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成果,為吸引留學人員來松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第十二條 本措施所涉及的市區兩級扶持政策按相關規定文件執行。同類型補助遵循“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若市級或區級出臺新政策規定,則按新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措施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