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指出“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2019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了《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從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層面對金融科技發展工作做出了總體部署。2020年初上海市政府出臺了《加快推進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設實施方案》,標志著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設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
??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是聯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創中心建設、促進雙向賦能的重要著力點。黃浦區積極響應落實國家、市級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本區實際,2020年10月率先發布了《外灘金融集聚帶關于加快推進金融科技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外灘金融科技10條實施意見》),著力構建“產業鏈+創新鏈+服務鏈”的金融科技生態圈。為進一步 推動金融科技產業集聚發展,積極培育金融科技增長極,落實《外灘金融科技10條實施意見》,結合新形勢和新要求,區金融辦牽頭研究起草了《關于落實<外灘金融金融集聚帶關于加快推進金融科技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外灘金融科技30條實施細則》)。
??二、主要內容
??《外灘金融科技30條實施細則》與《外灘金融科技10條實施意見》配套呼應,從“推動金融科技產業集聚、推動金融科技產業創新與應用、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發展環境、其他”四個方面提出了30條具體細則,明確了細則的支持對象,對金融科技企業的開辦設立、發展壯大、研發創新、示范應用、融資便利、人才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黃浦特點的創新支持舉措。
??三、相關解讀
??明確支持對象。文中對細則的支持對象作出了具體闡述和明確,支持對象包括經認定的從事金融科技核心業務的基礎設施、功能性機構,大型金融機構、總部型企業、科技龍頭企業衍生設立的金融科技公司,運用信息技術為金融機構服務的企業,金融科技領域的研發中心、創新中心、實驗室、孵化加速平臺、集聚區、產業園等。
??(一)推動金融科技產業集聚(第1條至第9條)
??主要聚焦引進培育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功能性機構,吸引金融科技企業集聚,支持金融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三個方面提出9條實施細則。包括:
??對落戶本區的國家級、市級金融科技重大基礎設施、重要功能性機構給予“一事一議”全方位扶持。對落地本區且經區政府批準的以外灘命名的金融科技會議給予支持。對總部型、創新型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細分領域領軍企業、獨角獸企業,各類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研發中心、創新中心、實驗室等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列入市級重點金融機構名單的金融科技企業給予區級配套扶持。鼓勵企業成長壯大,根據金融科技企業的業務規模、創新能力、綜合貢獻等因素給予專項獎勵;根據營業收入增長情況給予相應獎勵。給予金融科技企業辦公場地租金補貼。對獲得國家級、市級認定的金融科技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集聚區、產業園等平臺機構的運營給予獎勵。
??(二)推動金融科技產業創新與應用(第10條至第18條)
??主要聚焦推動金融科技關鍵技術研發、推動金融科技示范應用兩個方面提出9條實施細則。包括:
??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圍繞金融創新需求加大研發投入,對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補貼。對主導或參與制定金融科技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社會團體標準的企業或機構給予獎勵。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個人申報專利,提供政策輔導等便捷服務,對金融科技領域優質專利項目給予專項資助。
??發揮外灘金融集聚帶在上海“金融科技應用示范帶”戰略布局的重要作用,支持金融科技企業為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提供服務,鼓勵開展符合國家戰略導向的金融領域前沿技術示范應用,對獲批市級及以上金融科技試點項目的給予獎勵。支持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和場景試驗推廣,對獲得市級認定的示范場景或區級認定的創新融合應用項目的建設主體給予獎勵。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上海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依法有序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挖掘數據資源價值,賦能普惠金融。對獲得“上海金融創新獎”、信息化發展等國家或市級金融科技立項的項目,給予區級配套獎勵。對獲批國家或地方金融管理部門主導開展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項目給予獎勵。
??(三)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發展環境(第19至27條)
??主要聚焦金融科技企業融資服務和高層次金融科技人才支持兩個方面提出9條實施細則。包括:
??充分發揮黃浦區政府性基金作用,聯合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上海金融科技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優質金融科技項目的投資轉化落地。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多渠道融資,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成功掛牌上市的企業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企業創新項目銀行貸款,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支持企業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申請政策性擔保基金。支持優秀金融科技人才集聚發展,對經認定的高級人才、核心人才給予資金獎勵,對核心專業高級人才給予一次性人才引進獎勵。鼓勵申報各類人才計劃,鼓勵參加金融科技領域職業資格認證,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人才給予專項獎勵。發揮區內金融行業組織、專業智庫等集聚優勢,強化金融科技領域產學研用合作,支持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在人才引進、人才公寓、子女就學、醫療服務、教育培訓等方面提供綜合服務保障。
??(四)其他(第28至30條)
??明確了細則的支持對象需為金融管理部門或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并在申請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明確了政策兌現的原則、負責解釋的單位、試行期限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