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發改規范〔2020〕24號
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做好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落戶等工作的意見》印發,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5日
關于做好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落戶等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上海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的意見》(滬委辦〔2020〕31號),進一步完善有利于本市消防救援隊伍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保障機制,現就做好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落戶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參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滬府發〔2017〕98號)、《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滬府規〔2019〕45號)及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等政策,結合消防救援職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申辦戶籍、居住證積分等相關條件,加大職業保障力度。
??二、相關申辦條件
??(一)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
??在申辦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時,2020年及以前入職的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其入職年限可視作持有居住證年限。參照臨港新片區技能類人才相關評定做法,將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納入行業代表性企業自主評定技能等級的范圍,需經市消防救援管理部門自主評定并達到一定技術水平。在高風險區域或特殊危險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二)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落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在申辦本市戶籍時,享受重點扶持用人單位相應加分。
??(三)申辦居住證積分
??納入行業代表性企業自主評定技能等級的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達到一定技術等級水平,可取得相應積分。達到居住證積分標準分值的人員,可享受本市相應公共服務。
??(四)配偶子女隨遷
??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配偶及子女隨遷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三、工作要求
??政府專職消防員承擔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市消防救援管理部門要統籌做好有關申報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消防救援人員落戶等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指導,完善相關流程,扎實做好本市政府專職消防員落戶、申辦居住證積分等工作。
??本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