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23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嘉教〔2023〕10號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3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3〕10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延長<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實施意見>有效期的通知》(滬府辦〔2023〕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就2023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法規,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結合嘉定區“十四五”推進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依法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和學生的教育服務體系。
??(一)公開透明原則。街鎮、學校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小學、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區教育局、街鎮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學具體工作事項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發放“入學告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二)班額總控原則。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入學適齡兒童和學生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安排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則。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記、驗證等線上服務和招生入學咨詢服務,為家長辦理子女入學手續提供便利。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接收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實施均衡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得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妥善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計劃外自行招生,小學不得招收非適齡兒童,初中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二、小學階段招生
??(一)招生入學對象
??凡是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應當入小學一年級接受義務教育。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經區教育局審批同意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具體分類如下:
??1.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應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為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3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三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區教育局從2024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對口學區入戶年限規定,具體為:申請2024年入學的須滿一年,申請2025年入學的須滿兩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三年。此類學校如果當年度人戶一致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入學。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2.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須在4月28日前通過信息登記、審驗戶口簿及廉租房相關證明等。就讀本市幼兒園的適齡兒童通過就讀幼兒園進行審驗、登記。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以下簡稱《回執》,截止日為4月28日),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的《回執》(截止日為4月28日)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將根據《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23年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入學實施細則》統籌安排。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申請在本區接受小學教育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有關政策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統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街鎮要依據區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制定相應入學統籌細則,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二)入學信息登記
??4月13日-4月28日,公辦幼兒園和民辦二級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民辦三級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家長可按照街鎮教委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及非本市幼兒園在園的適齡兒童家長通過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帳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4月28日為本區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學信息。
??4月13日前,各街鎮教委、幼兒園、小學應根據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做好相關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和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應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材料審驗工作順利進行。
??(三)公民辦小學入學網上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6日-5月1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6日-5月8日。
??(四)公辦小學入學驗證
??1.分批驗證
??第一批驗證:5月16日-5月19日,開展本區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第二批驗證:5月25日-5月26日,開展本區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未報名公辦小學和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參加第二批驗證。
??各小學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取得《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入學驗證通知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結果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驗證材料
??本市戶籍的兒童,須核查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核查《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兒童,須核查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街鎮教委、小學應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在登記和報名過程中,適齡兒童監護人必須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實際不符,或在后續入學驗證時發現不符,將視錄取結果無效,并對錄取結果做相應調整。
??(五)發放入學告知
??5月20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
??三、初中階段招生
??本區公辦初中采取小學劃片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一)招生入學對象
??1.人戶一致的學生
??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戶口簿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應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經現就讀小學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初中,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為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3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三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區教育局從2024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初中,實施對口學區入戶年限規定,具體為:申請2024年入學的須滿一年,申請2025年入學的須滿兩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三年。此類學校如果當年度人戶一致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入學。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2.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學生
??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須在4月24日前將戶口簿及廉租房相關證明等提交現就讀小學審驗,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學生
??本市戶籍的小學五年級學生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為4月24日,以下簡稱《回執》),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本區戶籍的學生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須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的《回執》(截止日為4月24日)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學生,根據《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23年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入學實施細則》統籌安排。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學生,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學生
??(1)外區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到本區入學:目前在本市外區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持有本區戶籍或持有本區《回執》或居住本區配住廉租房,確需到本區就讀初中,家長須在4月24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就讀小學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2)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到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目前在本區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持有本市外區戶籍或《回執》,可選擇到戶籍或《回執》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按照本區相關規定申請繼續就讀。家長須在4月24日前決定就讀去向,在現就讀小學辦理相關就讀申請。選擇到戶籍或《回執》所在區就讀初中的,由現就讀小學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
??在本區就讀小學五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選擇在本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讀小學完成學籍信息核對和確認工作,截止日為4月24日。信息核對和確認時須提供戶口簿、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有關政策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在外省市就讀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五年級學生,如需在本區申請就讀初中(六年級),4月24日前,通過指定方式辦理入學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區教育局將根據學生居住地所屬的街鎮統籌安排入學。
??(二)信息核對
??4月13日-4月24日,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根據就讀學校通知,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24日為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5月20日,各街鎮教委、學校對申請就讀初中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父母的有關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進行信息比對。
??(三)公辦初中就近免試入學告知書發放
??4月13日起,現就讀小學須向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或指定監護人)送達就近免試入學告知書。
??(四)初中入學報名復驗
??各初中在組織本市戶籍學生報名時,須復驗戶口簿和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等。登記居住地入學就讀的,還須復驗《回執》或廉租房相關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學生報名時,須核查戶口簿、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和房地產權證等,以及學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初中應告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在登記和報名過程中,學生監護人必須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實際不符,或在后續入學驗證時發現不符,將視錄取結果無效,并對錄取結果做相應調整。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的核準
??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和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學校經區教育局審定,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一貫制學校一般應設置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與高等院校聯合辦學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二)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的申報及公布
??民辦學校依據相關規定制定的招生辦法及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及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不得提前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三)民辦一貫制學校的小升初直升辦法
??民辦一貫制學校一般應設置初中階段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小于或等于免試直升計劃數,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大于免試直升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4月13日-4月24日期間,由家長在《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核對表》中選擇“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本校直升”意愿,則不能被本校直升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本校直升,堅持免試原則,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評、面試或面談,也不得對本校直升的學生單獨編班。
??選擇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錄取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可以參加民辦初中網上報名,也可以由區教育局根據公辦初中入學辦法安排入學。
??5月5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
??(四)網上報名
??本區民辦小學、初中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
??5月6日-5月8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5月11日-5月13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調劑志愿分為三類:同校調劑(同校內住宿或走讀等分類計劃間調劑)、區內調劑(就讀意愿區內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集團內調劑(同一集團內外區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可在三類調劑類型中選擇一個調劑志愿。
??(五)規范錄取程序
??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17日-5月18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5月20日由學校組織驗證。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發放入學告知
??5月20日起,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小學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初中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和相關街鎮按照當年度區、街鎮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五、特殊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區成佳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條件的本區中、重度殘疾兒童入學。咨詢電話:嘉定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59529873;嘉定區成佳學校59532151。對于無能力入學就讀的本區重度殘疾兒童,對口學校應送教上門。
??六、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各街鎮和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傳、政策咨詢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關于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招生入學具體工作事項,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劃片范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實施細則;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等。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收費情況、招生承諾等;在線咨詢方式,咨詢、監督舉報電話和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各街鎮教委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關于本街鎮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招生入學具體工作事項,包括入學統籌細則、學校對口招生的劃片范圍、招生方式;入學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公辦學校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劃片范圍、招生計劃、招生入學工作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
??民辦學校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簡章,包括招生計劃、收費情況、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招生入學工作在線咨詢方式、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
??(二)加強政策宣傳
??4月7日起,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其中公辦學校全部開展,民辦學校可以開展。“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課程教學、課后服務、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各校“校園開放日”要提前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認真做好活動設計和實施方案。
??4月8日,各街鎮教委應通過網站公布招生告示和向家長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告知學區內適齡兒童及家長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記時間、登記方式以及申請就讀所須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4月10日,各公辦學校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進注冊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各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生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后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導監察機制
??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公辦初中“電腦派位”過程和結果的監督和管理。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五)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或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規,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六)實施核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未經批準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七)公布聯系方式
??“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網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頻道”網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詢電話:39902051(小學入學咨詢)
?? 39902054(初中入學咨詢)
?? 39902063(民辦入學咨詢)
??監督電話:39902066(信訪、舉報)
??聯系地址:嘉定區嘉行公路601號
??街鎮教委咨詢電話:
??馬陸鎮教委 59156945
??安亭鎮教委 39971260;39972126;59571721
??南翔鎮教委 59121044;69975606
??江橋鎮教委 59144430;59144838
??徐行鎮教委 59558584
??外岡鎮教委 39106673
??華亭鎮教委 59950623
??嘉定鎮街道教委 59534853
??新成路街道教委 69993071;69993072
??真新街道教委 59197880
??嘉定工業區教委 59163565;39966627
??菊園新區教委 80109393
??附件:2023年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2023年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內容 |
4月6日 |
公布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和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包括公辦學校學生入學排序辦法、劃片范圍,民辦學校公布招生計劃及簡章等)。 |
4月7日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始開展“校園開放日”。 |
4月8日 |
各街鎮公布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和招生入學具體工作事項。 |
4月10日 |
各公辦學校公布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 |
4月12日 |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開通。 |
4月13日-24日 |
1.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截止到4月24日)。 |
2.民辦一貫制學校征求學生直升意愿(截止到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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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截止到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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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28日 |
1.適齡兒童進行小學入學信息登記。 |
2.幼升小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就讀手續(截止到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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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
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 |
5月6日-10日 |
小學入學網上報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截止到5月10日)或報名民辦小學(截止到5月8日)。 |
5月9日 |
公辦初中“電腦派位”。 |
5月11日-13日 |
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
5月16日-19日 |
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
5月17日-18日 |
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
5月20日 |
1.組織開展民辦學校錄取驗證。 |
2.各街鎮組織轄區內公辦初中審核學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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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 |
陸續發放公辦學校入學告知信息及民辦學校錄取告知信息。 |
5月22日 |
民辦學校調劑志愿錄取。 |
5月25日-26日 |
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
8月15日前 |
陸續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