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委、辦、局,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關于計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規定,結合實際,本市企業2022年1月1日以后申領養老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參加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按照規定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按照本人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詳見附件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本人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其中,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的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1993年至2010年的繳費工資指數低于1的,按照1計算;2011年至2013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分別按照不低于1、0.85、0.75計算。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詳見附件2)確定。
??三、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根據“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先按照本人1992年底以前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1.2%,再按照本人辦理基本養老金申領手續時1993年到1997年5年內個人賬戶儲存額對應的“虛賬實記”總額除以120,兩者相加計發。
??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市已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
??1.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2.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實際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附件2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退休年齡 |
計發月數 |
退休年齡 |
計發月數 |
40 |
233 |
56 |
164 |
41 |
230 |
57 |
158 |
42 |
226 |
58 |
152 |
43 |
223 |
59 |
145 |
44 |
220 |
60 |
139 |
45 |
216 |
61 |
132 |
46 |
212 |
62 |
125 |
47 |
208 |
63 |
117 |
48 |
204 |
64 |
109 |
49 |
199 |
65 |
101 |
50 |
195 |
66 |
93 |
51 |
190 |
67 |
84 |
52 |
185 |
68 |
75 |
53 |
180 |
69 |
65 |
54 |
175 |
70 |
56 |
55 |
170 |