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府規發〔2022〕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委、辦、局,有關單位:
??現將《閔行區貫徹落實修訂后的<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22年6月21日
閔行區貫徹落實修訂后的《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本區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的農業人員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修訂后的<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2〕3號)及《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四部門關于本市被征地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滬人社規〔2022〕4號)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適用范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被征地的具有本區常住戶籍農業人員的就業和保障,適用本意見。
??二、管理部門
??區人社局是本區被征地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
??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資源局、區醫保局、區農業農村委、區稅務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協同實施本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要做好本轄區內被征地人員就業和保障的具體實施工作。
??三、被征地人員分類
??需要按照本意見規定落實就業和保障的被征地人員應當是被征地范圍內具有本區常住戶籍16周歲以上的農業人員(以下簡稱被征地人員),被征地人員分為:
??1.男性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性年滿16周歲不滿55周歲的被征地人員(以下簡稱就業階段人員)。
??2.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 55周歲的被征地人員(以下簡稱養老階段人員)。
??四、落實就業援助的有關規定
??(一)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
??進一步加強對就業階段人員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創造條件鼓勵其實現市場就業。對于上述難以實現市場化就業的就業階段人員,經認定為市級或區級就業困難人員,被用人單位吸納安置,可按照市、區就業援助政策規定,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二)靈活就業補貼
??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就業階段人員,經認定為市級就業困難人員,通過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等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規定申請市、區兩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每月補貼標準為按照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應繳社會保險費的30%。
??對于不滿足市級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就業階段人員,就業確有特殊困難,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區級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每月補貼標準為按照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應繳社會保險費的80%。
??五、落實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
??(一)就業階段人員
??1.社會保險
??征地單位為就業階段人員一次性繳納12年的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比例按照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確定。其中,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的,再增加3年的一次性繳費。
??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被征地的,由征地單位參照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就業階段人員的辦法,為其一次性繳納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
??2.生活補貼費
??男性年滿16周歲不滿55周歲、女性年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的被征地人員,由征地單位為其一次性繳納60個月的生活補貼費。其中,16周歲以上的在校生,由征地單位一次性繳納24個月的生活補貼費。生活補貼費標準按照當年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下同)。
??男性年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由征地單位一次性繳納24個月的生活補貼費。其中,對男性距離60周歲、女性距離55周歲不足2年的,征地單位按照實際相差月份為其一次性繳納生活補貼費。
??男性距離60周歲、女性距離55周歲不足5年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由征地單位按照實際相差月份為其一次性繳納生活補貼費。對其中確有生活困難的人員,在未達到領取養老待遇前,由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給予適當幫扶。
??3.續繳補繳補貼
??就業階段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5年后仍不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費至15年。
??對于就業階段人員延長繳費及一次性補繳費給予補貼,其中,通過靈活就業延長繳費的,給予其個人的補貼以上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的50%;單位就業延長繳費的,給予用人單位按照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計算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50%的補貼;一次性補繳費的,給予其個人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50%的補貼。以上三項補貼至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即停止。
??4.醫療參保補貼
??被征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個人繳費部分50%的參保繳費補貼。
??5.女性就業階段人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且按月繳費年限滿5年,在年滿50周歲后,可以按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規定申領養老保險待遇。
??6.就業階段人員已經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征地單位給予其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133228元,今后按照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每年增長。
??(二)養老階段人員
??1.養老階段人員已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在征地時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也可以繼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由征地單位為其一次性繳納12年的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繳費的基數和比例同第五條第一款)基礎上,同時由個人繳納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繳費資金由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承擔,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貼承擔。其一次性繳費后,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按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中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部分,由政府補貼給個人。
??繼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征地單位按照規定為其一次性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一次性繳費后,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同時由征地單位給予其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105271.9元,今后按照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每年增長。
??2.養老階段人員尚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征地單位參照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就業階段人員的辦法,為其一次性繳納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
??3.養老階段人員已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征地單位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133228元,今后按照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每年增長。
??六、相關手續
??落實就業和保障與土地處置聯動。征地單位首先為被征地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支付一次性經濟補償和生活補貼費,再辦理土地處置的手續。
??區規劃資源局將擬征地信息等書面告知區人社局,區人社局會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擬訂被征地人員就業和保障方案,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0日。區人社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確定被征地人員就業和保障方案后,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負責簽訂附生效條件的社會保障費用和生活補貼費支付協議。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區公安分局提供被征地單位人員戶籍信息,區規劃資源局提供被征地單位土地信息。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提供需落實就業和保障的被征地人員的總數、姓名、性別、年齡等情況。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向區人社局申請核定落實就業和保障的人數及人員分類等情況。區人社局將核定結果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備案。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完成備案后,為被征地人員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并出具被征地人員就業和保障備案證明。區規劃資源局憑被征地人員就業和保障備案證明,辦理被征收土地的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七、其它被征地人員
??1.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被征地人員就業創業培訓、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和一次性補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事宜,參照本意見相關規定執行。
??2.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被征地人員的補充保險按原辦法執行。
??3.本區征地養老人員的養老、醫療待遇等另行制定。
??八、其他
??(一)本意見所涉及的政府補貼資金由區鎮兩級按財政體制35:65比例分擔,區財政承擔資金于次年通過區鎮財力進行結算。
??(二)本意見由區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人社局承擔。區人社局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操作辦法(細則)。
??(三)本意見自2022年6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21日期間,本區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可參照本意見執行。本區已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