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技能提升行動計劃(2018—2021年)》(滬委辦發〔2018〕24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分配使用辦法加強企業職工職業培訓的實施意見》(滬財發〔2020〕7號)、《關于各區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滬人社職〔2021〕51號)和《閔行區技能提升行動計劃(2018-2021年)》(閔委辦發〔2019〕3號)文件要求,加快培養適應本區產業發展的高素質勞動者隊伍,現就本區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機制
??完善閔行區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由分管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人社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分管領導組成。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人社局分管領導兼任。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為辦公室工作人員,共同負責閔行區職工職業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
??區人社局負責職業技能類和專業技術類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預算編制、資金審核撥付以及監督管理,牽頭落實全區工作部署、協調推進各部門工作,加強對社會職業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監管。
??區教育局負責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類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預算編制、資金審核撥付以及監督管理,加強對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監管。
??區總工會負責崗位能力類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預算編制、資金審核撥付以及監督管理,對各類企業提取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和組織開展職工職業培訓進行監督。
??區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保障,會同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并落實相關工作經費。
??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成立相應的審核小組(以下簡稱“街鎮審核小組”),負責本轄區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材料審核、監督檢查、檔案保存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具備培訓能力、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可開展職工內訓或自行委托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對有職工職業培訓需求但缺乏培訓能力的企業,依托院校、社會培訓機構開展集中職業培訓。
??有助于本區產業發展、提高本區勞動者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培訓項目,符合資金使用范圍可統籌使用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一)關于對企業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實施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
??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其在職從業人員開展培訓。
??2.申請條件
??申請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根據企業職工培訓需求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有能力自行組織內訓或委托開展職工職業培訓;
??(2)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重點用于一線職工職業培訓;
??(3)年度培訓計劃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職工教育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向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并接受監督(對承諾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年度培訓計劃以及職工教育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應在企業內部公示無異議)。
??3.培訓項目
??(1)職業技能培訓項目。主要包括與職工崗位技能要求相關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培訓、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技師技術更新培訓、崗位練兵培訓、轉崗培訓、學徒培訓等。
??(2)專業技術培訓項目。主要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研修項目、經市繼續教育工程協會認可的培訓項目、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項目,以及相關的專業技術急需緊缺、崗位培訓項目。
??(3)崗位能力培訓項目。主要包括科學素養、職業道德、心理健康、文明禮儀、職工普法、民主管理、勞動保護、權益保障、崗位練兵、技能比武、創新能力和工會業務知識培訓等項目。
??(4)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培訓項目。主要包括職工語言文化培訓、身心健康培訓,以及非全日制的中專、大專、本科層次學歷教育。
??4.補貼標準
??上年度繳納地方教育附加1萬元及以上的企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按照最高不超過上年度實際繳納地方教育附加的80%核定;上年度繳納地方教育附加1萬元以下(含未繳納企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按照最高不超過8000元核定。
??(1)企業開展職工內訓實施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個項目600元(補貼標準隨經濟社會發
??(2)展和物價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2)企業自行委托開展職工培訓
??①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定期對職業技能、專業技術、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類培訓項目分別公布具備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名單。企業委托名單內培訓機構開展職工培訓,按其實際支付培訓費用的80%核定(以受委托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發票和企業提供的銀行流水等憑證為準)。
??職業技能類項目補貼標準按照市人社局公布的企業集中培訓補貼標準。
??專業技術類項目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每人每個項目1000元。
??崗位能力類項目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每人每個項目600元。
??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類項目中身心健康培訓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每人每個項目600元;語言文化培訓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每人每個項目2000元,每人每年補貼1次;學歷教育補貼標準,在取得學歷證書當年,就學費項目按其實際支付為準。
??②企業委托前述培訓機構名單以外的單位合作,開展符合本企業需求的職工培訓,按職工內訓補貼標準享受培訓補貼。
??(二)關于為企業集中提供培訓服務并實施培訓補貼
??缺乏培訓能力、不具備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條件的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企業可申請參加由相關部門依托培訓機構集中提供的職業技能、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等項目的培訓服務。自行開展職工培訓的企業也可根據需要同時申請參加集中提供培訓項目。企業集中培訓補貼標準按本市各相關部門公布的各類培訓項目補貼標準執行。
??(三)關于使用區級統籌資金支持高技能人才培養
??1.使用對象
??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各類單位及其在職從業人員。
??2.協調審批
??由區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專項資金扶持區域重點項目的協同推進。各成員單位負責各相關項目的受理、審核、撥付、監管,并將資金撥付情況及時輸入市職工職業培訓信息系統。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項目綜合協調和日常指導服務等工作。
??3.支持項目
??(1)專業研發項目。本區各類單位開發符合閔行產業發展的技能類培訓項目,經市人社局認可發文,給予12萬元補貼;經區人社局備案發文,給予10萬元補貼,并列入區技能培訓補貼項目目錄,給予培訓費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2)首席技師資助項目。對獲區首席技師資助的項目,參照市人社局首席技師標準給予企業資助,資助用于完善首席技師制度、建立首席技師工作室及首席技師團隊建設;對獲市首席技師資助的項目,按照區人才相關政策落實各項待遇。(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3)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項目。對成功申報國家技能大師工作室的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對成功申報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的企業,給予15萬元資助;對成功申報閔行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的企業,給予10萬元資助,資助用于技術創新改革及大師工作室的正常運作。(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4)推優選能獲評榮譽項目。對經企業上報,鎮(街道、莘莊工業區)初審、區人社局推薦,獲得國家、市技能榮譽稱號的個人,分別給予扶持補貼10000元、5000元,分別給予所屬企業扶持補貼20000元、10000元。(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5)新型學徒制項目。經認定開展新型學徒制項目的本區企業,在市培訓補貼基礎上,每年按照市人社局標準1:0.25比例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6)機構評優資助項目。根據每輪市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結果,對評定等級為A的機構,以及在本區入網并正常運營滿6個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一次性給予每家資助5萬元,資助用于實訓設施設備添置、培養項目開發、師資隊伍建設。(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7)高師帶徒培養項目。鼓勵企業以師徒結對帶教方式,對具有市人社局認可的技能等級中級及以上水平的人員開展個性化技能帶教培訓。經市認定的高師帶徒項目,經考核通過,培訓費用在市補貼的基礎上,其差額部分由區給予全額補貼;經區人社局認定的高師帶徒項目,經考核通過,參照市補貼目錄標準由區給予全額補貼;對經市、區認定開展高師帶徒項目的帶教老師,按照被帶教人員取得技能類項目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分別給予2000元、4000元、6000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對申報經市總工會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職工晉升為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的帶教老師,按照市總工會標準1:1比例給予個人補貼。(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上述兩部門開展高師帶徒培養項目,就高不重復享受。
??(8)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各類院校(重點為長三角及扶貧地區)與本區企業共同開展產教融合基地建設,經區責任單位認定,經考核后每年給予企業15萬元扶持補貼;本區職業院校會同相關企業共同開展產教融合基地建設,被評審為市級產教融合型的企業,經考核后每年給予15萬元扶持補貼。扶持補貼用于企業基地建設、設施設備添置、實訓耗材、技能競賽交流、企業技能導師隊伍建設等。(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人社局)
??(9)職業技能競賽培養選拔項目。對代表本區參加市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開展賽前集訓的相關單位,按照實際參賽人數給予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市人社局公布的相應職業等級培訓費補貼,沒有補貼標準的參賽項目給予2500元/人補貼;本區參加的市級及以上的展示比賽和互動項目,按每個項目最高100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代表本區參加市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且榮獲獎項的相關單位和個人,按照市獎勵標準給予1:1配套獎勵。對本區組織開展的“市級二類”競賽決賽性公開展示活動,按每個項目給予經辦扶持補貼50000元,包括組織宣傳活動、場地能源消耗、專家評審、模塊設計、考評等相關支出。承擔本區“市級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并組織開展國家職業資格項目賽前培訓的培訓機構,在享受市技能競賽賽前培訓補貼基礎上,根據競賽項目鑒定合格人數,參照市技能競賽賽前培訓補貼標準給予同等補貼(市區兩級補貼累加不得大于該項目市培訓補貼標準價);對榮獲“市級二類”競賽一、二、三等獎的個人分別給予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3000元扶持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職工技能比武培養選拔項目。對承辦區級職工技能比武的區屬工會或基層工會,按每個項目給予經辦扶持補貼5萬元,用于組織宣傳、場地能源消耗、專家評審、競賽命題、競賽考評等相關支出。(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10)晉升技師、高級技師項目。對申報經市總工會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獲得技師、高級技師晉升補貼的職工,按照市總工會標準1:1比例給予個人扶持補貼。(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11)創新工作室培育項目。對成功申報閔行區創新工作室、閔行區示范性創新工作室的本區企業,參照市總工會補貼上海市勞模創新工作室的標準給予企業扶持補貼。對成功申報上海市創新工作室的本區企業,按照市總工會標準1:1比例給予企業扶持補貼,已獲得閔行區創新工作室或示范性創新工作室補貼的不重復享受。扶持補貼用于創新工作室的建設和創新活動。(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12)閔行當代工匠培育項目。對經企業上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被命名為“閔行當代工匠”的個人,給予10000元補貼;獲得“閔行當代工匠提名”榮譽的個人,給予2000元補貼。(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三、工作要求
??(一)形成工作推動合力。區工作協調小組應充分發揮成員單位合力,形成例會制度、完善會審機制,嚴格落實本市、本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向社會公布各類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的辦事指南和咨詢方式,共同推動本區企業職工職業培訓政策宣傳、補貼實施、系統維護,以及專項資金的監管和績效評估等各項工作。
??(二)發揮企業主體作用。企業應高度重視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充分發揮主體作用。根據企業生產服務實際提供職工職業培訓需求,制定落實職工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加大對職工職業培訓的經費投入,不斷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同時完善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內控機制,加大企業內部民主監督制度作用,確保企業申請獲得的職業培訓補貼資金全部用于職工培訓。
??(三)加強資金全面監管。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按職責分別實施專項資金預決算管理,做好資金使用、審核、監督,并各自定期組織社會第三方對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審計、績效評估。對查實有提供虛假申報材料、騙取或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培訓機構,由上述部門按職責范圍取消其再次申請培訓補貼或承擔培訓任務的資格,追回已撥付的補貼資金,對情節嚴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其他說明
??(一)本實施意見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負責解釋,自2021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15日。
??(二)企業職工參加培訓后考核或評價合格的,由專項資金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給予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補貼一般不超過3次。
??(三)企業不得就同一職工、相同的培訓項目重復申請培訓補貼。
??(四)企業或培訓機構可采用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方式實施培訓,其中,職業技能類培訓項目按照本市“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培訓項目按各相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區級統籌資金項目的所有樣表可從相關責任單位官方網站下載。
??(六)2020年本區企業產生的培訓補貼方式及標準適用于《閔行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閔府發〔2015〕34號)。
??(七)本實施意見在有效期內如與上級部門出臺政策不符的,以上級部門政策為準,補貼標準將根據上級政策文件和市場價格變動進行適度調整。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附件:
??1.關于閔行區技能培訓項目研發和實施的操作辦法
??2.關于首席技師資助項目的操作辦法
??3.關于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項目的操作辦法
??4.關于高師帶徒培養項目的操作辦法
??5.關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的操作辦法
??6.關于職工技能比武培養選拔項目的操作辦法
??7.關于晉升技師、高級技師項目的操作辦法
??8.關于創新工作室培育項目的操作辦法
??9.關于閔行當代工匠培育項目的操作辦法
??附件一
關于閔行區技能培訓項目專業研發和實施的操作辦法(責任部門:區人社局)
??一、項目開發
??(一)開發單位。本市技術技能領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行業協會、產業園區、大型(重點)企業、普通高校、中高職院校等(以下簡稱“開發單位”),負責開發項目和考核評價,并遵從考培分離原則。
??(二)項目范圍。符合閔行區產業發展方向和促進就業需要,結合從業人員技能提升需求,或世界技能大賽技能推廣、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能傳承等,且現有市人社局認可的項目未能覆蓋的技能培訓課程。
??(三)評審流程。開發單位應對擬開發培訓課程的市場需求進行充分論證,確保符合本區產業發展方向和促進就業需求。項目內容包括項目簡介、培訓計劃、培訓課時、考核評價(理論和實操)、補貼價格、開發單位信息、設施設備要求、區域相關企業對培訓課程的技能需求情況說明等。
??每年,開發單位向區人社局進行集中申報,區人社局受理后,組織實地考察和專家小組評審,專家從市人社局專家資源庫中選擇,適時邀請相關部門、領域專家,通過聽取申請單位陳述、查閱有關資料、質詢等形式,開展項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進行培訓實施和考核評價方案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四)公示發文。通過評審的培訓項目,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通過后納入當年的閔行區技能培訓補貼目錄。項目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后可根據區域培訓需求重新申報。
??二、經費補貼
??(一)專業研發項目補貼。開發符合閔行產業發展的技能類培訓項目、經市人社局認可發文,給予12萬元補貼;經區人社局備案發文、給予10萬元補貼。
??(二)培訓費及其他補貼。培訓費補貼最高不超過1600元,課時不少于40課時;考核補貼按照項目整體支出核算:理論考試和操作考試補貼標準為600元/人(考核補貼可用于考核評價組織實施、考核現場督考等支出)。
??經市人社局認可發文的項目,按照市相關文件執行培訓費補貼;經區人社局備案發文的項目,考核合格后給予全額培訓費補貼。
??三、組織實施
??(一)培訓實施單位。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各類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培訓,過程接受區就業促進中心日常管理。
??(二)補貼對象。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勞動關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培訓實施單位的相關崗位從業人員、本產業內相關崗位從業人員,根據要求參加區級技能培訓項目培訓的,經考核評價合格,給予培訓費補貼。
??(三)開班備案。培訓實施單位在開班前,應將開班信息報區就業促進中心進行開班備案。備案材料如下:1.《閔行區技能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備案表》;2.《學員花名冊》。
??(四)組織培訓。培訓實施單位按照備案通過的培訓實施方案開展培訓,做好教務管理、班級管理和檔案歸檔工作。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督導機構對區技能培訓補貼項目的實施情況開展日常督導。督導記錄作為補貼培訓經費核銷依據之一。培訓實施單位應按補貼培訓的相關規定接受督導評估。
??(五)考核評價。開發單位按照備案通過的考核評價方案做好考核評價工作。考核項目根據培訓實施方案確定,采用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形式進行且不予補考。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試原則上應安排在同一天內組織實施,且考場需符合考核設施設備要求,考核人數原則上不能超過開發單位規定上限。開發單位應提前10個工作日向區就業促進中心提交考核形式、題庫、學員信息、考務安排等相關信息,并做好考核當日的考務工作。考核當日,區就業促進中心委托第三方督考機構實施督考。開發單位于考核后3個工作日內將考核情況上報區就業促進中心。考核合格對象由開發單位頒發相應培訓合格證書。考核評價材料如下:1.《考核評價方案》;2.《考務安排表》;3.準考證(樣張);4.《閔行區技能培訓考核評價考核點記錄表》;5.《閔行區技能培訓考核評價考評員記錄表》;6.《閔行區技能培訓考核評價督考記錄表(操作技能);《閔行區技能培訓考核評價督考記錄表(理論知識)》;7.《考核評價成績表》;8.培訓合格證書(樣張)。
??(六)質量檢查。培訓實施單位落實培訓管理主體責任,并做好培訓相關材料的留存備查。開發單位落實考核管理主體責任,并做好鑒定考核相關材料的留存備查。區就促中心對首期培訓班進行綜合評估,經評估合格才能后續開班實施,同時會不定期開展督導抽查、考核巡考和質量評估等,對當年度培訓實施單位的開班情況、培訓質量、考核通過率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合格的單位可進行下一年度的開班。每年區就促中心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督導或審計的方式對當年度的所有班級做到全覆蓋監督管理,結果不合格的采取減撥或不予核撥補貼經費,對已撥補貼經費予以追回、依法移送相關部門審查等手段進行懲戒。
??(七)補貼經費申請及核撥
??1.培訓費補貼
??(1)自成績公布之日起二個月內,培訓實施單位以班級為單位統一申請培訓補貼,逾期視作放棄補貼申請。申請補貼時需向區就促中心提交以下材料:①《閔行區職業技能培訓費用補貼審批表》;②《閔行區培訓費用補貼花名冊》;③《閔行區職業技能培訓督導表》。
??(2)區就促中心對培訓費補貼核準后,報區人社局審批,由區人社局將相應的補貼經費核撥至培訓實施單位的銀行賬戶。
??2.考核補貼
??(1)自成績公布之日起二個月內,開發單位以班級為單位將參加考試并已取得成績的實際人數統一申請考核補貼,逾期視作放棄補貼申請。申請補貼時需向區就促中心提交以下材料:①《閔行區職業技能培訓考核補貼審批表》,②《閔行區職業技能培訓考核補貼花名冊》。
??(2)區就促中心對考核補貼核準后,報區人社局審批,由區人社局將相應的補貼經費核撥至開發單位的銀行賬戶。
??四、其他說明
??(一)勞動者不可同時參加市、區技能培訓補貼目錄的項目,且區目錄內的同一項目只可參加一次。
??(二)專業研發項目補貼僅限于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各類單位,事業單位除外。
??附件二
關于首席技師資助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部門:區人社局)
??一、申報條件
??(一)區首席技師資助
??1.單位
??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企業,本區職業院校,相關職業(工種)有3名及以上技師或高級技師的,或者技師或高級技師人數不足3名但技能人員中持中、高級技能等級證書(市人社局認可)達到30%以上的,開展首席技師選聘工作,符合以下條件:
??(1)建立健全首席技師制度。按照德才兼備、公開透明原則,明確選拔流程和管理辦法;
??(2)發揮首席技師帶頭作用。建立首席技師工作室或項目班組等工作團隊,為其提供資金、場地、設備、人員等支持。已獲得區、市及以上技能獎項或有顯著項目產出和經濟效益的,可優先申報;
??(3)落實首席技師相應待遇。實行薪資待遇激勵,并為首席技師交流學習、培訓進修等創造條件。申請資助的首席技師必須在聘期內;
??(4)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積極參與高師帶徒、技能競賽、技能比武、技師繼續培訓等活動;
??(5)熱心為閔行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供各項支持。
??2.首席技師
??首席技師由企業或職業院校自主選聘,處于勞動年齡段內(距離退休至少2年),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生產技術、技能工作,或從事技能培訓工作,掌握關鍵技術、能夠帶領團隊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問題,或擅長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總結先進操作法等,或傳技帶徒、培養技能人才等方面成效顯著;
??(2)具有技師、高級技師技能等級證書(市人社局認可);對從事職業尚無上述證書,如在本行業中技能拔尖、在本崗位長期工作且做出突出貢獻,或具有一定絕技絕活且在同行業具有良好聲譽,符合聘任條件,經過行業內水平認定后,也可聘為首席技師。
??(二)市首席技師資助
??1.必須入選區首席技師資助;
??2.符合當年度市人社局相關選拔條件。
??二、評審流程
??(一)申報材料。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按實填寫《閔行區首席技師登記表》并報送至納稅地所在鎮、街道、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安排專人做好對企業的宣傳發動及申報指導、受理服務等工作。
??(二)評審推優。由鎮、街道、莘莊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區人社局。區人社局組織專家小組評審,專家從市人社局專家資源庫中選擇,適時邀請相關部門、領域專家,根據遴選結果推選市首席技師資助及區首席技師資助人選名單。
??(三)公示認定。經遴選的人選名單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對于當年度(含之前三年內)區首席技師資助人選,擇優推薦參加“上海市首席技師資助”項目評審。
??三、資助資金
??(一)政策支持
??1.獲區首席技師資助的項目,按照市人社局首席技師資助標準給予企業資助,個人納入區人才隊伍管理、服務;
??2.獲市首席技師資助的項目,個人參照區領軍人才相關政策落實政府津貼、療休養、體檢等生活待遇;
??3.獲得區、市首席技師資助的個人,優先推薦參與“閔行區技能大師工作室”、“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上海市技術能手”、“上海市勞動模范”、“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上海工匠”等評選。
??(二)資金管理
??1.企業獲得的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完善首席技師制度、建立首席技師工作室及首席技師團隊建設,如資助首席技師及其團隊開展培訓進修、技術交流、著作出版、帶徒傳技、創新科技、技術攻關等經費開支。
??2.資助資金實行專款專用,資助周期為2年。對資金使用不當,或有違規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撤銷“區首席技師資助”榮譽,追回已提供的資助資金。
??四、其他說明
??(一)職業院校、稅收征管關系不在本區的企業不享受區級資金給予企業資助。
??(二)區首席技師資助每人只可享受1次;
??(三)已獲得市首席資助項目者不可反向申報區首席技師資助項目,但自動納入對技能人才的日常服務范圍內。
??附件三
關于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部門:區人社局)
??一、申報條件
??閔行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技能大師。處于勞動年齡段內(距離退休至少2年),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市、區首席技師資助獲得者,或其他市級技能榮譽、市級一類技能競賽獎項獲得者,帶領工作團隊積極開展技能攻關、帶徒傳技等活動,工作室運作良好并已取得一定的行業聲譽、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2.具有絕技絕活,在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工藝上取得明顯效果、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工作室運作良好并已取得一定的行業聲譽。
??(二)單位
??1.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企業,本區職業院校;
??2.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且技能人才和勞動者總量較多;如是絕技絕活,可放寬企業技能勞動者總量要求;
??3.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具有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已建立由技能大師申報者領銜、由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的工作室,有明晰的管理制度、工作職責、目標任務;
??4.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持續資金保障以及場所、人員、設施設備等必要工作條件,并明確工作室管理的責任部門、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及運作制度;
??5.熱心為閔行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供各項支持。
??二、評審流程
??(一)申報材料。技能大師工作室以企業進行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屬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行業協會進行申報。報送材料包括:
??1.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2.申報報告。工作室帶頭人基本情況、工作團隊基本情況、單位配套制度建設及資金投入情況等;
??3.各類證明材料。工作室帶頭人的身份證、獲獎證書、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或其他技能證書(市人社局認可)復印件,以及獲得的國家專利或主要創新發明的復印件;工作室所在單位相關工作制度文件、投入資金臺賬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二)評審推優。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初審,嚴格審核把關并確定候選項目,簽署審核意見后按時報區人社局。區人社局組織實地考察及不少于3人的專家小組評審,專家從市人社局專家資源庫中選擇,適時邀請相關部門、領域專家,共同擬定評審意見。
??(三)公示認定。經評審通過的工作室,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無異議的授予“閔行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并將資助資金下撥至企業。
??三、工作任務
??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周期為3年。資助期間,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工作任務包括:
??(一)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師工作室制度、辦法,制定明確的工作目標,規范運作;
??(二)承擔和參與本單位、本行業的重大技能革新和技術攻關項目,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并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
??(三)通過傳、幫、帶,使技藝技能得到傳承,在資助周期內為企業或社會培養青年技術技能骨干;
??(四)將創新成果、絕技絕活、具有特色的生產操作法及時總結推廣;
??(五)承擔和參與各類行業性、區域性技能技術培訓、交流、協作和推廣活動,重點參與區高技能人才服務中心各項活動,推動行業、區域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四、資助資金
??(一)政策支持
??1.獲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項目,給予企業10萬元一次性資助,個人納入區人才隊伍管理、服務。
??2.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參與“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上海市技術能手”、“上海市勞動模范”、“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上海工匠”等評選。
??(二)資金管理
??1.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的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設施設備添置、技術技能創新研發、技能交流推廣、高技能人才培訓培養等費用。
??2.資助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對資金使用不當,或有違規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撤銷“閔行區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追回已提供的資助資金。
??五、其他說明
??(一)職業院校、稅收征管關系不在本區的企業不享受區級資金資助。
??(二)同一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只可享受1次。
??(三)已獲得國家、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不可反向申報區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但自動納入對技能人才的日常服務范圍內。
??(四)本區撥付給獲得國家、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的企業資助資金使用范圍和區技能大師工作室一致。
??附件四
關于高師帶徒培養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部門:區人社局)
??一、實施范圍
??(一)對象條件
??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的企業,原則上高師和徒弟屬同一企業。
??“高師”是指企業在聘的,具有市人社局認可的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的技能等級證書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比帶教徒弟至少高一個等級的專業人員(年齡在65周歲以下)。
??“徒弟”應符合帶教項目相應的鑒定申報條件(重點培養45周歲以下中青年高技能人才)。
??(二)帶教項目
??高師帶徒培養的適用范圍為:經市人社局認可的技能培訓項目(管理類項目除外)。
??(三)師徒簽約
??參與高師帶徒培養的師徒結對后,應制定高師帶徒帶教計劃,并簽訂《高師帶徒協議書》,明確高師帶徒培養的內容、需提升的職業工種和等級、帶教期限,以及師徒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帶教期限一般不少于3個月。
??二、項目申報
??有高師帶徒培訓需求的企業可根據企業需求向區人社局申報培訓項目。申報材料如下:
??1.《高師帶徒培訓項目申報表》;
??2.《高師帶徒協議書》;
??3.《高師帶徒帶教計劃》。
??三、培訓考核
??(一)組織實施
??實施高師帶徒培養的企業,應按照審核通過的《高師帶徒帶教計劃》做好理論和實訓教學,強化被帶教人員技能實訓。其中,理論知識課委托具有相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組織培訓,技能實訓應根據生產實踐、專用技能要求由帶教老師在崗位上帶教。
??(二)評價考核
??根據市人社局要求實施鑒定,取得相應證書。
??四、補貼標準
??經市認定的高師帶徒項目,被帶教人員培訓費用在市補貼基礎上,參照市公布的補貼目錄標準,其差額部分由區給予全額補貼;經區認定的高師帶徒項目,被帶教人員培訓費用在市補貼基礎上,參照市公布的補貼目錄標準,由區給予全額補貼;對開展高師帶徒項目的帶教老師,按照被帶教人員取得技能類項目高級職業資格高級、技師、高級技師證書的情形,由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分別給予一次性2000元、4000元、6000元的扶持補貼。
??每個帶教老師同一時間最多可以享受2名被帶教人員的扶持補貼。
??五、資金撥付
??被帶教人員培訓費用補貼按照市、區相關文件執行;帶教老師扶持補貼由企業填寫《高師帶徒扶持補貼審批表》,經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撥至申請企業。
??申請企業應在被帶教人員獲證之日起的6個月內申請資金撥付,逾期不得申請。
關于高師帶徒培養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一、申報條件
??1、本區工會會員;
??2、符合當年度市總工會帶教師傅補貼申報范圍。
??二、審核流程
??1.職工申報。職工填寫申請表,連同師徒帶教協議、師徒身份證、徒弟技能等級證書、師傅工會會員服務卡或銀行卡等復印件,提交至單位工會。
??2.基層工會初審。單位工會在職工獎勵申請表蓋章認可后,交由所屬區屬工會。區屬工會通過“市技協網上申請系統”報送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至區總工會。
??3.區總工會復審。區總工會登錄“市技協網上申請系統”完成復審,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復印件提交至市技協服務中心。
??4.市職工技協服務中心終審。市職工技協服務中心會同市人社局、知識產權局校驗證書,并通過“市技協網上申請系統”反饋終審結果,同時向市總工會報批。
??三、資助資金
??對申報經市總工會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獲得帶教師傅補貼的職工,按照市總工會標準1:1比例給予個人扶持補貼。
??附件五
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部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
??一、工作機制
??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共同推進和負責基地的申報、預算編制、審核驗收、專家評審、資金撥付、日常監督管理等。
??二、組織實施
??(一)申報條件
??1.院校
??(1)本區職業院校;
??(2)其他各類院校(重點為長三角及扶貧地區)。
??2.企業
??(1)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
??(2)近3年和各類職業院校在實訓基地、學科專業、教學課程建設和技術研發等方面穩定開展校企合作;
??(3)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具有良好信用記錄。
??(二)申報材料
??校企雙方填報《閔行區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報送材料包括:
??1.閔行區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一式三份);
??2.各類證明材料
??(1)企業工商登記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復印件(蓋企業公章);
??(2)院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院校公章);
??(3)院校和企業簽訂的校企合作協議、共建項目或實踐基地建設等協議。
??(三)評審公示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教育、人社等相關部門聯合推薦不少于3人的領域專家評審小組對企業、院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初審,嚴格審核把關并確定候選基地。
??經區教育局和區人社局聯合審核通過的候選基地,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立項為當年度閔行區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
??三、工作任務
??(一)校企雙方建立基地建設項目工作運行機制,有項目實施計劃,并形成年度總結報告;
??(二)校企雙方有明確的人才培養方案、實施目標、工作任務等;
??(三)企業具備能工巧匠,帶領教師有序開展產教融合實踐活動,建立過程性考核評價機制;
??(四)企業能承擔現代學徒制或新型學徒制試點任務;
??(五)企業接收職業院校學生開展實習實訓累計達一定規模以上,或者連續3年接受教師崗位實踐鍛煉;
??(六)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實驗室、實訓基地;或者捐贈學校教學設施設備;
??(七)通過校企合作,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一定規模的職業技能培訓服務。
??四、經費支持與管理
??(一)政策支持
??符合申報條件的各類院校與本區企業開展產教融合基地建設,評審立項通過,經實施驗收合格后,每年給予15萬元扶持補貼。
??(二)資金管理
??1.區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補貼資金主要用于企業基地建設、設施設備添置、實訓耗材、技能競賽交流、企業技能導師隊伍建設等。
??2.補貼資金實行專款專用。當年度“產教融合基地建設項目”,每年下半年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后由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分別撥付資金至企業。
??3.對資金使用不當,或有違規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撤銷“閔行區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基地”稱號,追回已提供的扶持資金。
??五、其他說明
??企業可與多個院校合作,但每年最多獲得15萬元扶持補貼。
??附件六
關于職工技能比武培養選拔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一、申報對象
??承辦區級職工技能比武的區屬工會或基層工會。
??二、操作流程
??(一)確定承辦單位。區總工會結合當年度職工技能比武計劃安排,確定區級技能比武項目,各區屬工會或基層工會結合實際,向區總工會申請承辦。
??(二)開展技能競賽。各區屬工會或基層工會根據區級技能比武方案落實。
??(三)提交申報材料。區級競賽舉辦后,由開展區級技能比武的區屬工會或基層工會按實填寫《閔行區職工技能比武信息登記表》,報送至區總工會基層工作部。
??(四)區總工會審核審議。區總工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區總工會主席辦公會審議,審議通過后下撥競賽補貼。
??三、資金管理
??按每個項目給予經辦扶持補貼5萬元,用于組織宣傳、場地能源消耗、專家評審、競賽命題、競賽考評等相關支出。
??附件七
關于晉升技師、高級技師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一、申報條件
??(一)本區工會會員;
??(二)符合當年度市總工會晉升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范圍。
??二、審核流程
??(一)職工申報。職工填寫《上海工會職工晉升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工會會員服務卡或銀行卡復印件,提交至單位工會。
??(二)基層工會初審。單位工會在職工獎勵申請表蓋章認可后,交由所屬區屬工會。區屬工會通過“市技協網上申請系統”報送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至區總工會。
??(三)區總工會復審。區總工會登錄“市技協網上申請系統”完成復審,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復印件提交至市技協服務中心。
??(四)市職工技協服務中心終審。市職工技協服務中心會同市人社局、知識產權局校驗證書,并通過“網上申請系統”反饋終審結果,同時向市總工會報批。
??三、資助資金
??對申報經市總工會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獲得技師、高級技師晉升補貼的職工,按照市總工會標準1:1比例給予個人扶持補貼。
??附件八
關于創新工作室培育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一、申報條件
??(一)區級創新工作室
??1.工會關系在本區;
??2.有領銜人。
??(1)勞模創新工作室:領銜人必須是獲得過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的在職人員;
??(2)工匠創新工作室:領銜人必須獲得過“上海工匠”或“閔行當代工匠”以上稱號的在職人員;
??(3)技師創新工作室:領銜人必須具有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在職人員;
??(4)巾幗創新工作室:領銜人必須為女職工并具有技術、業務專長和較強創新能力,團隊中女職工人數占50%以上;
??(5)職工創新工作室:領銜人必須是獲得過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閔行區工人發明家、創新英才或有一技之長的技術帶頭人的在職職工。
??3.有創新團隊。在領銜人的帶領下,吸納職工中的技術能手和能工巧匠、科研積極分子、專業技術人員,形成3人以上創新團隊。團隊專業技術結構、學歷結構、年齡結構等相對合理,團隊協作氛圍濃厚。
??4.有攻關項目。每年至少有1個立項的創新課題或攻關項目,且實施項目的內容、時限、要求、考核標準明確,經費有保障,實施完成情況良好,項目成效明顯。
??5.有創新成果。每兩年至少有1-2項成果得到有關方面的認可或認定,并已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有場地經費。有相對固定、滿足工作需要的活動場所,及用于技術攻關、創新活動、培訓進修等方面的專項經費。
??7.有工作制度。創新工作室管理制度健全,創建目標明確,與本單位生產經營、科研技術等工作銜接順暢,日常活動開展得規范、有序、高效。
??(二)區級示范性創新工作室
??1.需有2年以上有效運行歷史,且已被區總工會命名為創新工作室;
??2.具有15平方米以上的專門活動場所,有與所承擔的技術攻關課題和創新目標基本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必要的工作經費,建有專門的工作臺帳;
??3.積極開展創新創造活動,具有較強的創新和技術攻關能力,每年至少承擔一項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創新課題或技術攻關項目,且取得區相關部門或市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成績;
??4.注重創新經驗的總結提煉、創新成果的宣傳展示工作。有可學習、可借鑒、可復制的工作經驗,有職工創新成果展示平臺或場所;
??5.創新工作具有鮮明行業(區域)特點和工會元素,創新工作室的工作在全區范圍內有較大影響力,或在本轄區、本行業具有示范意義。
??(三)市級創新工作室
??1.工會關系在本區;
??2.符合當年度市總工會規定的上海市勞模創新工作室、上海市工匠(技師、巾幗、職工)創新工作室的申報條件。
??二、評審流程
??(一)區級創新工作室
??1.由創建單位工會填寫《閔行區創新工作室申報表》,報各區屬工會。區屬工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報送至區總工會。
??2.區總工會接受申報后,組織專家團隊對其進行評審,經區總工會主席辦公會通過后予以命名并授予“閔行區創新工作室”牌匾。
??(二)區級示范性創新工作室
??1.各區屬工會根據已創建區級創新工作室情況,對照示范性創新工作室條件,先行開展推薦評審工作,符合條件的,填寫《閔行區示范性創新工作室申報表》,擇優向區總工會申報推薦名單。
??2.區總工會將對各單位申報推薦的示范性創新工作室進行考核、評審、社會評價、公示,經區總工會主席辦公會通過后命名并授予“閔行區示范性創新工作室”牌匾。
??(三)市級創新工作室
??1.單位工會申報。由所在單位工會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供領銜人榮譽證書、團隊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至各區屬工會。申報材料應真實反映近年來工作室開展活動的情況,從創新成果、人才培養、示范效應等方面,展示工作室集智創新、協同攻關、傳承技能、培育精神的作用與功能。
??2.區屬工會初審。各區屬工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報送至區總工會。
??3.區總工會復審。區總工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擇優報送至市總工會。
??4.市總工會評審。市總工會將組織材料預審、實地抽訪、專家評委會評審;評審成績經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審定后,授予證書、銘牌。
??三、資助資金
??(一)政策支持
??1.對成功申報閔行區創新工作室、閔行區示范性創新工作室的本區企業,按照市總工會補貼上海市勞模創新工作室的標準1:1比例給予企業扶持補貼;
??2.在市總工會開展的創新工作室、勞模先進(五一勞動獎)和上海工匠等選樹工作中,優先推薦示范性創新工作室及其帶頭人;
??3.區總工會向市總、全總推薦優秀創新團隊和優秀創新個人時,優先從已命名的示范性創新工作室及創新工作室中產生;
??4.對成功申報上海市創新工作室的本區企業,按照市總工會標準1:1比例給予企業扶持補貼。
??(二)資金管理
??1.企業獲得的扶持補貼只能用于創新工作室的建設和創新活動;
??2.區總工會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資金使用不當,或有違規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撤銷“區級創新工作室”、“區級示范性創新工作室榮譽”,追回已提供的資助資金。
??四、其他說明
??已獲得閔行區創新工作室或示范性創新工作室補貼的不重復享受。
??附件九
關于閔行當代工匠培育項目的操作辦法(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一、申報條件
??從2021年開始,閔行區總工會擬每年培養選樹10名“閔行當代工匠”及10名“閔行當代工匠提名”。“閔行當代工匠”和“閔行當代工匠提名”一般應具有中國國籍,原則上是工會會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目前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生產、技術、研發等工作,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工藝專長:在從事的崗位和職業中,擁有一技之長或絕技高招,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知識,在實施工藝、技術等方面擁有至關重要的地位;
??(二)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備的技能、技藝、技術在本單位、本行業、本領域處于領先水平,對標上海、全國處于一流水平,同時擁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
??(三)體現領軍作用:善于解決疑難雜癥、善于攻堅克難,運用個人技能、技藝帶領團隊解決實際問題并屢建戰功;熱心帶教徒弟,積極參加“高師帶徒”等活動,善于向青年職工普及知識、傳授技藝、傳播理念、傳承精神,樂于幫助并帶動身邊的職工共同進步、共同成長;
??(四)做出突出貢獻:在本單位、本行業、本系統做出卓越貢獻、取得重要成果,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四新”經濟領域引領創新、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要成果。
??二、評審流程
??(一)推薦申報。推薦單位工會填寫《“閔行當代工匠”推薦申報表》,紙質版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單位工會章),同時提供參選者身份證、工會會員服務卡、各類證書(獎狀)等相關附件材料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經各街鎮、莘莊工業區總工會和委局工會審核后,擇優報送區總工會。申報材料須完整、真實、客觀,一經發現存在瞞報、虛報等不實情況,當即取消參評資格,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或個人的申報。
??(二)初評篩選。由區總工會進行初評資格審查,確定“閔行當代工匠”初步入選者名單。
??(三)大眾評審。借助閔行工會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網絡投票,得票數作為綜合評審的依據之一。
??(四)專家復審。根據候選人行業、工種分布等特點,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委辦局領導、行業協會、網絡媒體等各方面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答辯會,評審委員會對參選者提交材料進行書面評審,候選人依次進行現場陳述、答辯,由評審委員會現場打分。
??(五)社會公示。入選名單在官方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進入下一步審核程序。
??(六)區總工會審定。由區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審定“閔行當代工匠”和“閔行當代工匠”提名人選最終名單。
??三、資助資金
??1.對所有通過審定的候選人,將由區總工會發文命名,授予“閔行當代工匠”和“閔行當代工匠提名”榮譽,并給予一次性扶持獎勵;
??2.選樹的“閔行當代工匠”優先推薦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和上海工匠等市級榮譽;組織參加工會系統療休養。
??四、其他說明
??已選樹為往屆“閔行當代工匠”的,不能再次申報;獲得過“閔行當代工匠”提名的,可以繼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