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全力落實黨中央交給上海的三項新的重大任務,著力發揮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作用,促進本市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2019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著力發揮資本市場作用促進本市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即“浦江之光”行動)。2020年11月,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響,推動上海上市公司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推動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質量的若干措施》。黃浦區積極響應落實市級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機制和政策體系,鼓勵引導本區企業積極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本區實際,區金融辦牽頭起草了《黃浦區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和并購重組的實施意見(試行)》。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支持范圍”“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其他事項”六個部分,旨在進一步提高上市企業總量和規模,優化區上市企業結構,營造一流投融資生態,推動上市企業做優做強。其中,“主要任務”從完善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機制、加強擬上市企業跟蹤服務、優化企業上市扶持政策、推動上市企業并購重組、優化上市服務集成、切實防范金融風險6方面提出了15項具體舉措。
??三、相關解讀
??實施意見適用于注冊納稅在本區,符合“3+3+X”高端服務業發展體系建設的金融服務業、商貿流通業、專業服務業、科創服務業、健康服務業、文旅服務業及其他新興產業,以創新型經濟、服務型經濟、開放型經濟、總部型經濟、流量型經濟為主的“五型經濟”領域相關企業。
??(一)完善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機制(第1條、第2條)
??包括完善協調機制、完善聯動機制2項舉措。在黃浦區推進企業上市專項工作組領導下,區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企業上市的支持協調力度,日常工作由區金融辦負責統籌推進。按照“企業為主體、政府推動、中介盡責”的原則,構建聯動工作機制。
??(二)加強擬上市企業跟蹤服務(第3條至第6條)
??包括加強上市資源培育、堅持分類指導和梯度孵化、強化培訓和服務效能、建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4項舉措。加大全區范圍的排摸和推薦力度,加強上市資源的發現和培育。按照“五個一批”的工作目標,分情況、分進度推進企業上市。開展多層次、專業化、常態化的培訓和指導,進一步提升專業服務水平。提供綠色通道服務,不斷提升工作效能。
??(三)優化企業上市扶持政策(第7條至第9條)
??包括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3項舉措。企業獲得主板、科創板、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資格并成功上市的,分別給予相應獎勵;企業成功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給予相應獎勵;企業在經主管單位認可的境外主要交易所(含港澳臺地區)成功掛牌上市的,給予相應補貼;對改制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創新層的企業,給予相應補貼。企業成功轉板上市,經評估認定給予差額補貼。
??(四)推動上市企業并購重組(第10條至第12條)
??包括鼓勵實施并購重組、推動國企改革與資本市場聯動、推進外灘并購中心建設3項舉措。鼓勵上市公司開展境內外并購重組、開展多元化融資。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方式引進符合黃浦區產業導向的優質項目或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為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提供融資及投資便利。上市公司完成并購重組后給予相應獎勵。支持國有企業依托資本市場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相關企業依托資本市場優化股權結構、整合資產。發揮外灘金融品牌效應,推進外灘并購中心建設,加速產業與資本對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五)優化上市服務集成(第13條、第14條)
??包括大力發展股權投資機構、提升專業機構服務水平2項舉措。發揮黃浦投資控股平臺作用,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重點領域。支持專業服務機構加強自身建設,探索集成式服務聯盟,營造上市服務生態。
??(六)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第15條)
??包括協同推進風險防范1項舉措。加強與監管服務部門的長效合作,推進信息共享,完善風險防范處置機制。
??(七)其他事項
??實施意見明確了負責解釋的單位、試行期限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