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鎮:
根據《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委辦發2022 40號)和《關于印發<上海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滬民養老2023 4號),結合靜安區實際,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以家庭盡責為基礎,聚焦獨居、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我局制定了《靜安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2023年版)》,共八類36個項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實施。
各街鎮要將保障基本養老服務作為改善民生的重點任務,對照清單認真落實,不斷提高我區基本養老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切實增進老年人福祉。如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向區民政局反映。
靜安區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靜安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202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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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服務項目 |
服務對象 |
服務內容(含提供方式、內容及要求) |
保障標準 |
服務類型 |
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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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養老服務 |
1 |
保基本養老機構照護服務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其身體狀況達到相應照護等級的老年人 |
由政府主導建設或者通過協議購買等方式提供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符合條件的老年人依申請并按照輪候規則入住。 |
1.建設標準按照《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DB31/T685-2013)等相關規定執行。 |
照護服務 |
通過上海市養老服務平臺申請。 |
2 |
老年認知障礙床位照護服務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經醫療診斷或專業評估符合照護服務有關條件的認知障礙老年人 |
政府通過支持發展專門的認知障礙照護機構或者在養老機構內設置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按照認知障礙照護服務有關標準,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專業照護服務。 |
按照《認知障礙照護單元設置與服務要求》《上海市養老機構收費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
照護服務 |
向養老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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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區養老服務 |
3 |
日間照護服務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失能、認知障礙、高齡等經評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 |
政府通過興辦社區老年人日間照護服務機構,按照公益性服務收費,為老年人提供照料護理、康復輔助、精神慰藉、文化娛樂、交通接送等養老服務。 |
按照《上海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護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
照護服務 |
向日間照護機構提出申請。 |
4 |
困難老年人助餐配送服務(市區級)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等生活自理困難的老年人 |
政府通過舉辦社區長者食堂、老年助餐點等社區助餐服務場所,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膳食外送等服務,并保證膳食質量。 |
按照《關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務水平的實惠意見》(滬民養老發〔2019〕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社區老年人助餐服務點在開展服務期間,每提供一客老年人營養餐,區財政給予2元補貼。 |
照護服務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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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年人牛奶(區級) |
本區戶籍且居住在本市,年滿60周歲的低保老年人、年滿90周歲的老年人 |
服務要求: |
政府出資購買牛奶,保障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每日享受一瓶新鮮牛奶。 |
關愛服務 |
向戶籍地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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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伙伴計劃 |
1、年齡80歲以上的非院舍安置的居家純老或獨居老年人; |
服務內容: 為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務,以“健康生活方式”為主題,開展預防失能、健康科普、精神慰藉等家庭關愛和生活輔助服務。 服務要求: 高齡老年人與低齡老年人志愿者按不低于5:1配對,并應遵循就近原則和共性小組原則,即每個志愿者結對的老年人最好是在同社區,并具有相近的生活條件和健康狀況(疾病類別)。 |
政府出資,免費提供服務。 |
關愛服務 |
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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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樂齡有伴(區級) |
1、60周歲及以上,本區戶籍且實際居住在本區,無子女的獨居老年人。(無子女獨居) |
服務內容: 每周關愛員與服務對象有3次的聯系(其中必須有一次見面問候聯系),了解掌握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狀況,做好每次服務記錄,及時報告老年人突發緊急情況。 |
政府出資,免費提供服務。 |
關愛服務 |
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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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爬樓機(區級) |
居住在靜安區無電梯住宅內的老年人、殘疾人 |
服務內容: 電話預約后,服務人員上門利用便攜式電動爬樓機護送老年人安全上下樓。服務時間:上午7:30至下午5:00,全年無休。 |
政府出資,免費提供服務。 |
生活服務 |
撥打電話400-920-2652提前預約(工作日接受預約),由客服中心調度就近的服務站上門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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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困難老年人康復輔具社區租賃服務 |
本市戶籍75周歲(含)以上、60-74周歲(含)二級及以上照護等級的人員、60周歲(含)以上低保、低收入人員 |
政府支持鼓勵各街鎮依托專業康復輔具租賃服務機構,開展康復輔具社區租賃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老年人,給予租賃服務補貼。 |
租賃《上海市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試點)產品目錄》中的產品,給予輔具租賃服務價格50%的補貼(每人每年上限為3000元)。 |
養老支持 |
1、向康復輔助器具租賃服務點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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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吾老計劃 |
轄區內輕度失能老年人以及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護者 |
服務內容: 以照護服務為核心內容,為社區輕度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屬提供家庭照護能力提升輔導。 |
政府出資,免費提供服務。 |
生活服務 |
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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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養老顧問 |
轄區內老年人 |
服務內容: |
政府出資,免費提供服務。 |
咨詢服務 |
各居委會、街鎮、專業機構設立的顧問點均可提供咨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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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應急呼叫緊急救援服務(市區級) |
本區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本區,且家中有固定電話線的60周歲及以上獨居老年人 |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為老年人提供緊急救援服務,即時接收和處理老年人的緊急呼叫,協助聯系救援。 |
按照《關于印發〈為老服務“一鍵通”場景推廣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2〕13號)等相關規定執行,根據對象經濟困難程度,為其購買提供差異化緊急救援服務,免費提供專用電話機及緊急呼叫等服務。 |
安全保障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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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 |
本區戶籍獨居、純老、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 |
政府主導,社會共同參與,通過定期上門入戶、電話視頻、遠程監測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況,支持贍養人、扶養人履行贍養、扶養義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政策宣傳講解、需求轉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務。具體由各街鎮組織實施。 |
按照《關于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指導意見》(民發〔2022〕73號)、《靜安區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工作方案》(靜民發〔2023〕5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免費提供。 |
養老支持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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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居家上門服務(市區級) |
本市年滿60周歲,依據《上海市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及服務管理辦法》,經第三方評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 |
服務內容: 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護理、助餐服務、助浴服務、助潔服務、洗滌服務、助行服務、代辦服務、康復輔助、相談服務、助醫服務等共十大類35項的“十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
政府為經濟困難、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具體請參考相應項目介紹)。 |
生活服務 |
向各街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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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家庭適老化改造服務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經認定符合有關困難或照護等級條件,且對申請改造的住房擁有產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造內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家庭 |
政府支持建立全市統一的家庭環境適老化改造平臺,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補貼,為老年人家庭提供安全性、便利性的居室適老化改造服務。 |
按照《關于全面推進本市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滬民養老發〔2021〕17號)等相關規定執行,每戶家庭按一定比例享受定額市級補貼,最高補貼額度為3500元。 |
安全保障 |
1.網站:上海市養老服務平臺適老化改造專項版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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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家庭適老化改造服務(區級) |
本區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本區,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符合相關條件的老年人可申請適老化改造補貼。 |
1、輔具型專項A套餐:基礎改造+輔具適配。 2、衛生間專項B套餐:基礎改造+衛生間環境改造。 3、居室環境專項C套餐:基礎改造+室內局部環境改造。 4、居家智能化專項D套餐:基礎改造+智能化設備配置。 |
對符合篩選及申請條件,且對申請改造的住房擁有產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造內容符合要求的基礎保障對象和特殊群體對象,給予每戶家庭3500元的全額補貼(政府出資購買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適老化改造服務)。有另外需求超出補貼額度的,超出部分資金由服務對象自費支付給項目實施方。三年內已享受過“低保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資助的不納入補貼范圍。 |
安全保障 |
1、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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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家庭照料者培訓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
1、政府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專業機構,對老年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照護知識和技能培訓。 |
1、依照本市民政等相關部門規定,提供免費培訓。 |
養老支持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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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照護服務支付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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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 |
本市60周歲及以上具有照料護理需求申請基本養老服務相關待遇保障的人員,具體包括: |
對申請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的老年人,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按照全市統一標準對其失能程度、疾病狀況、照護情況等進行評估,確定照護等級,作為其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相關待遇的依據。 |
1、按照《上海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辦法》(滬府辦規〔2021〕15號)《上海市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及服務管理辦法》(滬府辦規〔2022〕17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參保人員申請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評估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80%。非參保人員評估費用由個人承擔。 |
照護服務 |
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 |
19 |
養老服務補貼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經濟狀況達到規定條件,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后其身體狀況達到相應照護等級的老年人,根據其照護等級、困難狀況等因素可以享受養老服務補貼。 |
政府以代金券(卡)的形式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用于老年人支付承接養老服務補貼項目的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費用。養老服務補貼可用于享受生活護理、助餐、助浴、助潔、洗滌、助行、代辦、康復輔助、相談、助醫等十大類共34項“十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
按照《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管理辦法(試行)》(滬民規〔2021〕7號)等相關規定執行,根據經濟狀況困難程度認定結果,給予全額或部分補貼。具體標準按照《關于調整本市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
服務保障 |
向街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一網通辦”平臺遞交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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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養老服務補貼(區級) |
本區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本區的無子女、90周歲及以上,且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等級符合相關條件的老年人 |
養老服務補貼可用于享受生活護理、助餐、助浴、助潔、洗滌、助行、代辦、康復輔助、相談、助醫等十大類共35項“十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
(一)無子女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條件及標準: 2、照護等級為一級的,每人每月960元 3、照護等級為二級至四級的,每人每月896元。 |
服務保障 |
向街鎮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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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護理保險 |
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其身體狀況達到二至六級照護等級且在評估有效期內的本市參保老年人 |
提供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用于支付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提供的居家上門照護、社區日間照護和養老機構照護費用。 |
1、居家社區機構照護標準按照《上海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
服務保障 |
向各街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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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養老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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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參加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老年人 |
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要求,為參保老年人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
按照《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綜合確定養老金水平。 |
物質幫助 |
咨詢社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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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本市戶籍城鄉老年人 |
1、提供參保經辦服務,并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要求為參保老年人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2、為本市戶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老年人,提供參加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部分代繳。 |
1、目前基礎養老金水平不低于1300元/月。 |
物質幫助 |
咨詢社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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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老年社會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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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綜合津貼 |
本市戶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
發放涵蓋高齡營養、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貼。 |
按照《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辦法》(滬民規〔2021〕13號)等相關規定執行,65-69歲,每人每月75元;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
物質幫助 |
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遞交申請。 |
25 |
老年健康管理 |
本市65周歲及以上老年常住人口 |
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會同居村委會組織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務,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中醫體質辨識、中醫藥保健指導、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 |
按照國家和本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范》《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技術規范》等規范給予保障。 |
養老支持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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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為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 |
本市非營利性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機構,包括: |
在保險期限內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意外事故,保險人負責賠償。具體包括:1、服務人員保障。2、服務對象及其他第三者保障。3、其他責任保障。 |
政府全額資助保險費。 |
安全保障 |
由街鎮報至區民政局,再由區民政局報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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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發無憂”保障計劃 |
上海本地居民或常住居民(上海居住達6個月以上)、年滿50周歲或持有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證,且生活可自理、無精神類疾病、無智力障礙的人員 |
服務內容: 1、主險:為被保險人遭受人身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的骨裂、骨折、殘疾、身故(拓展因新冠病毒肺炎導致的身故和全殘)以及旅游、交通和食物中毒身故等提供保險金。 |
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為全市年滿60周歲的困難老人(具體指全市經評估為 4 級以下、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的老人)、“老伙伴計劃”志愿者、市級以上勞模贈送“銀發無憂” |
安全保障 |
自行購買可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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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項目(區級) |
年滿60周歲且為靜安區戶籍的老年人,以及在靜安區內涉老機構內參加活動的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 |
保險項目包括:意外傷害身故、意外傷害傷殘、意外傷害醫療、意外傷害住院津貼、意外傷害骨折、食物中毒身故、食物中毒醫療、煤氣用戶綜合保險、附加團隊特定傳染病以及高空墜物,并設立公共保額。 |
政府全額資助保險費。 |
安全保障 |
向居委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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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老年社會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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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老年人供養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符合本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內的老年人 |
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生活照料服務、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等。可自愿選擇分散供養或集中供養。 |
按照《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滬民規〔2023〕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特困人員日常生活供養標準為每人每月1970元(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為統一標準)。醫療、喪葬及生活照料等方面按照相關規定標準執行。 |
照護服務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30 |
經濟困難家庭老年人救助 |
1、符合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條件的老年人 |
根據不同對象條件,依據法規和相關政策,提供相應的救助金,實物補助等物質幫助。 |
1、按照《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滬民規〔2023〕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城鄉低保標準1510元/每人每月。 |
物質幫助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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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流浪乞討老年人生活救助 |
本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老年人 |
由救助管理站等機構免費提供臨時的、基本的食物、住處、急病救治、返鄉及安置服務。 |
按照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上海市社會救助條例》等執行。 |
物質幫助 |
不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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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定情形老年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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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優撫對象老年保障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的1-4級殘疾軍人,以及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 |
通過建設榮軍醫院等集中供養場所,免費提供醫療、護理、康復、遼養等集中供養服務;同等情況下優先入住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 |
保障水平略高于全市平均生活水平 |
照護服務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33 |
殘疾老年人保障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持本市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符合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條件的老年殘疾人 |
本市重殘疾無業人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殘疾人享受生活補貼;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老年殘疾人和三級智力、三級精神老年殘疾人享受護理補貼。 |
1、生活補貼標準目前有每人每月410元和290元。 |
物質幫助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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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保障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條件和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老年人 |
對符合本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條件的老年人,發放特別扶助金;為符合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老年人,發放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同等情況下優先入住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 |
1、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為:60-69歲的每人每月710元;70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76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為:60-69歲的每人每月870元;70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920元。 |
物質幫助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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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老年監護服務 |
本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公職監護、臨時監護等條件的老年人 |
由國家機關認定被監護人資格,擔任監護人,臨時監護人或者同意法定監護人,指定監護人以及通過各種措施保障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可由民政部門以及居村委員會依法履行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履行臨時監護,公職監護等職責;也可由民政、司法等部門支持專業從事意定監護和監護監督事務的社會組織,依法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擔任監護人或者提供相關服務,并對提供社會監護服務的組織加強監督和管理。 |
1、年滿60周歲、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且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或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
養老支持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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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突發公共事件老年人應急保障 |
本市80周歲及以上高齡獨居等特殊困難老年人 |
在遇到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時,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常用藥品供應、日常關愛等必要的支持服務。 |
依照有關法規等規定執行。 |
養老支持 |
向居委會或街鎮提出申請。 |
備注:保障標準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截至2023年8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