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長寧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貼費實施辦法》的通知
長財〔2022〕12號
各預算主管部門、預算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對實體經濟融資支持力度,切實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區財政局制定《長寧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貼費實施辦法》,已經區主要領導審議同意,現予印發。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長寧區財政局
??2022年6月1日
長寧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貼費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對實體經濟融資支持力度,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長寧區深化與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融資擔保中心”)合作,持續推進“長寧企業貸”批次擔保業務,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切實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現根據國家和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擔保費補貼
??(一)支持對象
??稅務登記注冊在長寧區,并通過市融資擔保中心獲得銀行給予的信貸資金,且貸款期間無逾期不良記錄的企業。
??(二)支持內容
??企業支付給市融資擔保中心的擔保費,在貸款還本付息后,給予全額補貼。
??二、利息補貼
??(一)支持對象
??獲得“長寧企業貸”批次擔保業務支持且貸款期間無逾期不良記錄的企業。
??(二)補貼標準
??按貸款當年年初央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20%給予補貼。
??三、資金預算
??區財政局根據市融資擔保中心提供的區內企業擔保資金規模和擔保費率以及“長寧企業貸”批次擔保業務合作銀行提供的企業利息負擔情況安排預算,納入區財政局部門預算管理。
??四、組織實施
??區財政局定期集中受理企業線上或書面申請。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由區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管理要求,將專項資金撥付到企業。
??五、績效監督
??根據區財政局相關規定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并接受區審計部門審計,確保補貼資金使用安全、規范。
??六、附則
??(一)企業應當在還本付息后一年內向區財政局提出利息和擔保費補貼申請。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書面承諾按期還本付息,可申請提前兌付擔保費全額補貼。
??(二)對于企業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本市或本區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同樣或同類內容等情況,原則上不再重復予以支持。
??(三)本實施辦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四)本實施辦法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