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相關單位:
??《黃浦區促進時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黃浦區商務委員會
??黃浦區財政局
??2020年4月22日
黃浦區促進時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黃浦區委關于黃浦區建設世界最具影響力的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區的決定》,發揮黃浦傳統產業的比較優勢,以 “上海國際時尚之都示范區”為引領,建設時尚產業高地,推進黃浦時尚產業發展,根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金來源)
??黃浦區促進時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由區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用于促進我區時尚產業發展的政策性資金。
??第三條(支持對象)
??1、工商稅務登記注冊在黃浦區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在黃浦區南京路、淮海中路、豫園、外灘、新天地等重點商業區域開展時尚經營及活動的功能性機構。
??3、守法經營,無不良記錄。
??第四條(適用范圍)
??(一)支持具有發揮引領時尚風向標作用的國際知名品牌發布、國際流行趨勢作品發布、設計師作品發布與展示、國際時尚論壇、時尚展覽和國際交流等時尚活動,形成具有時尚影響力的展示高地。
??(二)支持優秀時尚企業從事時尚設計研發,集聚國內外知名品牌的研發和設計中心,挖掘引領行業風向標的時尚類產品,搭建專業化的時尚產業促進平臺,提高時尚產業的競爭優勢。
??(三)支持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的跨界時尚零售終端,開展國際化合作交流,形成高端零售消費高地,推動時尚消費平臺建設。
??(四)支持國內外知名品牌總部及貿易型總部集聚貿易要素,優化提升貿易服務功能,提高貿易便利化程度,推動 時尚貿易平臺建設。
??(五)支持依托時尚大數據研發,整合時尚地標、泛時尚類創新創意活動等資源,結合新媒體發展打造時尚傳播平臺,提高時尚流行信息傳播與交流的專業性與商業性。
??(六)支持引進國際頂尖時尚人才培育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和時尚專業院校等時尚綜合服務平臺。鼓勵引進對時尚創意產業有突出貢獻的高級人才,支持其申請區級人才政策扶持,加強時尚領域人才的培養。
??(七)支持傳統商業的融合發展,鼓勵商業企業加快釋放服務消費和新興消費潛力,將時尚產業與科技、商業、旅游、文化、會展、體育等跨界融合發展。
??第五條(支持方式與額度)
??根據項目的社會影響和資金投入總量來確定專項資金支持額度,采取一次性補貼的方式安排使用。
??(一)鼓勵具有良好聲譽的時尚類活動。對占地面積3000平方(含)以下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20萬元;對占地面積3000平方至5000平方(含)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40萬元;對占地面積5000平方至7000平方(含)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80萬元;對占地面積7000平方以上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120萬元。且參與明星數量與級別、設計師數量與級別、媒體報道數量與級別、線上線下流量、活動效果評價等影響力指標與專家打分將進行指標加權,確定支持標準,項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投入總量的40%。
??(二)鼓勵時尚貿易平臺建設。對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項目一次性支持50萬元;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項目一次性支持70萬元。且項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投入總量的50%。
??(三)鼓勵權威時尚指數發布。對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項目一次性支持20萬元;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項目一次性支持30萬元。對于能充分提升黃浦區時尚影響力的權威時尚指數,增加支持金額10萬元,且項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投入總量的50%。
??(四)鼓勵時尚企業參與有影響力的時尚榜單評選。對入選市級榜單的項目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入選國家級榜單的項目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五)鼓勵具有良好社會效益的時尚綜合服務。對設立具有全國性影響力的時尚媒體、學院或行業協會,一次性支持 20 萬元;對設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時尚媒體、學院或行業協會,一次性支持50萬元。
??(六)支持本區時尚產業發展規劃、產業領域研究、產業現狀分析等有效提升本區時尚產業發展的研究項目,所需費用從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
??(七)支持大中型商業綜合體開展促進黃浦區時尚產業發展的商旅文活動。對活動成本 10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10萬元;活動成本100萬元至200萬元(含)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20萬元;對活動成本200萬元以上的項目,一次性最高支持30萬元。活動成本包括舞臺搭建費、演出費用、廣告宣傳費等。且活動銷售額、人流數、活動影響等影響力指標與專家打分將進行指標加權,確定支持標準,項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投入總量的10%。
??第六條(申報材料)
??對符合本方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且申報材料齊全的項目予以受理,申請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報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單位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黃浦區促進時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三)項目方案說明、總結、項目實施地點的場地證明等相關材料;
??(四)項目的相關批準文件;
??(五)項目的審計報告。
??第七條(審批程序)
??區商務委于每年五月和十一月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專家、專業機構對項目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估,擇優確定支持項目。
??對評審確定的支持項目經網上五個工作日公示,按照區財政專項資金報批程序,由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報經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資金撥付)
??支持項目經區政府批準后,由區商務委根據項目的實施情況和進度,向區財政局申請撥款。
??區財政局根據撥款申請,經審核后,將資金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
??第九條(使用監督和評估管理)
??區商務委、區財政局等部門對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項目單位應按照財政性資金績效管理的相關規定,對獲得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自我評價,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對于違反專項資金使用規定的項目,區政府保留變更、中止、收回專項資金的權利,并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十條(附則)
??本《辦法》由黃浦區商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21日。
關于《黃浦區促進時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