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浦東新區關于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浦東新區關于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浦東新區關于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根據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浦東新區財政局印發的《浦東新區關于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辦法》(浦人社規[2023]6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困難就業穩崗補貼的申請
??(一)申請材料
??1、《浦東新區困難就業穩崗補貼申請表》;
??2、申請補貼時間段對應的人員每月工資明細及銀行回單;
??3、企業營業執照;
??4、申請月上月的企業稅單;
??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申辦流程
??1、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原則上每三個月通過浦東新區就業網上通辦系統(網址:jiuye.pudong.gov.cn/ca)提交申請材料。
??2、補貼人員戶籍所在街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于5個工作日內對人員情況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核實意見并提交新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
??3、新區就業促進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復核,審核通過并公示后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4、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支付補貼資金到申請企業賬戶。
??二、 靈活就業補貼的申請
??(一)申請材料
??1、《浦東新區靈活就業補貼申請表》;
??2、申請月對應的本人有效社保繳費憑證;
??3、本人名下的社會保障卡等銀行卡(原則上優先使用社會保障卡);
??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申辦流程
??1、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原則上每三個月通過“浦東就業”微信公眾號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人戶籍所在街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于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情況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出具核實意見并提交新區就業促進中心審核。
??3、新區就業促進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復核,審核通過并公示后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4、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支付補貼資金到申請人個人社會保障卡等銀行賬戶。
??(三)《辦法》第二條靈活就業補貼中的年齡上限一般為女性50周歲,男性60周歲。
??三、 一次性就業、社保、推薦補貼的申請
??(一)申請材料
??1、一次性就業補貼
??(1)企業營業執照;
??(2)申請月上月的企業稅單;
??(3)補貼員工明細(包括姓名、證件號碼、辦理就業參保登記日期、社保繳費起始月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2、一次性社保補貼
??(1)企業營業執照;
??(2)申請月上月的企業稅單;
??(3)申請月上月及上一年度的社保繳費信息;
??(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3、一次性推薦補貼
??(1)企業營業執照、人力資源許可證、企業稅單;
??(2)經用工單位確認的推薦人員清單;
??(3)服務憑證(包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用工單位開具的服務費用發票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申辦流程
??1、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通過浦東新區就業網上通辦系統(網址:jiuye.pudong.gov.cn/ca)向新區就業促進中心提出申請。
??2、新區就業促進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復核,審核通過并公示后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3、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支付補貼資金到申請企業賬戶。
??(三)《辦法》第四條中的“限每年申請一次”,原則上不可以跨年申請(次年1月份申請上一年度補貼的除外)。
??四、 其他
??(一)《辦法》中的企業錄用、個人辦理靈活就業時間須為2023年1月1日及以后。
??(二)《辦法》中的“不滿足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是指不滿足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的七種情形,以及認定為市就業困難人員后享受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滿或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被退出的情形。
??(三)《辦法》中的“連續處于實際失業狀態6個月以上登記失業人員”是指企業錄用或個人辦理靈活就業登記之前,至少連續6個月無就業參保登記記錄(含靈活就業登記),并在辦理就業參保登記或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登記前6個月內辦理過失業登記的浦東新區戶籍人員。
??(四)《辦法》中的“浦東新區戶籍人員”指申請時相關人員的戶籍地在浦東新區。
??(五)符合原區就業援助政策申請條件但未提交過申請的,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出補貼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新區就業困難人員退出機制參照市相關規定或指引執行。
??(六)本實施細則的實施期限與《辦法》一致。
??(七)本實施細則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