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高浦東新區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效率,盡早發揮工程建設項目使用效益,根據《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結合浦東新區綜合竣工驗收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改革目標
??以提高竣工驗收行政審批效率,盡早發揮項目社會效益為目標。以企業需求和項目實際為出發點,推行分期竣工驗收告知承諾。
??分期竣工驗收告知承諾是指建設單位對項目實施分期竣工驗收,對其中滿足交付條件的部分先行組織竣工驗收,由綜合竣工驗收管理部門等,以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分期竣工驗收手續。項目全部完成后,辦理整體綜合竣工備案手續。
??二、改革內容
??(一)適用范圍
??符合條件的重大產業類、基礎設施類、重大功能性工程建設項目,適用本實施細則,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不含住宅項目)可參照執行。
??(二)申請方式
??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對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建設內容,按照“一次申請、一次驗收”的原則,申請綜合竣工驗收。對于一張《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涉及多個單位工程的可按照分期竣工驗收告知承諾的要求申請辦理。
??1、申請次數。申請分期竣工驗收的房屋建筑工程,單張規劃許可證原則上可申請2次進行,情況特殊且屬地街鎮或開發區同意的,可視情況確定分期驗收次數且不超過3次。
??申請分期竣工驗收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經行業管理部門同意,確定分期驗收次數。
??申請分期竣工驗收的裝飾裝修工程,經過屬地街鎮或者開發區同意,確定分期驗收次數且不超過3次。
??2、申請條件。申請分期驗收部分除需符合交付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建設單位已組織部分竣工驗收,并出具合格的竣工驗收報告;
??(2)有關評價、檢測等工作已完成,且符合相關技術規定;
??(3)各部門驗收所需的竣工圖紙已編制完成;
??(4)“多測合一”相關測繪(或者規劃測繪)已完成(裝飾裝修工程除外),并與竣工圖比對無誤。
??3、申請途徑。建設單位滿足上述要求后,在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聯審平臺)分期竣工驗收線上功能開通前,可通過企業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分期部分竣工驗收資料、分期驗收申請表并簽訂告知承諾書(詳見附件1)。
??(三)驗收管理
??1、驗收步驟。分期竣工驗收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1)綜合竣工驗收管理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分期驗收相關資料審核并分別征詢相關部門意見。
??(2)綜合竣工驗收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分期竣工驗收。
??(3)參與驗收部門反饋分期竣工驗收意見,標注“實行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內容。安全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分期驗收部分的工程質量監督意見。
??(4)綜合竣工驗收管理部門向建設單位出具分期竣工驗收意見單。工程建設項目分期竣工驗收,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
??2、安全要求。參建單位應將已驗收部分與未驗收部分進行硬隔離且做好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保修要求。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整體項目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分期竣工驗收先行投入使用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可自分期竣工驗收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4、裝飾裝修辦理。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單位工程 (單體)已完工但尚不具備整體項目綜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如需開展裝飾裝修,可參照分期竣工驗收實施要求,憑分期竣工驗收意見單辦理相關手續。
??(四)事中事后監管
??對于公共信用評價較差或有違反承諾記錄的參建單位,不予適用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對提供虛假資料或未履行承諾的,綜合竣工驗收管理部門應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并錄入“浦東新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浦東新區“六個雙”綜合監管平臺。
??三、改革的實施時間
??本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
?? 1、浦東新區工程建設項目分期竣工驗收申請表
??2、浦東新區工程建設項目分期竣工驗收意見單
??附件1
浦東新區工程建設項目分期竣工驗收申請表
??驗收編號申報日期:202年 月日
申請單位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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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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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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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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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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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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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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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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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主要情況 |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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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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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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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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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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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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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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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審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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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施工許可建設規模 |
分期竣工建設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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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結構 |
性質 |
層數 |
高度 m |
地下面積 m2 |
地上面積 m2 |
總建筑(裝修)面積m2 |
結構 |
性質 |
層數 |
高度 m |
地下面積 m2 |
地上面積 m2 |
總建筑(裝修)面積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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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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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承諾: 本表填報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并對其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任何虛假,將承擔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 申報單位(人):(簽章) 委托人(簽字): 20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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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文件及圖紙:
1、 法人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 相關專業分期竣工驗收報告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單位蓋章)。 4、分期竣工部分竣工圖。 5、多測合一相關測繪、規劃測繪(裝修除外)。 6、相關驗收部門檢測或評價報告(均加蓋建設單位章)。 7、告知承諾書。 8、其他有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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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浦東新區工程建設項目分期竣工驗收意見單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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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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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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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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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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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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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開工/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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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規模及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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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驗收范圍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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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竣工 驗收部門 |
○ 規劃資源 ○ 消防 ○ 交通 ○ 交警 ○ 屬地 ○ 安全質量監督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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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竣工 驗收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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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竣工驗收部門 |
(簽章)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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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分期驗收意見用于申請項目試運行,正式驗收意見以《綜合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或竣工驗收備案意見)為準。
??2、公建項目驗收部門: 規資、消防、安質監、交警(涉及出入口的);產業項目:規資、消防、屬地安監、安質監、交警(涉及出入口的);市政項目:規資、消防、安質監、交警;裝飾裝修項目:消防、安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