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實行“全市通辦”的通知
滬房保障〔2018〕207號
各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化本市住房保障領域“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方便住房保障申請對象及時申請享受保障,根據市政府有關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事項全面實施“全市通辦”的總體部署要求,經研究,現就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實行“全市通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實施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全市通辦”
??從2019年2月份起,逐步將“廉租住房申請審核”事項納入全市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受理中心”)“全市通辦”事項清單范圍,辦理方式為“直接受理”,即廉租住房申請對象可以在全市任何一個受理中心提交廉租住房申請,受理中心對符合收件條件的申請按規定進行受理。
??受理中心受理非本街鎮戶籍申請對象的申請后,原則上受理中心所在地街鎮及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按照《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實施細則》(滬房管規范保〔2012〕19號)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開展審核,并出具審核結果。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對象,憑受理區出具的審核登錄證明前往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辦理簽訂租賃補貼協議等后續配租手續,并按照戶籍所在區有關保障標準享受保障。
??二、有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全市通辦”是本市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政務服務改革,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具體實踐;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回應居民群眾需求期盼的具體行動;也是對標全球卓越城市,打造更有質量的國際化、現代化大都市的具體體現。經評估論證和流程優化后將廉租住房申請審核納入“全市通辦”事項范圍,是貫徹落實本市住房保障領域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做好民生保障的工作要求,也是打通為民服務“最后一公里”、回應住房保障對象“就近辦事”的具體舉措。各區住房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會同各受理中心精心組織,確保好事辦好,讓廣大廉租住房申請對象有更多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是密切配合。申請對象在非戶籍所在地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時,受理審核的責任主體是接受申請的街鎮受理中心及受理中心所在的街鎮、區住房保障機構。審核過程中,確需對申請對象戶籍狀況、住房狀況等情況做進一步深入核查且需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協查的,受理地住房保障機構可提請申請對象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協助調查,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應積極配合,不得推諉并按時提供相關核查信息。初審及復審公示時,申請對象戶籍所在地的公示工作由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具體辦理。跨區域申請對象取得登錄證明后前往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要求享受保障時,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機構應及時辦理相關配租手續。
??三是嚴格把關。對在非戶籍所在地提出的廉租住房申請,受理街鎮及區住房保障機構要按照全市統一的申請審核標準規范審核、嚴格把關,嚴禁隨意降低或提高審核標準。市住房保障中心要加強對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全市通辦”的全過程監督指導,將所有“全市通辦”申請列入市級年度抽查件進行檢查考核。各區住房保障機構要主動加強與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聯系溝通,對相關經辦人員做好政策口徑培訓和工作對接,確保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四是做好評估。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各區要認真做好總結評估,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至市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處。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