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本區被征地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政策的操作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閔行區財政局
??2022年6月23日
關于本區被征地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政策的操作細則
??根據《閔行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閔行區貫徹落實修訂后《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閔府規發〔2022〕4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完善本區被征地人員就業援助機制,做好被征地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現提出如下操作細則:
??一、對象范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被征地的具有本區戶籍就業階段的農業人員(以下簡稱就業階段人員),申請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就業階段人員,經認定為市級就業困難人員,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備案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不符合市級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就業階段人員,就業確有困難,經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報區就業促進中心備案,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備案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補貼標準
??(一)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就業階段人員,經認定為市級就業困難人員,通過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等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市、區兩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每月補貼標準為按照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應繳社會保險費的30%。
??(二)對于不滿足市級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就業階段人員,就業確有特殊困難,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每月補貼標準為按照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應繳社會保險費的80%。
??上述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5年,所需資金由區鎮兩級按財政體制35:65比例分擔。
??三、補貼受理
??被征地人員申請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由征地時所在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進行受理,受理時應向被征地人員收取核對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二)指定銀行的個人有效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原件、復印件);
??(三)《閔行區被征地人員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四、材料審核
??(一)各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對申請人員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的規范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審查無誤后,制作匯總表出具初審意見,連同補貼材料報區就業促進中心復核。
??(二)區就業促進中心對補貼申請材料復核無誤后,制作匯總表報區人社局審核備案,并退還各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被征地人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次月起應停止其補貼: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的;
??2.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
??3.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
??4.辦理退出靈活就業登記備案手續的;
??5.停止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或以其他就業形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本人要求停止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
??7.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8.出國定居的;
??9.死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資金撥付
??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費后補貼的辦法,各街鎮(莘莊工業區)根據補貼匯總明細,將補貼資金按月發放至補貼對象個人銀行賬戶。
??六、其他
??(一)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就業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見》(滬人社規〔2022〕8號)規定,已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費補貼的本區被征地就業階段人員,其補貼享受規則仍按原辦法執行。
??(二)涉及區劃調整的街鎮自行協商相關事宜并做好備案。
??(三)本細則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四)本細則自2022年6月24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間,本區被征地人員靈活就業補貼工作可參照本細則執行。
??(五)本細則執行過程中,如因法律、行政法規、上級機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上位法修訂調整而與本細則內容不一致或相抵觸,以上位法為準。
??附件:閔行區被征地人員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附件
閔行區被征地人員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個人基本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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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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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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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屬性 |
按原辦法執行的 □ 市級就困 □ 特殊困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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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帳戶信息 |
開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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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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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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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須 知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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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諾以上填寫內容信息真實,并愿意接受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供的各項就業服務措施,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本表專用于被征地人員辦理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請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將本表提交至社會保險費補貼受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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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
??經辦人或經辦機構(印章): 經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聯,第一聯交補貼部門留存,第二聯由本人留存,第三聯由靈活就業登記窗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