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區青年就業見習和大學生社會實踐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閔行區財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區青年就業見習和大學生社會實踐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規〔2021〕29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本區青年及大學生就業工作,進一步鞏固本區促進就業工作實效,鼓勵青年大學生通過就業見習和社會實踐積累工作經驗,提升就業競爭能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青年就業見習
??(一)就業見習對象
??年齡在16-35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未就業青年。
??(二)就業見習期限
??青年就業見習期限一般為1至12個月。
??(三)補貼標準
??1.就業見習學員補貼
??(1)生活費補貼
??就業見習學員在閔行區青年就業見習基地(以下簡稱就業見習基地)內參加就業見習,在享受市級政策補貼的基礎上,可按規定再申請區級就業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每名學員每月的生活費補貼標準為當年本市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補貼所需資金從區財政列支。
??(2)交通費補貼
??就業見習學員在就業見習基地內參加就業見習,可按規定申請交通費補貼,每名學員每月補貼標準為200元,補貼所需資金從區財政列支。
??2.用人單位補貼
??本區戶籍就業見習學員在見習結束后6個月內,經區人社部門推薦,與注冊在本區的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用工登記手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可按錄用人數給予用人單位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吸納見習學員就業補貼,補貼所需資金由區、鎮(莘莊工業區)兩級財政按35:65比例分級承擔,街道預算資金列入區財政預算。
??二、大學生社會實踐
??(一)社會實踐對象
??1.具有本區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前兩年內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含研究生)。
??2.本區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前兩年內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含研究生)。
??3.具有閔行對口幫扶地區戶籍的本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前兩年內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含研究生)。
??(二)社會實踐期限
??畢業前兩年內(不含畢業學年)的學生社會實踐期限一般為1至3個月;畢業學年學生社會實踐期限一般為1至6個月,畢業學年學生原則上應在畢業前完成社會實踐。
??(三)補貼標準
??1.社會實踐學生補貼
??(1)生活費補貼
??大學生在閔行區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以下簡稱社會實踐基地)參加社會實踐,可按規定申請生活費補貼,每名大學生每月補貼標準為當年本市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補貼所需資金從區財政列支。
??(2)綜合意外保險
??大學生在參加社會實踐期間享受商業短期綜合意外保險,繳費手續由區人社部門統一辦理,補貼所需資金從區財政列支。
??2.社會實踐基地補貼
??社會實踐基地(區屬機關事業單位除外)可按帶教大學生人數申請帶教費補貼,每帶教一名學生每月補貼標準為當年本市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30%,補貼所需資金從區財政列支。
??三、加強補貼資金監督管理
??政策補貼資金受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部門的共同監督,對違規行為提出整改建議,對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理。一旦發現政策補貼對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將取消其申請補貼的資格,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四、其他
??(一)就業見習學員在同一就業見習基地僅能參加一次就業見習,在就業見習期間,與就業見習基地不建立勞動關系。
??(二)畢業學年學生不得同時參加就業見習和社會實踐,在社會實踐期間,與實踐基地不建立勞動關系。
??(三)本實施意見在執行期間,若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以上級政策為準。
??(四)本實施意見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
??1.關于本區青年就業見習補貼政策的操作細則
??2.關于本區大學生社會實踐補貼政策的操作細則
??附件1
關于本區青年就業見習補貼政策的操作細則
??一、就業見習基地認定和管理
??(一)就業見習基地申請條件
??1.在本市合法登記注冊,且生產經營在本區,具有法人資格;
??2.經營狀況良好,管理較為規范、用工合法合規、勞動環境較好、社會責任感強,見習管理制度規范,有專人負責就業見習管理工作;
??3.符合本市經濟發展特點、功能定位或屬于區重點發展的行業,要有一定企業規模;
??4.能夠提供一定規模就業見習崗位,且崗位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和通用性,適應青年的實際需求;
??5.制定與見習崗位匹配的帶教計劃,配備與見習崗位相應的帶教人員。其中,帶教人員應為直接提供帶教服務的單位員工,每名帶教老師同時可帶教的學員數不超過5人。
??(二)就業見習基地認定流程
??1.用人單位可通過“一網通辦”經辦平臺進行網上申請,也可向區就業促進中心提出線下申請,按指導進行網上操作,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相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3)用人單位簡介材料;
??(4)區人社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對申請單位進行評估,經評估通過并公示后,報市人社部門認定為試運作就業見習基地,試運作期限一般為12個月。試運作就業見習基地,納入正式就業見習基地的管理范圍,并同等享受有關就業見習基地的政策規定。
??3.對于有一定規模、各方面條件較好且能持續提供較多見習崗位的試運作就業見習基地,由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經評估報市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并公示后,可轉為正式就業見習基地。
??(三)基地運作管理
??1.就業見習基地應積極配合區人社部門的日常管理,制訂具體的管理制度及帶教計劃,建立工作臺賬,按時上報有關報表,完成各項考核要求,并且無違法、違規、違約、屬實舉報及投訴等事件發生。
??2.就業見習基地需按規定管理、使用各項補貼,嚴禁挪作他用,并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3.區人社部門強化對就業見習基地的管理服務,委托第三方定期對就業見習基地運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和解決青年就業見習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問題。對市人社部門評估結果不達標的就業見習基地,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撤銷其就業見習基地資質。
??二、就業見習學員報名和管理
??(一)就業見習報名申請
??本人攜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至區就業促進中心開通個人網上辦事密碼,登錄“上海公共招聘網”查詢見習信息,報名參加,或至區就業促進中心服務窗口,現場報名參加。
??(二)就業見習崗位管理
??1.就業見習基地的見習崗位信息由區人社部門指導基地在“上海公共招聘網”統一發布。
??2.就業見習學員和就業見習基地雙方在見習前需簽訂《就業見習協議》,并通過“一網通辦”經辦平臺進行注冊、確認。
??3.區人社部門動態掌握就業見習學員工作學習情況,了解見習成效;對參加見習活動后未就業的學員,加強針對性的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
??三、就業見習補貼申請和撥付
??(一)就業見習學員生活費和交通費補貼
??1.就業見習學員申請享受區級生活費、交通費補貼需通過“一網通辦”業務經辦平臺進行注冊。
??2.就業見習學員參加見習需向就業見習基地提供本人實名制銀行借記卡信息。
??3.區就業促進中心根據系統生成就業見習學員名單,經審核確定區級生活費、交通費補貼人員名單,按月將生活費、交通費補貼撥付至學員個人銀行賬戶。
??(二)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見習學員就業補貼
??1.用人單位錄用本區就業見習學員,可在符合補貼條件后的6個月內向區就業促進中心提出補貼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申請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補貼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復印件;
??(3)錄用學員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
??(4)勞動合同復印件;
??(5)社保繳費記錄。
??2.經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通過,并對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見習學員就業補貼情況公示后,將補貼發放至用人單位銀行賬戶。
??附件2
關于本區大學生社會實踐補貼政策的操作細則
??一、社會實踐基地認定和管理
??(一)申報條件
??用人單位申請閔行區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需滿足以下條件:
??1.合法登記注冊且生產經營在本區,或區屬機關事業單位;
??2.愿意承擔社會責任,能夠提供一定規模的大學生社會實踐崗位,且提供的崗位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和通用性,適應大學生實際需求;
??3.配備與實踐崗位相適應的帶教人員,帶教人員應為本單位正式員工,每名帶教人員同時可帶教的實踐學生人數不超過3人。
??(二)申請認定
??1.提出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可向區就業促進中心提出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向其經營所在地的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初審后報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申請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或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2)《社會實踐基地申報表》;
??(3)《社會實踐崗位備案表》;
??(4)《社會實踐帶教人員備案表》;
??(5)區人社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審核認定。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對申請單位進行評估,經評估通過并公示后,可認定為社會實踐基地,并向區人社局報備。對本區現有實踐基地,繼續保留資格,不再重復認定。
??(三)變更管理
??社會實踐基地的帶教人員、實踐崗位、單位經營地等信息發生變更,需于7個工作日內向基地所屬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街鎮(莘莊工業區)應于7個工作日內辦理系統錄入,并將書面申請材料提交至區就業促進中心,經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同意后予以變更。
??(四)注銷和撤銷
??1.用人單位主動申請退出社會實踐基地的,需在本單位完成社會實踐學生帶教工作后,向所屬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同意后予以注銷。
??2.經區就業促進中心核查,社會實踐基地未通過評估,或存在嚴重違反社會實踐政策的,可撤銷其社會實踐基地資格。
??(五)運作管理
??1.社會實踐基地需按《社會實踐協議書》組織社會實踐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如實做好考勤記錄、崗前培訓記錄等相關工作臺賬,臺賬保存期限應不少于3年,并需做好社會實踐學生的安全保障、計劃帶教等各項管理工作。
??2.社會實踐學生在社會實踐中需要期滿結業或提前退出的,需填寫《社會實踐退出申請表》,由社會實踐基地確認后,于實際退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所屬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退出申請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報送至區就業促進中心進行審核備案。
??3.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對社會實踐基地開展日常管理和評估工作。
??4.對于嚴重違反政策規定的社會實踐基地,區就業促進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暫緩撥款、中止撥款、追回已撥付經費的決定。
??二、社會實踐學生報名和管理
??(一)社會實踐報名申請
??符合本區社會實踐條件的大學生,可向各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推薦與社會實踐基地簽訂社會實踐協議后,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并進行登記注冊。經街鎮(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審核后,報區就業促進中心復核,經復核通過后,認定為社會實踐學生。
??對于同時符合就業見習和社會實踐申請條件的大學生優先推薦至本區就業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見習。社會實踐基地和社會實踐崗位可通過“閔行區就業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二)申請材料
??1.學生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2.學生在本市開戶的銀行借記卡復印件;
??3.《學信網在籍證明》;
??4.《大學生社會實踐協議》。
??(三)學生管理
??1.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對社會實踐學生進行日常管理,動態掌握其工作學習情況。
??2.為切實保障大學生在社會實踐中的合法權利,禁止社會實踐基地安排大學生從事高危險、高強度、高壓力等不適合的工作。
??三、社會實踐補貼申請和撥付
??(一)補貼申請
??社會實踐基地應于每月10號前,登陸“閔行區就業公共服務平臺”線上申請生活費、帶教費補貼,經審核通過后下載《社會實踐補貼申請表(生活費、帶教費)》、《社會實踐補貼申請名冊(生活費、帶教費)》、《社會實踐考勤表》等補貼申請材料,于每月15日前提交至區就業促進中心。
??社會實踐學生在社會實踐期間,可享受商業短期綜合意外保險,繳費手續由區就業促進中心統一辦理。
??(二)審核撥付
??區就業促進中心負責對補貼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
??1.生活費補貼。社會實踐學生每月出勤天數應不少于12天,少于12天的不予發放補貼,經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通過后,按月將補貼發放至社會實踐學生銀行賬戶。
??2.帶教費補貼。經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通過,并對社會實踐基地補貼情況予以公示后,按月將補貼發放至社會實踐基地單位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